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持續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震懾力,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現對我市近期查處的一批安全生產領域典型違法案例予以公開曝光。案例聚焦礦山建設、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特種作業及煙花爆竹儲存經營等重點環節,嚴厲打擊了未經許可擅自生產、未按批準設計施工、超許可范圍經營等突出違法行為,彰顯了我市以嚴格執法筑牢安全生產防線的堅定決心。
案例一:茂名市某礦業公司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生產行政處罰案
2025年底,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廣東局聯合茂名市應急管理局對茂名市某礦業公司進行礦山安全檢查時,發現13項隱患問題。經后續調查核實,該公司在其“某麻巖礦新建露天開采項目”建設期間,存在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從事生產活動的行為。該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茂名市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作出責令停止生產,并處人民幣380000元罰款、沒收違法所得205245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施工單位某通公司未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行政處罰案
2025年底,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廣東局聯合茂名市應急管理局對某礦業公司進行礦山安全檢查時,發現其施工單位某通公司存在多項問題。經核查,作為“某麻巖礦新建露天開采項目”的施工單位,在項目施工期間存在未按照設計要求排土,違規在舊采場凹陷坑北側順坡排土,以及在基建工程范圍外的平臺實施采剝作業等行為,屬于未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茂名市應急管理局對某通公司作出責令停止建設,并處人民幣45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茂名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經許可經營危險化學品行政處罰案
2025年11月21日,茂名市應急管理局聯合茂名市發展和改革局在打擊黑加油點行動中,發現茂名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利用撬裝式加注裝置對外銷售汽油。該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茂名市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作出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違法經營的危險化學品5.57噸,沒收違法所得53778.68元,并處罰款人民幣12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茂名某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危險化學品的行政處罰案
2025年9月22日,茂名市應急管理局對茂名某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開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持有帶有儲存設施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未取得倉儲經營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利用自有儲罐為其他公司提供倉儲危險化學品服務,其經營方式已由帶儲存設施經營變化為倉儲經營,卻未按規定重新申請辦理經營許可證。該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四項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茂名市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作出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違法經營的危險化學品2434.63噸,沒收違法所得820000元,并處罰款人民幣19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化州市某煙花爆竹有限公司儲存銷售超標違禁煙花爆竹和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案
春節期間,茂名市應急管理局在開展煙花爆竹專項安全巡查時,發現化州市某煙花爆竹有限公司存在向煙花爆竹零售店銷售B級應由專業人員燃放的組合煙花產品和雇用無特種作業證人員從事煙花爆竹搬運作業的行為。上述行為分別違反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三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的規定,茂名市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兩項違法行為分別裁量、合并執行,作出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沒收違法所得40109.40元、并處人民幣168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茂名某石化有限公司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生產危險化學品行政處罰案
茂名市應急管理局對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展檢查時,發現茂名某石化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租用其他公司儲罐,將高沸點芳烴溶劑SA-1000、二甲苯和異辛烷等多種危險化學品卸入同一儲罐中混合,并以燃料油的名義對外銷售。該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茂名市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作出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241450元,并處罰款人民幣340000元的行政處罰。
法律科普: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
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并對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二條
國家對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以下統稱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
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包括倉儲經營,下同)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三款
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不得向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供應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不得銷售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四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來源:茂名應急管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