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 通訊員梁瀚偉)2026年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的主題是“加強新興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加快新質生產力發展”。4月24日,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被告人翟某某等五人假冒注冊商標罪一案,并在庭后舉辦示范庭審釋法宣講活動。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本案由懷柔法院院長牛曉銳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王芳、李曉霞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懷柔檢察院檢察長甄卓出庭支持公訴。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科學院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馬一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法教研室主任姚歡慶,中華商標協會秘書長助理鄭楠等專家學者,市人大代表張繼剛、赫曉飛,區政協委員,懷柔實驗室、雁棲示范區管委會、區工商聯、區發改委、區市場監管局等相關單位代表,民營企業代表,中國科學院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師生代表,以及新聞媒體記者100余人現場旁聽庭審并參加宣講活動。
根據公訴機關指控,2022年至2025年間,被告人翟某某在未取得注冊商標權利人某電器設備廠許可的情況下,制造假冒配電箱并對外銷售,非法經營數額高達1000余萬元。被告人馮某某、章某某、張某某、彭某某在明知翟某某制假的情況下,仍分別提供箱體、噴涂商標、提供帶有假冒商標的核心配件及制作銘牌防偽簽等幫助,情節特別嚴重。
為確保庭審高效規范,合議庭在全面閱卷,梳理關鍵事實、明確爭議焦點的基礎上,會同公訴機關,積極協調促成被害單位與被告人及家屬達成和解協議,被害單位出具書面諒解書。
庭審中,合議庭準確把握庭審節奏,圍繞犯罪構成、非法經營數額認定、主從犯區分等焦點問題有序開展法庭調查、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充分保障了控辯雙方訴訟權利,五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認罪認罰。經合議庭評議,案件當庭宣判,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主犯翟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百萬元;根據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及退賠諒解等情況,依法對四名從犯減輕處罰,分別判處一年至二年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宣判后,五名被告人當庭均表示不上訴。
庭審結束后,合議庭法官王芳、李曉霞圍繞案件裁判要點和商標保護與知識產權管理風險防范,向旁聽人員開展釋法宣講,詳細解讀了假冒注冊商標罪的犯罪構成、共同犯罪認定及寬嚴相濟的量刑考量,并從防范商標權利管理失范、經營全鏈條審查缺位、新型鏈條化跨區域侵權三個維度,作出針對性法律提示。
區政協委員郭靜表示,五名被告人當庭懺悔,反映出部分中小企業主法律意識淡薄,未能充分認識侵權行為,最終付出沉重代價。鄭楠表示,懷柔區法院這場公開庭審不僅彰顯了法治威嚴、震懾了侵權犯罪,更傳遞出國家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明確信號,堅定了社會公眾對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的信心。
姚歡慶認為,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的高低直接關乎創新活力的釋放,也直接影響營商環境的質量。懷柔區法院通過本案的專業化審理,充分展現了以高水平司法護航知識產權、優化營商環境的務實行動,讓公眾從案件審理中感受到司法保護創新的力度和溫度。
馬一德指出,在第二十六個世界知識產權日來臨之際,懷柔區法院通過示范庭審和釋法說理活動,充分體現出司法是知識產權保護的最后一道防線,為護航新質生產力發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了堅實保障。
編輯 彭沖 校對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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