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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仟億達總裁王元圓,今天我在這里直播不是為了炫耀我在云南玉溪我公司建立的四臺發電機組建得有多好,而是希望通過這次直播來求助。這段時間,我們遭遇了合作伙伴的惡意起訴、惡意侵占資產、惡意違約……”3月23日,仟億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831999,下稱“仟億達”)總裁王元圓在其微信視頻號進行直播時稱。
她口中的“合作伙伴”是云南玉溪玉昆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玉昆鋼鐵”)。
這對昔日的商業伙伴,如今卻因二者合作的電站項目引發糾紛,掀起了一場“接管”風波。
2026年3月21日,仟億達發布《關于云南玉溪子公司發電站被非法侵入接管的重大事項公告》(下稱“公告”)稱,仟億達在云南玉溪投資建設的“玉昆鋼鐵產能置換升級改造項目發電工程”(下稱“電站項目”)發生被非法侵入接管事件。
仟億達總裁王元圓告訴經濟觀察報,該項目由仟億達投資建設運維。仟億達對上述合作電站項目的實際投資為10.5億元。
3月26日,玉昆鋼鐵一名高管證實了玉昆鋼鐵接管電站項目。不過,該高管表示,目前玉昆鋼鐵方面僅接管電站項目使其安全生產,未接管與仟億達有關的債權債務。
“目前公安機關正在對事件進行調查。同時,雙方的經濟糾紛已進入司法審理程序。”該高管稱。
上述仟億達公告中所指的接管行為,究竟是“正常接管”還是“非法侵入”?雙方各執一詞。從2022年簽訂合作協議,到交付延遲、費用拖欠與訴訟交鋒,這場牽扯合同糾紛、民間借貸、資產接管的博弈,仍在持續發酵。兩家昔日的合作伙伴,為何最終對簿公堂?合作電站項目的背后,又暗藏著怎樣的利益糾葛?
“接管”風波
仟億達在3月21日的公告中指出:“2026年3月16日晚10時30分,玉昆鋼鐵違法組織安保及工作人員強行闖入公司位于玉溪市峨山化念鎮的發電項目地。違法拆除公司現場監控、收繳公司工作人員手機后,強迫公司工作人員與玉昆鋼鐵簽署協議書,對于拒絕簽署的人員,違法驅離工作場地,公司電站廠長趙某被限制人身自由長達3個多小時。”
二者為何在合作的項目上發生如此沖突?這要從四年前兩家公司的合作說起。
2022年3月,仟億達與玉昆鋼鐵簽訂合同能源管理(EMC)協議——《云南玉溪玉昆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產能置換升級改造項目發電工程煤氣發電系統技術協議》等,項目包含兩臺100MW(兆瓦)煤氣發電機組、一臺25MW和一臺15MW余熱發電機組,合計裝機容量240MW。項目運營期為10年。該項目由仟億達及其控股子公司玉溪仟億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玉溪仟億達”)運營。
EMC合作模式是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由節能服務公司(EMC公司)與客戶(通常是耗能企業)簽訂能源管理合同。在合同中,EMC公司承諾為客戶提供包括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等一整套的節能服務。客戶則通過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來支付EMC公司的投資和利潤。
仟億達在上述公告中稱,2025年7月,項目最后一臺100MW發電機組成功并網發電。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四臺發電機組均正常運行,驗收工作正在有序開展。
仟億達表示,本次電站項目被強行侵入接管,已導致公司無法正常控制該電站的運營,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仟億達在前述公告中稱,目前公司已失去對電站的直接管控,資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上述玉昆鋼鐵高管稱,千億達自2025年半年起存在拖欠發電站工人工資的情況,導致隊伍不穩定,電站存在安全隱患;2026年1月以來發生4起非計劃停機事故,安全隱患突出。玉昆鋼鐵對電站進行接管主要出于安全生產的角度考慮。
“對簿公堂”
接管風波的背后,是雙方持續兩年的合同糾紛。
王元圓稱,4臺電站均由仟億達出資建設、運維,玉昆鋼鐵提供場地等資源,電站發電優先供玉昆鋼鐵使用。雙方按合同約定分享節能收益,合作期滿后電站無償移交玉昆鋼鐵。四組電站分別從2024年1月至2025年7月,4臺機組已全部并網發電。
根據仟億達所發公告,2024年9月起,玉昆鋼鐵不再向仟億達支付項目運營維護費用,并企圖向仟億達索要更大的利益。在仟億達明確拒絕之后,玉昆鋼鐵將仟億達訴至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立案。
在王元圓提供的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31日作出的(2025)云04民初6號民事判決(下稱“6號判決”)中,玉昆鋼鐵稱,2022年3月上述協議簽訂后,仟億達未能按照項目方案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建設,雙方于2022年11月16日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確定工程進度并明確約定。仟億達在《補充協議》簽訂后因資金問題導致工期嚴重延誤,給玉昆鋼鐵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此外,玉昆鋼鐵稱,為避免因工期進一步延誤帶來更大的經濟損失,玉昆鋼鐵于2023年5月21日與仟億達及玉溪仟億達簽訂《北京仟億達玉昆EMC項目申請借款或代付的協議》,為仟億達提供借款并代付相關貨款。在此情況下,仟億達仍不能按照承諾完成案涉工程2#煤氣發電系統安裝,項目面臨全面停工的風險。為避免產生更大的經濟損失,特提起訴訟。
玉昆鋼鐵向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訴求,判決解除與仟億達2022年3月份簽訂的《云南玉溪玉昆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產能置換升級改造項目發電工程煤氣發電系統技術協議》等合同,并要求判決仟億達支付違約金5900萬元等。
而仟億達在“6號判決”中稱,仟億達主張玉昆鋼鐵違約,主要理由是自2024年9月起玉昆鋼鐵未再支付前期運營維護費用,截至2025年5月22日,已結算的前期運營維護費用為5676萬元。
2025年12月20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由仟億達支付玉昆鋼鐵違約金3976萬元;由玉昆鋼鐵于判決生效后十五日內支付仟億達前期運營維護費用5676萬元及從2024年10月1日起,以當月應支付的運營維護費用為基數,按年利率12%計算的利息。并駁回原告玉昆鋼鐵的其他訴訟請求。
王元圓告訴經濟觀察報,法院作出“6號”判決后,雙方并未上訴,因此該判決已經生效。
訴訟未了
王元圓告訴經濟觀察報,2026年以來,由于玉昆鋼鐵一直未按照法院判決支付前期運營維護費用,仟億達向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2026年3月13日,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仟億達與玉昆鋼鐵合同糾紛案(2026)云04執200號過程中,玉昆鋼鐵以雙方互負到期債務、享有抵銷權為由申請暫緩執行,并由子公司玉昆新材料公司以2475萬元銀行存款提供擔保。法院認為,生效判決已確認雙方互負債務,玉昆鋼鐵經營正常且已提供擔保,為兼顧勝訴方權益與減少被執行人影響,決定暫緩執行至2026年6月13日。
經濟觀察報了解到,仟億達和玉昆鋼鐵圍繞該電站項目,還存在一起民間借貸訴訟案件。
王元圓向經濟觀察報展示了云南省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3日作出的(2025)云04民初15號民事判決(下稱“15號判決”)的資料。其中指出,2023年5月,仟億達因資金周轉困難,與玉昆鋼鐵、玉溪仟億達三方簽訂借款協議,約定玉昆鋼鐵向仟億達集團提供借款或代付款項,年化利率12%,待資金困難解除或從后續發電收益中扣除。在“6號判決”中,玉昆鋼鐵也提到了這一協議。
在這起民間借貸訴訟中,玉昆鋼鐵為與上述“6號判決”案件主張保持一致,將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的發電收益7334.87萬元先行抵扣借款利息3824.01萬元及部分本金3510.86萬元,僅訴請剩余本金1.80億元及2025年7月1日后的利息。
最終,云南省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仟億達償還玉昆鋼鐵借款本金1.80億元及資金占用費(年利率12%),駁回其他訴訟請求。“6號判決”內容顯示:“仟億達在項目推進過程中,正是因為資金周轉困難,才向玉昆鋼鐵借款或請求代付其他款項,且從2024年1月第一臺機組并網發電開始產生發電收益后,玉昆鋼鐵一直向仟億達支付運營維護費用至同年8月,由此分析,雙方約定可以抵扣借款的應當是效益分享期開始以后的發電收益款,此前的亦為發電收益款,但主要用于前期運營維護,才符合借款當時的實際情況且該約定排除前期運營維護費用的抵銷問題,故不能適用上述法定抵銷權行使條款。”
王元圓稱,針對“15號判決”,仟億達已經向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上訴,上訴理由包括:一審判決對還款期限的認定錯誤,案涉借款的還款條件尚未成就,被上訴人無權提前主張債權。該案件將于近日開庭審理。
王元圓表示,仟億達的最新訴求有三個:一是追究玉昆鋼鐵及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二是責令玉昆鋼鐵立即歸還電站資產;三是要求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上述玉昆鋼鐵的高管稱,目前該案件正在審理中,最終裁決結果有待司法機關依法判定。
仟億達在上述公告中稱,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6號判決”和“15號判決”,駁回了玉昆鋼鐵要求解除合同的訴訟請求,認定雙方合同應繼續履行。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玉溪仟億達仍合法持有項目相關權益,電站處于正常持續運營狀態。
公開資料顯示,仟億達成立于2004年,服務了數百家像鋼鐵、化工、有色金屬、電力等行業的高耗能園區企業,助力各級政府零碳園區建設。玉昆鋼鐵集團于2000年9月在玉溪北城成立,旗下有34家子公司,集礦業、焦化、球團、燒結、煉鐵、煉鋼等為一體的規模化集團公司,2024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第49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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