事發河北省滄州市,時年30歲男子袁某的妻子小慧(化名),與男子張某發生過不正當男女關系,當張某攀爬袁某家院墻時,被袁某發現,二人發生廝打,袁某便用刀將張某捅死。2022年1月14日,河北省滄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公開了這起故意殺人案的起訴書,還原了這起案件發生的全過程。
男子袁某,漢族,初中文化,農民,戶籍地河北省肅寧縣,住肅寧縣。袁某因涉嫌犯故意殺人罪,被依法執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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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此案查明,張某與袁某的妻子小慧,發生過不正當男女關系。5月19日下午,袁某發現小慧與張某,在肅寧縣賓館登記入住。為此事小慧被袁某毆打后,保證不再與張某來往。5月24日晚上10點左右,張某在袁某家院外攀爬院墻時,被袁某發現,張某就叫袁某出來。
袁某攜帶一把折疊刀出來,發現張某后,二人相互廝打。打斗中,袁某持刀朝張某胸部捅了兩刀,袁某被張某打倒后,又持刀朝騎在身上的張某背部扎了二十多刀,導致張某心、肺等臟器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作案后,袁某撥打了110報警電話及120救助電話。
另查明,因為袁某的行為,給張某家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如下,張某死亡產生的喪葬費、張某母親的贍養費,共計4萬4千余元。張某家人提出,依法追究袁某犯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依法判令袁某賠償他們的損失50萬元。
袁某的辯護律師認為,張某的死亡結果是袁某正當防衛所致,張某具有重大過錯,袁某具有自首情節。
小慧說道,5月24日晚上8、9點,她與丈夫袁某休息后,聽見院子里狗叫,醒后發現袁某沒在屋里,待了一會兒,她公公敲門叫她起來,并說出人命了,袁某殺死張某了。不一會袁某也回來了,看見袁某T恤衫和褲子上都有血,手里拿著一把刀子,刀子上有血。袁某說報警了,后來派出所的人就來了。
她丈夫和張某是盟兄弟,開始他們關系很好,張某經常來她家。從前年頭麥熟的時候,張某總給她打電話,發微信,對她騷擾。袁某通過聯通營業廳,查看她通話記錄,知道她與張某聯系密切,就問她怎么回事,她說張某老發信息對她騷擾,袁某就找張某不讓張某騷擾她,張某答應后,還是照樣對她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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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夏天,張某打電話叫她出去吃飯,開始她不愿意去,后來張某老打電話就去了。倆人在肅寧縣城吃完飯后,張某叫她去賓館開房,開始她不同意,張某就拽著不讓她走,還說要是不去,就讓她身敗名裂,這樣她與張某在肅寧火車站,東南角的一個賓館開了房,發生了男女關系。
她和張某發生過三次男女關系,不是自愿的,是張某總對她騷擾和威脅。5月19日,她與張某從肅寧火車站賓館里出來,袁某抓到與張某有男女關系的事了,回家被袁某打了,眼睛腫了好幾天。5月20日,她將張某手機號拉黑了,把張某的微信也刪了,就沒再聯系。去年夏天,袁某把這事告訴她哥了,他哥為這事打過張某一次。去年張某給她母親的手機發信息,被袁某發現,她父母跟她鬧了一頓。
袁某被捕后供述,5月24日晚上10點多鐘,他聽到院里的狗叫得厲害,拿手電筒從屋里出來到南墻邊,爬到梨凳上邊,扒著墻頭,用手電筒照南墻外邊的樹,照到了張某,張某通過外邊的那棵樹,爬到了墻頭的上沿處。張某低頭躲手電筒光,并讓他出去。他回到屋里,在暖氣片上的一個鞋盒里,拿了一把匕首,把匕首裝到右側的褲子兜內,拿著手電筒就從家里出來了。
在往外走的時候,給他父親打了個電話,說張某找到家里來了,讓他出去。掛了電話,他沿家門口的土路,向南走了大概四五十米,見有手機的光亮,順著亮光找到張某。張某也沒有和他說話,就朝他頭部打了一拳,他就從兜里掏出匕首,奔著張某的肚子扎了一刀,張某就與他折騰,他又用刀沖著張某的前胸扎了幾下,張某就把他弄倒了。
張某騎在他身上打,他就用刀沖張某的后背扎,扎了幾下感覺張某就沒有反抗能力了。這時他父走過來要去拽張某,他讓父親別動,說已經把張某扎死了,然后他一推張某,張某就倒在了地上,他就從地上爬了起來。張某躺在地上不怎么動彈了,也沒有能力跟他打斗了。他父親就回家告訴小慧去了,他給岳父打電話說把張某扎死了。
掛了電話他接著報警,打的110說他扎死人了。然后又打電話報的120,讓120過來救人。他在現場待了一會,接到公安局的人打來電話,讓他去接他們。在途中也接了120的人打來電話,他告訴了他們受傷的人地點。他接了公安局的人后,120的救護車也來了,后來就跟著來到了派出所。
另供述,他妻子5月19號下午一點上班走了后,他看到了張某開車從他家門口路過,因為他小兒子總哭要找媽媽,他帶著孩子去了小慧上班的地方,發現小慧沒上班,因為以前知道小慧跟張某有不正當的關系,但是一直也沒抓到,所以心里就不踏實了。他就騎著摩托車,在邵莊找了一圈沒找到,接著就去了肅寧縣城,一家挨一家的找賓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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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到火車站廣場北側,一賓館門口后,發現了張某的車,停在賓館門口,他就去賓館里查,賓館的人不告訴情況,他與孩子在遠一點的地方,等著他們出來,由于孩子總鬧,沒注意也沒看見,小慧他們從哪個賓館出來,就看見張某的車開動了要走,在遠處看到小慧在車里坐著。
他趕緊騎摩托跟著張某的車,一直跟到某某村一小賣部門口,小慧從張某的車上下來,騎著她的電動自行車,就去上班了,他沒有驚動小慧就回家了。到了晚上他打了小慧一頓,小慧承認和張某開房的事。他不知道張某爬他家墻頭是什么目的。因為張某比他強壯,他怕挨打,從家里出來時,拿著匕首的目的是防身的。匕首已經買了10來年了。當時用刀扎張某那么多刀,沒考慮后果。
在去年7月左右,無意中看到他岳母手機中,有張某給小慧發來的幾個短信,短信內容是張某還讓小慧出去,還要和小慧發生關系,小慧回復的大概意思是,這樣做感覺對不起他。他看完告訴他岳父,他岳父打電話把他岳母和小慧叫回家,他岳父母把小慧鬧了一頓,小慧說以后不再跟張某聯系了,這事就這么過去了。
法院審理此案認為,張某與袁某的妻子小慧,有不正當男女關系。案發當晚10點左右,袁某發現張某在爬自家墻頭,張某并讓袁某出來,袁某從家拿了一把鐵質折疊匕首,來到案發地點與張某相遇后,二人發生廝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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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某持匕首先捅刺張某胸部兩刀、后來捅刺背部二十多刀,導致張某心、肺臟等臟器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袁某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因為袁某的犯罪行為,給張某家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應依法賠償。
在案證據能夠證實,張某與袁某的妻子小慧,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結合案發當晚10點左右,張某爬袁某家院墻后,被袁某發現,對引發此案,張某具有過錯。袁某捅扎張某身體二十多刀,導致張某當場死亡,雖有撥打120救助電話,不足以對袁某從輕處罰。案發后,袁某主動撥打110投案,投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構成自首,依法可以對袁某從輕處罰。
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袁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張某家人因為張某死亡產生的喪葬費、張某母親的贍養費,共計人民幣4萬4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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