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從未有哪個時代如今天這般如此鮮明地公開討論創傷。大到戰爭遺跡,小到療愈工作坊,無論創傷的私人或集體性質,公共場域中對創傷的批評、共情等已屢見不鮮。這一方面反映出社會大眾對身心健康和社會公義的重視愈加普遍,但另一方面,一種令人不安的現象正在當代社會文化中蔓延:創傷的定義不僅變得隨意,不再僅僅被視作一種需要被治愈的癥候群,而變成了一種可以被展示、被競爭、被兌換成道德資本的身份勛章。當用于心理治療的語詞被普遍化與政治化后,“創傷”“安全”“傷害”等詞匯就不再用以描述內心狀態,而變成了爭奪話語權的武器。今天,無休止地通過創傷展示來拉幫結派、抵制群體間理性溝通的現象也大行其道。我們似乎陷入了一個吊詭的處境:對創傷的公開討論,反而加劇了群體間的隔閡,而創傷本身竟然未能得到解決。
我將這種現象稱為“表演型創傷”。當事人的痛苦可能并非虛假,可當痛苦按照特定的文化腳本反復展演,并最終服務于身份建構的目的時,真正的療愈便無從發生,而公共層面的對話則被一種“誰更痛苦”的競賽所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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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日常的痛苦展示?
2014年,社會學家布拉德利·坎貝爾(Bradley Campbell)與杰森·曼寧(Jason Manning)在《比較社會學》期刊(Comparative Sociology)上發表了一篇名為《微冒犯與道德文化》(Microaggression and Moral Cultures)的文章。在這篇文章中,他們區分了三種文化。其一為“榮譽文化”(Honor Culture)。常見于傳統社會或法制程度較弱的環境。此文化強調個人聲譽與勇敢,多通過決斗、暴力報復等手段直接回應冒犯。其二為“尊嚴文化”(Dignity Culture)。這也是近代西方中產階級的主流文化。其相信每個人天生具有內在尊嚴,輕微冒犯應被忽略容忍,抑或通過私人協商解決。只有嚴重的侵害才可訴諸法律,強調自我克制與韌性,避免過度的公開沖突。其三則是當今新興的“受害者文化”(Victimhood Culture)。這種文化常見于高度多樣化、信奉平等主義且擁有強大行政與官僚機構的大學校園之中。在這一文化形態下,人們對輕微冒犯(即使是無意的)高度敏感,不傾向于通過自我解決或私人協商處理沖突,而是傾向于公開投訴,并積極動員大學行政部門、媒體或公眾等第三方力量介入。與此同時,個體的道德地位主要來源于展示自身作為受害者的脆弱性、壓迫經歷與邊緣化身份,而受害者身份則成為獲取同情、尊重與資源的有效手段。
坎貝爾和曼寧認為,受害者文化就是當今社會的真實文化背景,這一文化取向在臨床與制度層面產生了顯著影響。從臨床角度來看,特殊照顧原本應當僅在已證實的顯著功能障礙之后提供。即使在獲得合理支持的情況下,個體仍需承擔必要的生活與社會職責。然而,如今這種界限正日益模糊。許多人通過主動展示焦慮、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ADHD)或其他心理健康癥狀,便可較為輕松地獲得相應的便利措施。而判斷標準也逐漸從客觀的臨床診斷,轉換到當事人對主觀癥狀的自述與展示。這與其說是當事人蓄意欺騙,不如說是雙方共同的期望與激勵機制雙重作用下的結果。許多人發現,只要愿意公開展示自己的“創傷”或脆弱,便能換取實際利益。這種傾向有時源于機構對職業風險的規避與對投訴的擔憂,有時則源于臨床醫生希望維持良好的醫患關系以避免沖突。在某些情況下,診療過程本身演變為一種隱性的交易。患者通過展示創傷換取診斷記錄,后者則成為其獲取便利措施乃至特殊安排的憑證。無論動機如何,展示創傷如今不再僅僅是尋求療愈的手段,而是成為兌換實際利益與保護的重要工具。
在一些精英大學中,這一現象尤為突出。不少學生借助焦慮、ADHD和抑郁等“創傷”敘事申請特殊安排。據統計,斯坦福大學近40%的本科生已登記申請此類便利;哈佛大學比例約為21%,較過去十年增長超過18個百分點;阿默斯特學院和布朗大學也呈現類似上升趨勢。這并非致殘性疾病突然激增,而是因為相較于嚴格堅持原有標準,展示脆弱并獲得同情在操作上更為簡便且成本更低。
心理治療的初衷并非充當企業和學校的管理工具。但如今,它所代表的理念卻取代了相關機構對學生和員工行為標準和界限的自主判斷。原本旨在幫助患者應對痛苦的概念與措施被引入政策制定領域后,卻適得其反。人們似乎正在減少學習如何在變幻莫測的世界中保持堅強,而是利用心理學名詞概念試圖消除壓力源。當代社會似乎越來越傾向于將日常不適等同于傷害,將掙扎視為創傷,并將韌性、堅強等品質視為需要解釋而非培養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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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吶喊》,愛德華·蒙克,挪威國家藝術館館藏。
當“陳述創傷”變成了“表演創傷”
當個體/群體遭受創傷,亦即其個體/集體意識、記憶、認同因遭逢可怕事件而從此改變。面對憤怒、罪疚及恐懼,當前學界與業界皆同意遺忘非良解,相反地,承認創傷的存在、分享創傷經驗、試圖理解其源頭,并讓受創經驗得到群體的同理共情,才是走向療愈以及和解的開始。討論與陳述創傷,本身就是一種重要的治療手段,它能夠幫助當事人將碎片化的感官記憶轉化為連貫的敘事,重建對自我和世界的理解,并在被傾聽、被見證的過程中恢復基本的安全感與尊嚴。
然而,當創傷陳述脫離這一原本的療愈語境,被移植至以道德資本、身份政治及公眾展演為核心的新場域時,異化現象便悄然發生。在傳統的創傷敘事中,當事人的焦點在于“發生了什么”以及“如何面對”,聽眾則更多扮演支持/傾聽者的角色;而在表演型創傷中,焦點卻轉移至“傷害程度的大小”以及“傷害的正當性必須獲得承認”,聽眾則需為此站隊、道歉或提供補償。
此類創傷敘事往往從一開始便預設了特定受眾。在社交媒體中,當事人清楚地意識到,自己的痛苦將獲得點贊、轉發與評論,并被納入更大的政治敘事框架。于是,語言趨于夸張,細節被反復打磨,情緒表達也遵循某種文化腳本進行編排。其目的也不再是準確傳達內在體驗,而是最大化地打動觀眾。原本私密脆弱的心理材料,遂轉變為公開的、精心設計的,乃至帶有競爭性的展品。尤其在將系統性壓迫置于話語核心的文化環境中,展示自身如何遭受結構性不公的傷害,便等同于獲取一種稀缺的道德資源。部分講述者便不自覺地將自身痛苦升級,微小的不適被描述為創傷,日常挫折被解讀為系統性暴力。此類感受未必全然虛假,但置于過度放大的解釋框架之下,便失去了原本應有的分寸與真實性。
進一步而言,表演型創傷的敘事往往伴隨著一種隱性的道德等級秩序。誰所遭受的壓迫被認定為更系統、更歷史悠久、更為無可辯駁,誰便在話語場域中占據更高的位置,個體的痛苦因此也常常需要被嫁接到某個宏大的受害者譜系之中,方能獲得充分的合法性。講述者不僅是在為自己發聲,更是在為某一群體或一段歷史進行代言。一種排他性的“痛苦政治”由此催生:那些無法順利納入主流受害者敘事框架的不幸,以及不符合“結構性壓迫”模板的創傷,反而容易遭到忽視質疑,甚至會被指責為阻礙了正義的實現。更為嚴重的是,那些真正難以表演的痛苦,變得愈發難以被看見。許多遭受嚴重創傷的幸存者缺乏公開講述自我的勇氣與能力。他們的痛苦可能是支離破碎的,也可能是充滿羞恥感且不愿被公開展示的。當社會逐漸習慣于將“創傷”與“公開表演”緊密綁定時,這些安靜地躲藏在角落里的個體,反而可能因不符合表演腳本而被進一步忽略。他們不會長篇控訴,不擅長宣讀證詞,也無法用精致修辭包裝自己的傷痛,結果就是只能被逐漸遺忘在公眾視線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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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身份的創傷:當痛苦成為了勛章,康復便是背叛
當陳述演變為表演時,最大的犧牲品恰恰是療愈本身。表演需要持續吸引觀眾,而觀眾又需不斷被新的戲劇性刺激所維系。一旦傷口愈合,表演便宣告終止,聚光燈也將轉向下一個更具沖擊力的故事。表演者既需維持痛苦以鞏固自身身份與道德地位,又渴望獲得真正的治愈,其自身在反復的展演中,最終逐漸喪失走出陰影的能力。
在將創傷敘事視為道德資本的文化語境中,走出陰影不再被視為個體勝利,反而很可能被解讀為一種集體失職。當個體的身份認同、社交網絡、道德權威乃至存在意義皆系于“受害者”這一標簽時,任何康復的跡象都可能被視為對共同體的背棄。旁觀者或共同體成員會投以質疑的目光——“你真的已然痊愈,還是從未真正遭受創傷?”更隱秘的則是來自內心的自我審判。若已走出陰影,那么此前據以要求世界改變的那些道德訴求,是否便失去了正當性基礎?
無聲的群體契約悄然形成。每位成員皆需維持自身傷口的可見性與新鮮度,拒絕徹底地愈合。康復不再是心理學意義上的目標,而被轉化為政治不正確的姿態。敢于公開表示康復的人,輕則被指責,重則被逐出受害者共同體,淪為背叛者。在這樣的氛圍中,真正的療愈被系統性懸置,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永久的、儀式化的痛苦展演。它主動削弱乃至懲罰那些旨在幫助個體走出創傷的努力。心理治療師可能發現,來訪者不再以問題解決為首要目標,而是尋求對其受害者身份的持續確認;支持小組亦不再是相互扶持的空間,而是演變為相互強化受害者身份的回音室。任何“或許可以嘗試向前看”的建議,都可能遭遇集體抵制。因為“向前看”即意味著“向后看”的道德權重被稀釋,那份象征性的勛章將面臨銹蝕的風險。
我們必須追問的核心問題是,倘若我們不允許自身康復,那么創傷陳述的初始意義究竟何在?是為了獲得真正的傾聽與見證,還是為了將自己永久囚禁于受害敘事的牢籠之中?是為了推動實質改變,還是僅僅為逃避面對現實世界提供永久的借口?人們常常誤以為,只要能夠熟練運用心理治療的語言來表達自身經歷,便等同于心理健康。心理治療的根本目的在于協助個體面對痛苦并重新掌握人生的主動權,而非固化怨懟。然而,在當下的社會文化中,持續表達不滿與怨氣常常被鼓勵,成長與堅強的敘事反而遭到唾棄。當治療話語被轉化為斗爭的工具時,其原本的療愈功能便迅速消解,取而代之的是群體內部的相互附和與身份認同。這種動態最終導致以集體身份認同取代個人成長的局面,個體也因此喪失了自我挑戰與真正發展的機會。《圣經》中,當上帝慈悲地尋找亞當并邀請他悔改時,亞當并未為自己的悖逆承擔責任,反而將過錯歸咎于夏娃給了他禁果。而當夏娃被質問時,她則指責化身為蛇的撒旦“欺騙”了她,并進行推辭。
如果社會文化始終傾向于到處搜尋傷害與不公,那么它自然會持續發現各種問題。此種傾向或許能在短期辯論或沖突中占據道德優勢,卻難以培養出具有獨立人格的成熟個體,更難以建立有效的社會制度,最終也無法支撐一個穩定而健康的公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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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能走出痛苦崇拜嗎?
當代身份政治的矛盾之處在于,沒有人想低人一等,但總有人想高人一等,人與人無時無刻不處于一種無休止的“為承認而斗爭”的緊急狀態中。正如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所指出的那樣,人類靈魂中存在一種被稱為thymos(血氣或激情)的成分,它是對尊嚴與承認的內在渴求。這種渴求既表現為isothymia(即追求與他人平等承認的欲望),也可能滑向megalothymia(即渴望被視為優越于他人的沖動)。在現代民主社會中,thymos本應通過普遍的公民尊嚴與平等權利得到滿足,然而當它轉向狹隘的群體身份時,便催生了當代身份政治的困境。原本指向全人類普遍尊嚴的承認欲,逐漸碎裂為對特定種族、性別、民族或受害群體承認的索求。
如果以“創傷”為名——嘗試繞過理性辯論,直接訴諸道德審判——的終止符取代了公共對話中的事實檢驗與推理論證,那久而久之,公共空間中的話語權不再取決于對話的質量與真實性,而取決于誰能在痛苦競賽中占據更高的道德位次。當代社會異樣的創傷文化,正在悄然重塑公眾理解痛苦、給予同情以及參與公共生活的方式。它確實曾讓許多長期被壓抑的聲音獲得被傾聽的機會。可當善意失去必要的分寸,當共情被簡化為政治站隊,當痛苦被異化為道德資本,我們最終所構建的,便不再是一個真正更溫柔的社會,而是一個更擅長表演溫柔的社會。
本文絕非主張有病不治、諱疾忌醫,更無意否認那些真正遭受嚴重精神疾病或創傷折磨的個體與群體所承受的痛苦與功能損害。對于臨床上確有顯著功能障礙的患者,提供必要的診斷、治療與合理支持,本是醫學與社會應盡的責任。同時,在當下的社會環境中,帶來痛苦的因素確實繁多。正視自身的痛苦,坦然表達難受之處,并尋求他人的共情與支持,乃是人之常情,亦是心理健康的必要一步。然而,我所認為奇怪的,是當下社會中日益普遍的一種路徑依賴,即部分個體逐漸將“展示創傷”作為繼發性獲益的主要途徑。如果只有當個體主動展示特定身份、強調自身受害經歷或心理脆弱,才能獲取本就該享受的個人權利、尊嚴與機會,那么這只能說明社會已出現系統性失靈。這種機制不僅扭曲了權利的本質,更在根本上侵蝕了民主社會的根基。
在被各種身份疊加堆砌之前,我們首先是人。生而為人,我們生來就配享受這世間所有的美好,并不需要強調特定身份才能換取入場券。只有當我們敢于從受害敘事的溫室中走出來,擁抱普遍的人性尊嚴與面向未來的自主性時,痛苦崇拜才能讓位于真正的療愈與和解。這并非在刻意遺忘創傷,而是讓創傷成為我們共同人性中被超越而非被崇拜的部分。在被各種身份標簽層層包裹之前,我們首先是平等而自由的人,這一根本認知,才是重建溫柔而堅韌的公共生活的真正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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