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新能源汽車出海進程中,知識產權問題正日益凸顯。
2025年發布的《中國汽車海外知識產權保護研究報告》顯示,中國已成為全球第三大汽車專利訴訟地,涉訴案件中超過八成為侵權之訴,且主要集中在動力電池及零部件領域。
這一現實正迫使行業重新審視一個根本問題:在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的語境下,“原創性”究竟意味著什么?它究竟是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護城河,還是出海征途上的攔路虎?
![]()
厘清核心: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的原創性到底是什么?
不同于傳統燃油車零部件,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的原創性并非單一的“從零研發”,而是涵蓋技術、設計、合規等多維度的綜合體系。
其中,正向研發的自主突破是原創性的核心根基。所謂正向研發,簡單來說就是企業從基礎原理出發,自己設計、自己驗證,而不是拆解別人的產品去模仿,也就是常說的“逆向工程”。
通過這種方式企業在核心技術領域實現自主設計、自主研發,形成具有獨特性和先進性的技術方案,而非依賴逆向工程、技術引進或合資外溢。
當前,新能源零部件的核心技術原創性主要集中在三電系統、智能網聯模塊等關鍵領域,包括電池的電極組件結構、隔膜涂層技術,電機的控制算法,電控的芯片適配方案等,均屬于核心技術原創的范疇。
需要特備說明的是,強調“正向研發”并不意味著排斥其他創新路徑。在吸收借鑒已有成果的基礎上實現突破,同樣可以構成原創性價值。
根據相關政策定義,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等方式研發,在結構、材質、工藝性能等方面有所突破,顯著提高產品性能或擴大使用功能的產品,同樣具備原創性價值。
這里的關鍵在于是否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知識產權明晰,而不在于創新路徑是否完全“從零開始”。
當前,我國企業在新能源領域的技術原創性已處于世界前列,但在基礎材料、底層軟件等核心環節仍與歐美日(參數丨圖片)韓巨頭存在差距,這也是原創性提升的重點方向。
與此同時,原創性不僅體現在核心技術上,還包括產品設計、功能適配等層面的差異化創新。
如果說核心技術原創決定了產品“能不能跑”,那么設計原創則決定了產品“能不能適應當地市場”。
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的設計原創性涵蓋機械外觀設計、產品構型設計、功能適配設計等,要求企業結合不同市場的車型需求、使用場景,開發出具有獨特性且適配本地市場的產品,而非簡單復制國內成熟方案。
例如,針對歐洲市場的功能安全、網絡安全要求,優化零部件的軟件架構設計;針對東南亞市場的高溫、多雨環境,調整電池的散熱、防水設計。這些均屬于設計層面的原創性體現。
除了技術和設計,知識產權的合規性與完整性是原創性不可或缺的法律保障。換句話說,一項技術或產品是否真的“原創”,不僅取決于它本身有多新、多先進,還要看企業是否對它有清晰的知識產權歸屬,包括專利、商標、技術秘密等有沒有做好布局和保護。
尤其在新能源和智能網聯這些前沿領域,標準必要專利的爭奪越來越激烈。雖然我國企業在技術迭代速度上已經走在世界前列,但在專利申報、侵權風險識別等方面仍然有不少短板。歸根結底,一套完整、清晰的知識產權布局,才是國際市場認可企業原創性的前提。
也就是說,真正的原創性確實是企業最強的護城河,原創性的缺失或薄弱則會變成致命的攔路虎。問題的關鍵不在于有沒有原創,而在于原創在什么樣的坐標系中被衡量。
我國企業習慣在國內的競爭環境中定義自己的技術優勢,但在出海時技術原創性的評判標準由海外市場的法律和專利體系決定。這意味著原創性不是一個絕對概念,而是一個需要在目標市場法律框架中重新校準的相對概念。
![]()
出海之困:從“專利雷區”到“隱性圍堵”
既然明白了原創性風險到底是什么,那么我國汽車零部件企業在出海時具體會面臨哪些原創性風險呢?
在所有風險中,最為直接且高發的當屬專利侵權風險。尤其是歐美等成熟市場擁有密集的專利布局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許多在國內被視為“行業通用設計”或“成熟改進技術”的方案,一旦出海,往往就會落入競爭對手的專利雷區。
更棘手的是,即便技術方案是由企業自主開發的,只要與海外已獲專利保護的產品存在相似之處,仍可能面臨國際侵權仲裁。
一個典型案例就是欣旺達在德國遭遇的“專利狙擊”。2025年,LG新能源與松下聯合成立的專利聯盟Tulip Innovation,憑借其整合的約5000項鋰電專利,在德國法院對欣旺達發起多輪訴訟。最終,法院下達了三項禁令:禁止欣旺達在德國銷售侵權電池、召回已售產品并銷毀庫存。
值得特別關注的是,日韓企業在2010年之前布局的核心專利,將在2025年至2030年期間集中到期。專利運營機構選擇在專利到期前發起訴訟,目的是最大化索賠金額。這種精準的“時間窗口式”打擊,正成為中國企業出海過程中需要高度警惕的新風險。
與上述傳統專利侵權風險并行的是新興領域中的標準必要專利風險,它正在成為一道新的“卡脖子”陷阱。在智能網聯、車聯網通信等前沿領域,標準必要專利(SEP)的爭奪日趨白熱化。
以巴西市場為例,2025年以來,日本專利運營機構IP Bridge先后對比亞迪、長城、吉利等中國車企發起多起SEP侵權訴訟,指控其車載通信模塊侵犯了IP Bridge持有的4G、5G通信技術專利。
這類訴訟的底層邏輯并不復雜:企業要生產符合行業標準的產品就不得不使用標準背后的專利技術。專利權人正是抓住這一點,通過訴訟向終端產品企業索要高額許可費。本質上,這無異于一種“技術稅”。
除了上述專利相關風險,還有一種更隱蔽、更難防范的“隱形侵權”,即技術秘密泄露。通過招聘競爭對手的技術人員來獲取未公開的技術信息是這類風險的典型表現。
它頻發卻難以定性,在法律上界定困難,舉證成本極高。企業出海后如果保密措施不完善,海外分支機構的員工流動就可能成為技術秘密泄露的渠道。一旦觸碰當地的保密法律法規,企業將面臨高額處罰和市場準入限制。
如果說前兩種風險主要來自外部競爭對手,那么供應鏈連帶責任風險則是企業內部管理中最容易被忽視的“雷區”。很多零部件企業本身并不生產所有零件,而是從上游采購。問題在于供應商鏈條中任何一環發生侵權,零部件企業都要連帶承擔責任,被起訴、被禁售,后果一樣不少。
小鵬汽車在歐洲被訴的案例就是明證。2024年,安賽樂米塔爾指控其G9產品使用的熱成型材料侵犯專利。小鵬汽車回應稱,已在產品出口前通過指定供應商的方式,確保避免使用存在侵權風險的材料。但訴訟本身已經發生,企業不得不投入大量資源應對。
這一案例清楚地表明:上游供應商的原創性審核是企業出海不可推卸的責任。
綜上,新能源汽車零部件企業出海面臨的原創性風險呈現出多層次、高隱蔽、強連帶的特點。其中,專利侵權風險最為直接,技術秘密泄露風險雖難以定性,卻可能因保密措施不完善而引發嚴重后果。而供應鏈連帶責任風險則是最易被忽視的內部管理漏洞。三類風險交織疊加,企業必須從技術、管理、供應鏈三個維度同步構建系統性的風險防范體系。
![]()
系統性應對:構建原創性保護的“防火墻”
面對這些日益復雜的原創性風險,單靠某一方面的應對已經不夠用了。汽車供應鏈企業需要建立一套覆蓋產品研發、供應鏈管理、市場準入、法律應對等各個環節的系統性防護體系。
把知識產權盡職調查作為出海的“第一道關口”,是一個很現實的起點。企業在決定進入一個新市場之前,最好先完成四個方面的知識產權摸底:
即專利侵權風險分析,也就是FTO,排查產品會不會侵犯別人的專利;商標有沒有被搶注或者存在侵權風險;商業秘密和合規情況如何;以及自己手里到底有哪些知識產權家底。
其中,FTO分析是規避專利侵權風險的關鍵工具,企業應在產品出口前做一次全面排查。從投入成本來看,基礎檢索大概幾萬元,深入的FTO分析可能要幾十萬元,如果要做覆蓋整個市場的全面盡調,費用甚至可能達到百萬元級別。
值得一提的是,盡職調查不能只停留在“有沒有侵權”這個層面。更進一步,企業還應該摸清技術的來源是否合法、供應商的專利鏈條是否完整,以及聯合開發出來的技術成果到底歸誰所有。
除了前端的盡職調查,加強供應商的原創性審核同樣不可忽視。 零部件企業在出海前最好主動與供應商建立前端篩查機制,通過合同明確責任綁定,讓供應商對技術原創性承擔擔保義務。
同時,可以在合作過程中建立侵權問題管控流程,定期審核供應商的技術來源和專利狀況。一個比較實用的做法是,把知識產權合規要求直接寫進采購合同,明確侵權責任的劃分和賠償條款。
再往長遠看,加大海外高價值專利的布局也很有必要。未來的汽車出海,拼的不僅是產品力,還有知識產權力。因此,零部件企業應當重視侵權風險的防控、預警和應對,逐步在海外構建高價值的專利組合。
具體來說,可以同步了解目標市場的知識產權環境和政策取向,同步搭建專利預警、訴訟和許可的團隊,同步對接海外的知識產權本地資源。
行業協會在其中也能發揮不小的作用。比如,建立行業級的專利預警平臺,組織企業集體應對海外訴訟,推動行業標準形成等。
未來,行業層面還應盡快建立跨國知識產權糾紛的應對機制,整合政府、企業、律所等多方資源,健全海外知識產權信息供給,并利用保險等工具降低企業的海外維權成本。
![]()
回到最初的問題,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的原創性到底是什么?
它不僅僅是技術上的“從0到1”的突破,更是在全球知識產權法律體系中被承認、被保護、被認可的獨立存在狀態。它是企業參與國際競爭時的一張通行證,而非可有可無的加分項。
我國企業在新能源和智能網聯領域的技術原創性已經取得了長足進步,在電機、電池、電控等領域位居世界前列。但我們也應清醒地認識到不足,即對專利的保護還需要加強,包括專利的申報獲取和侵權風險識別等,為后續長久的技術發展和原創性保護做好工作。
只有真正構建起經得起推敲的原創性能力,中國零部件企業才能在海外市場行穩致遠,完成從“走出去”到“走進去”的質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