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周雨欣 錢夢園
不法分子盯上知名白酒品牌的“金字招牌”,通過假冒注冊商標、灌裝低端酒冒充名酒的方式牟取暴利,不僅嚴重侵害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更直接威脅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健康。
近日,經湖北省隨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假冒注冊商標制售假酒案一審宣判,法院判決支持該院全部訴訟請求,實現了刑事懲戒、民事賠償、公益修復的多重效果。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揭開假酒背后的“畫皮”
2024年11月,王某某、阮某某二人一拍即合,共同出資搭建制假窩點,并拉攏郭某參與其中,還臨時雇傭人員,將廉價低端白酒簡單灌裝、包裝,搖身一變成為白云邊、洋河等市場熱銷的知名白酒,對外大肆銷售牟利。
2025年4月23日,公安機關接群眾匿名舉報,將正在運送假酒的阮某某現場抓獲。公安機關經立案偵查,于2025年7月29日將案件移送隨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這類制售假酒案件往往鏈條化、隱蔽性極強,從包材供應到灌裝銷售,每一個環節都可能暗藏貓膩,取證稍有疏漏就會讓侵權者鉆空子,必須把證據鏈扎得嚴嚴實實。”承辦檢察官介紹,審查起訴階段,該院及時派員介入,指導案件取證工作。最終認定,該案涉案非法經營數額達49萬余元,累計售出假酒400箱,非法獲利7.2萬元。
3人被判刑
為嚴格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確保罪責刑相適應,隨縣檢察院對涉案人員分層甄別、精準處置,讓司法懲戒既有力度,也有溫度。
“王某某、阮某某是整個制假售假團伙的核心,出資牽頭、組織策劃,全程主導制假流程,另郭某全程幫忙制作假酒,三人主觀惡性大、社會危害重,必須依法從嚴打擊。”承辦檢察官介紹,根據犯罪情節和地位、作用,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追究王某某等3人刑事責任;對于涉案情節輕微的從犯張某某,其僅短期參與、提供簡單勞務,參與程度低、所起作用小,檢察機關綜合考量其認罪悔罪態度、社會危害性,依法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并啟動行刑反向銜接程序,將案件移送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2025年12月18日,隨縣檢察院依法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對王某某、阮某某、郭某提起公訴。日前,法院采納檢察機關全部指控意見,分別判處三人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至三年八個月不等,各并處罰金1.6萬元至6萬元不等。
檢察官在對張某某宣讀不起訴決定書時,現場對張某某開展訓誡教育,講解商標法、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法律規定,讓其深刻認識到制售假酒、侵犯知識產權的危害。
讓侵權者“雙重買單”
“制售假酒不只是侵犯品牌方的商標權,更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健康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必須讓侵權者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依法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實現全方位保護。”承辦檢察官表示,在依法追究涉案人員刑事責任的同時,該院同步啟動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程序,全力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庭審中,檢察機關詳細闡述制售假酒行為對市場秩序、消費者權益、品牌知識產權的多重危害,依法提出懲罰性賠償、公開賠禮道歉的民事公益訴訟請求。
最終,法院依法判令王某某、阮某某共同支付已售假酒價款三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共計21.6萬元,同時要求二人在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不良影響,修復被破壞的商標聲譽和市場秩序。
隨縣檢察院有關負責人介紹,這一判決,實現了刑事打擊與民事救濟同步推進、懲罰犯罪與公益修復并行的綜合司法保護效果,讓侵權者付出了“雙重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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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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