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天的這場財政體制改革,來得有點讓人措手不及,卻又在情理之中。
如果你最近和幾個地方財政口的朋友吃飯,大概率會聽到這樣的抱怨:賬上的錢越來越緊,上面的要求一點沒減,下面的窟窿卻越來越大。這不是某個地方的個案,而是一個系統性的困局。財政部數據顯示,2025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中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僅為41518億元,比上年下降14.7%——這是自2022年以來連續第四年的兩位數降幅。與2021年8.7萬億元的峰值相比,地方土地出讓收入四年間蒸發了約4.6萬億元,降幅高達52.3%。
土地財政,這個支撐了中國地方政府二十多年的“現金奶牛”,正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消瘦。
但故事的轉折點,往往就藏在危機最深重的時刻。
2026年3月30日,財政部發布《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首次將制定地方附加稅法列入2026年工作部署。這意味著,從2024年7月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研究把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為地方附加稅”以來,這項改革正式從政策研究進入立法籌備的關鍵階段。幾乎在同一時間,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健全地方稅體系、拓展地方稅源”,并部署“調整優化消費稅的征稅范圍和稅率,推進部分品目征收環節后移”。
這些看似技術性的財稅術語背后,是一場關乎央地財政關系底層邏輯的深刻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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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理解這場改革的分量,得先搞清楚什么是“地方附加稅”。
簡單來說,這不是一個新創造的稅種,而是把現有的“一稅兩費”——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成的一個地方稅種。這三項稅費都以企業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為稅基,覆蓋幾乎所有經營主體。改革后,征收邏輯不變,但地方政府可以在中央劃定的稅率區間內自主確定本地具體適用稅率,而且這筆收入將全額歸地方支配,無需與中央分成。
遼寧大學地方財政研究院院長王振宇在接受界面新聞采訪時指出,將現有地方教育費附加、中央教育費附加與城建稅附加整合立法,既是“費改稅”的規范過程,也是充實地方自主財力、完善地方稅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那么,這筆錢到底有多少?根據財政部數據,2025年城市維護建設稅收入達5170億元。如果以當年增值稅、消費稅合計額85804億元為稅基,按教育費附加稅率3%、地方教育附加稅率2%測算,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收入約4290億元。三項收入合計約9460億元,占2025年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的7.7%。
將近一萬億元的資金盤子,從“中央地方共享”或“政府性收費”轉變為“地方全額自主支配”,這個數字本身就足以說明改革的力度。
更重要的是,這只是一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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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地方附加稅是給地方財政“輸血”,那么消費稅改革就是一場更為深刻的“換血”。
長期以來,消費稅作為我國第四大稅種,年規模約1.6萬億元,但完全歸屬中央。這種安排在分稅制時代有其合理性,但在當前地方財政困局中,顯然已經不合時宜。2026年的改革方向是“征收環節后移+央地共享”:將目前主要在生產環節征收的消費稅(如成品油、卷煙、酒類、小汽車等),逐步轉移至批發環節或零售環節征收;同時,消費稅從全額歸中央改為央地共享,采用“定基數、調增量”原則分配。
這意味著什么?意味著稅收與消費行為直接掛鉤,消費地而非生產地將成為稅收的主要受益者。一個直觀的例子是:過去一瓶茅臺酒在貴州生產,稅收主要留在貴州;改革后,這瓶酒在北京、上海、廣州被消費,稅收就會更多地流向這些消費地。
這種“誰消費、誰受益”的分配邏輯,將從根本上改變地方政府的激勵機制。地方政府不再需要為了稅收去拼命招商引資建廠,而是有動力去優化營商環境、提升消費體驗、完善公共服務——因為消費繁榮了,財政收入自然就來了。
當然,改革不是“一刀切”。根據目前透露的信息,改革將遵循“先易后難、試點先行”的原則,分行業、分區域逐步推進。成品油、卷煙等品類可能率先試點,而金銀首飾等原本就在零售環節征稅的商品則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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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稅制改革,2026年央地財政關系重塑的另一個關鍵維度,是轉移支付結構的優化。
根據《關于202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2026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安排104150億元,增長2.2%。表面上看,增速不算高,但結構變化耐人尋味:均衡性轉移支付安排28340億元,增長3.7%;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安排4895億元,增長2.1%。政策明確要“壓減部分專項轉移支付等,增加地方財力性轉移支付”,并選擇部分省份探索開展整合統籌使用轉移支付資金試點。
這種從“專項”向“財力”的傾斜,實際上是在給地方“松綁”。專項轉移支付往往附帶嚴格的用途限制,地方拿到錢卻用不靈活;財力性轉移支付則賦予地方更大的自主權,讓地方政府能夠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統籌安排資金。
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中央財政增加對地方財力性轉移支付規模”,其背后的邏輯是:增加地方自主財力和統籌能力,避免對地方政府設置過多限制,著力解決地方財政困難。
說白了,中央開始意識到,地方財政困難的根源不僅是“錢不夠”,更是“錢不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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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稅制改革和轉移支付優化是在“開源”,那么零基預算改革就是在“節流”——但這不是簡單的壓縮支出,而是一場預算編制理念的根本性變革。
長期以來,我國預算編制沿用“基數+增長”模式:以上年度預算收支為基數,適度增長。這種模式雖然簡單,卻容易導致“支出固化”和“低效項目長期占用資金”。零基預算則以零為基點,對所有支出項目重新評估必要性、合理性與優先級,結合績效情況優化資金分配。
2024年,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深化零基預算改革”。中央財政在編制2025年預算時,選取16家中央部門開展試點;2026年則穩妥擴大改革范圍,新增32家試點部門。地方層面,山西、山東、安徽、湖南等省份均已發布深化零基預算改革的相關意見。
安徽省的改革頗具代表性。2025年4月,安徽啟動零基預算改革2.0版,改革從產業、科創領域向教育、醫療、養老等民生領域拓展。改革前,安徽科技資金分散在40個方向,單個項目平均支持強度僅81.7萬元;改革后整合為22個方向,單個項目支持強度提升至469.5萬元。吉林省2025年省級部門項目支出預算同比壓降10%,公用經費和一般性支出分別壓減11%和19%,節省資金優先用于支持科技創新和困難群眾救助。
“實踐表明,零基預算改革不是簡單砍支出,而是向存量要效益、向低效要空間。”一位財稅專家如此評價。
說到地方財政,就不能不提債務。這就像一個房間里的大象,所有人都知道它在那里,但很少有人愿意直面。
2026年的化債工作,正在從“應急救火”轉向“長效治理”。根據財政部數據,2025年用于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的2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券已全部發行完畢,各地置換后債務平均利息成本降低2.5個百分點以上。截至2026年2月底,已有廣東、北京、上海、新疆四個省/直轄市和34個地級市及175個區縣宣布完成隱性債務清零目標。
但隱性債務只是冰山一角。隨著6萬億元置換債在2026年前后基本發行完畢,化債工作的重心正從存量隱債置換,逐步拓展至“優化重組+經營性債務化解+城投轉型”的系統性治理新階段。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要求,2026年要多措并舉化解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經營性債務風險,“堅決把遏制違規新增隱性債務作為鐵的紀律”。
城投公司的“退平臺”也在加速。據不完全統計,2023年8月一攬子化債政策實施以來,已有1028家主體實現退平臺,其中江蘇、浙江、山東、河南、貴州退平臺數量居前。2025年全年,有372家城投公司公開宣布不再承擔政府融資職能。
“城投公司‘退平臺’僅是轉型的‘上半場’。”一位業內人士指出,新的一年,地方化債政策重心或將從化解隱性債務轉向化解經營性債務,推動城投公司完成市場化轉型,實現企業債務與地方財政債務的嚴格區分。
從地方附加稅立法到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從轉移支付結構優化到零基預算改革,從隱性債務置換到城投平臺轉型——這一套“組合拳”正在形成。短期靠中央“輸血”穩運轉,中期靠支出責任調整減負擔,長期靠地方稅體系構建強“造血”。
有一點是確定的:地方政府再也不能靠“賣地”過日子了。這個持續了二十多年的舊模式,正在走向終結。而新的模式是什么?2026年的這些改革,就是在為答案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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