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臺縣一男子行兇致1死1傷案迎來新進展。
4月14日,中國新聞周刊從被害人陳某周的姐姐陳女士處獲悉,家屬于當日收到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某豪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并立即執行。
“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我直接跪在地上,我爸媽的情緒也瞬間崩潰了。”陳女士表示,該判決告慰了弟弟的在天之靈,她暫不清楚陳某豪是否會提起上訴。
陳女士同時透露,關于民事部分,法院判決10萬元賠償,“我爸媽當場就說了,我們不在乎這個,我們有手有腳的,要的就是給弟弟討個公道”。
本案發生在2025年5月,案件資料顯示,陳某豪家的豬欄間與被害人陳某周家相鄰,雙方因占地問題產生糾紛。
此前的爭執中,被害人陳某周的母親曾在推搡中受傷,經調解,陳某豪賠償了經濟損失。陳某豪一直心懷不滿,遂產生殺死陳某周一家的想法。該年9月,陳某豪購買了一把長矛伺機作案。
2025年5月11日19時許,61歲的陳某豪攜帶長矛、尖刀,到天臺縣某公司分廠門口蹲守到陳某周。陳某豪用長矛、尖刀捅刺陳某周,在陳某周倒地后,陳某豪繼續捅刺陳某周上身部位。
接著,陳某豪來到陳某周家中,用長矛捅刺陳某周的父親陳某稱,遭到他和妻子的反抗,陳某豪逃離現場后服用毒鼠強,自殺未果,后報警投案。
經鑒定,陳某周系他人刺器作用致肺破裂、縱隔破裂、心臟破裂等造成大失血死亡;被害人陳某稱傷勢為輕傷二級。
陳女士稱,其從公安部門了解到,弟弟陳某周先是被一刀刺破動脈,隨后又被接連捅刺十余刀,死狀慘烈。她提供的父親的出院記錄顯示,73歲的陳某稱被診斷為創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多處)頭皮裂傷、(多處)皮膚裂傷、肋骨骨折等,在天臺縣人民醫院住院154天。
據一審判決書記載,陳某豪作案后及時主動報案,并在村小店等候公安民警,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被認定具有自首情節。
但判決書同時明確,陳某豪系有預謀地報復殺人,殺人態度堅決,后果嚴重,其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社會影響極壞,事后又毫無悔意。
一審法院認為,陳某豪雖有自首情節,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但鑒于其犯罪情節惡劣,罪行極其嚴重,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依法應予嚴懲。
據陳女士介紹,目前陳某周的遺體仍存放在殯儀館,尚未下葬,家人或將等待司法程序完全結束再處理后事。“我都不敢過去見他,我爸爸經常會過去,帶點他喜歡吃的東西,把他從冰柜拉出來,坐在那里跟他說說話。”
今年1月,本案在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陳女士一方的代理律師楊學春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當時,陳某豪在法庭上態度強硬,“認罪但不悔罪,拒絕賠償被害人家屬,也不要求從輕處罰”。
記者:陳威敬
(chenweijing@chinanews.com.cn)
編輯:劉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