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提示
投稿郵箱:793325393@qq.com;法律咨詢:18321582603;商務合作:13023280425;增值服務:021-51526200(即可直通高凈值群)
本案涉及一起離婚后財產糾紛,核心爭議在于《自愿離婚協議書》中關于每月支付生活費及還貸費用條款的效力及履行問題。協議約定,男方聶某甲每月需向女方張某支付2800元用于歸還債務及生活費直至終身。離婚后,聶某甲未按約定履行付款義務,并以雙方系“假離婚”、協議非真實意思表示、自身無支付能力且張某無需經濟幫助等理由抗辯
![]()
法院認為,雙方在民政部門簽字確認并備案的《自愿離婚協議書》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不因所謂的“假離婚”抗辯而失去法律效力。鑒于張某主張權利的時間,法院認定2022年6月4日之前的款項已過訴訟時效。對于訴訟時效內的款項,法院綜合考量雙方離婚后共同居住生活情況、各自養老金收入、案涉20萬元債務已償還完畢以及雙方目前的身體狀況等因素,依據公平原則,將原協議約定的每月2800元酌情調整為每月1000元。因此,一審法院判決聶某甲支付2022年6月4日至2025年5月4日期間的款項共計36000元,二審法院駁回聶某甲上訴,維持原判。
案情簡介
張某與聶某甲原系夫妻,雙方于2014年12月4日簽訂《自愿離婚協議書》并辦理離婚登記。協議約定:北京一套房產歸張某和女兒所有;婚姻存續期間的20萬元債務雙方各承擔50%;聶某甲每月需支付2800元給張某用于歸還債務及生活費直至終身。離婚后,聶某甲并未按約每月支付2800元。張某稱案涉20萬元貸款已于2016年全部還清。離婚后,雙方為幫女兒帶孩子曾長期共同居住在北京,期間雙方存在資金往來。目前,張某每月領取養老金約3021元,名下有置換的北京海淀區房產一套;聶某甲每月領取養老金約4803元,且患有多種疾病。2025年5月,張某訴至法院,要求聶某甲支付自2015年1月起的欠付賬款。聶某甲則抗辯稱當初是為了張某落戶北京辦理的“假離婚”,協議條款非其真實意思表示,且自身經濟困難無力支付。
一審判決
一審法院認為,離婚,夫妻的共同財產、共同債務由雙方協議處理,當事人應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本案所涉《自愿離婚協議書》由張某、聶某甲于2014年12月4日簽字確認并留存于民政部門,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且二人于當日辦理了離婚登記,該協議依法成立并生效。聶某甲抗辯雙方系“假離婚,一審法院認為,“假離婚本身并非法律概念,其與所謂的“真離婚法律意義并無不同,故自張某、聶某甲在民政部門離婚起,雙方身份關系即解除,張某、聶某甲簽字確認并留存在民政部門的《自愿離婚協議書》亦不因所謂“假離婚”而失去法律效力。張某、聶某甲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作出上述法律行為時,應充分考慮行為所產生的后果,并承擔由此產生的風險,如果允許一方在登記后以“假離婚”為名隨意推翻民政部門留存的離婚協議,將有損于婚姻登記所保護的法律秩序,故一審法院對聶某甲的抗辯意見不予采納。
關于張某要求聶某甲按離婚協議約定從2015年1月4日起每月給付2800元至2025年5月4日止。聶某甲抗辯部分給付金額已過訴訟時效。一審法院認為,聶某甲與張某在離婚協議約定每月給付2800元,不屬于債務的分期履行,則訴訟時效應當自每月期滿后開始計算,張某于2025年5月向一審法院提交訴狀,而張某又無證據證明其在此之前向聶某甲主張本案款項,且聶某甲又不予認可,則張某主張2022年6月4日之前的每月2800元款項已超過訴訟時效,故張某要求聶某甲給付離婚后至2022年6月3日期間每月2800元的訴請,一審法院不予支持。關于自2022年6月4日至2025年5月4日期間每月2800元,共計100800元,雖然張某名下有一套位于北京海淀區的住房,但主要用于張某自住,不能作為其日常生活開支的經濟來源,鑒于雙方離婚后共同居住生活、雙方養老金收入、20萬元債務已償還以及雙方身體狀況等因素,一審法院依法酌情調整為每月按1000元標準給付,故自2022年6月4日至2025年5月4日期間聶某甲給付張某36000元。
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五百零九條、第一千零八十七條之規定,判決:一、聶某甲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張某36000元(2022年6月4日至2025年5月4日止);二、駁回張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二審判決
本院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的解釋》第三百二十一條之規定,二審法院應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進行審理,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理。聶某甲上訴主張其不應當承擔向張某支付一審法院認定的36000元,其主要理由是雙方系“假離婚”,案涉《自愿離婚協議書》并非其真實意思表示,該協議約定明顯違背常理,即使協議有效,其也無需且無能力支付經濟幫助金。對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同時,該法第一千零七十八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且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本案中,所涉《自愿離婚協議書》由聶某甲、張某于2014年12月4日簽字確認并留存于民政部門,該協議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且二人于當日辦理了離婚登記,故上述協議能夠認定系當事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聶某甲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作出上述法律行為時,應充分考慮其所產生的相應后果。現聶某甲上訴認為案涉《自愿離婚協議書》非其真實意思表示的依據不足,且理由不充分,本院不予支持。由于聶某甲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而張某于2025年5月才向法院提起訴訟,且無證據證明本案訴訟時效具有中斷情形,故一審法院認定張某所主張的2022年6月4日之前款項已超過訴訟時效并無不當,本院予以維持。以此同時,一審法院綜合考慮案涉離離婚協議約定內容、當事人雙方收入來源情況以及身體狀況等因素,依法酌情調整為每月按1000元標準給付,即自2022年6月4日至2025年5月4日期間共計36000元,具有事實與法律依據,本院予以維持。綜上所述,聶某甲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對此你有不同的觀點嗎
你是怎么看待的?
在評論區一起聊聊吧~
上海法律服務中心 ID: shlawfa ▲長按二維碼“識別”關注 一個綜合性法律服務的平臺,專業提供法律咨詢為主,并不定期開展普法講堂、法律咨詢直播室等。讓百姓學法知法懂法,利人利己利國家。
律芩法務 ID:lawqin021 ▲長按二維碼“識別”關注 最專業的法律知識,最獨到的法律解讀……以經濟人的思維方式,普及生活實用法律,關注社會大眾民生,打造中國法律共同體。
九轉律師 ID:Turnlaw ▲長按二維碼“識別”關注 一家綜合性律師事務所,主要提供民商事訴訟,刑事辯護與自訴,專業的服務親民的價格,讓老百姓都請的起律師。
律芩企服 ID:shlawqin ▲長按二維碼“識別”關注 以中國法律為基礎,從企業設立到公司治理,致力運營風險評估,幫助中小企業健康成長。
有事找法 ID:UFindlaw ▲長按二維碼“識別”關注 一個綜合性法律平臺,涉及從出生到死亡,普及法律常識百科,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律芩商務 ID:lawqinsw ▲長按二維碼“識別”關注 站在法律人的高度,解讀中國時事百態,洞察社會民商問題,促進民商團結一致,為實現中國夢而不懈努力!
……更多交流、合作、投稿請聯系小編郵箱lawqin@qq.com,讓我們攜手維護和諧社會,讓我們一起共創美好明天。
【特別聲明】本文由律芩法務綜合編輯,轉載請注明文章出處及二維碼。部分圖文源于網絡,版權歸原創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核實后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