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國際金融報》記者從業內獲悉,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人身保險監管司近期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銀行代理渠道費用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及配套的《銀行代理渠道費用管理有關事項問答(一)》(下稱《問答一》),以進一步落實保險公司銀行代理渠道“報行合一”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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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來,銀保渠道憑借超預期的市場表現,重返人身險第一大渠道之位。但高增長背后的隱憂也隨之浮現,部分險企通過虛假宣傳、虛列費用等方式變相突破“報行合一”要求,擾亂市場秩序。
針對違規苗頭,監管部門果斷“喊停”,從傭金支付、銀保專員薪酬管理、業務推動活動費用、共同費用分攤等多個環節作出詳細規范,強化全鏈條合規管控。
劃定多條監管紅線
所謂“報行合一”,是指保險公司向監管部門報送的保險產品條款、費率及費用分攤等數據,需與實際經營中的行為保持一致。通俗來說,就是不能“說一套,做一套”。
《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報送銀行代理渠道產品備案,要按照人身保險產品智能檢核系統要求,分別報送向銀行支付的傭金、銀保專員的薪酬激勵、培訓及客戶服務費、分攤的固定費用等水平。保險公司開展銀行代理渠道業務,要按照經備案的產品精算報告執行費用政策,發生費用支出應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憑證。
在責任落實方面,《通知》明確,保險公司要強化費用真實性、合規性和精細化管理,將“報行合一”合規管理納入內部考核與問責機制。保險公司董事會每年至少一次專題聽取“報行合一”情況報告。總經理對“報行合一”工作負責,總精算師對產品設計負責,財務負責人對財務管理相關事項負責,分管銀行代理渠道的高級管理人員對銀行代理渠道費用支出、業務推動活動開展的真實性、合規性管理負責。各級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對相關分支機構“報行合一”工作負責。
此外,《通知》還提到,各金融監管局持續開展“報行合一”的現場檢查,有力有效規范市場秩序。監管部門建立“報行合一”違規問題和典型案例行業通報機制,并及時向保險總公司及其法人機構監管部門通報相關情況。
針對制定和管理臨時激勵方案方面,《問答一》表示,保險公司要建立內部管理制度,明確臨時激勵方案的制定流程、管理權限等要求。保險公司要據實列支激勵方案各項費用支出,其中,向銀保專員支付的報酬和獎勵要納入銀保專員的薪酬管理。保險公司各級機構要規范制定激勵方案,經省級機構主要負責人或總公司負責人批準后,省級及以下分支機構方可實施激勵方案;經總經理批準后,總公司方可實施激勵方案。
在業務推動活動管理上,《問答一》明確,保險公司各級機構要對業務推動活動實施臺賬管理,逐項記錄時間、地點、機構、人員等信息,并附相關憑證。保險公司要按照財經紀律等規定支付各項費用,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憑證,將業務推動活動費用計入培訓及客戶服務費用。保險公司不得要求或暗示銀保專員將薪酬用于開展業務推動活動。保險公司要據實列支銀保專員為提供銀行代理渠道服務而墊付的費用,并計入培訓及客戶服務費,不得將相關款項以銀保專員薪酬名義發放。
銀行代理渠道與其他銷售渠道聯合開展業務推動活動等發生的共同費用,保險公司該如何管理?對此,《問答一》要求,保險公司要按照“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根據相關制度規定,將多渠道聯合開展業務推動活動等發生的共同費用合理分攤至銀行代理渠道,不得以不分攤或少分攤等方式向其他渠道轉嫁費用。
市場格局加速分化
回溯來看,2023年8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向多家人身險公司下發《關于規范銀行代理渠道保險產品的通知》,對銀行保險渠道傭金進行約束,“報行合一”就此落地。
2024年1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再度下發《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銀行代理渠道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從產品設計和備案、健全內控機制等方面,對銀保渠道“報行合一”進行細化規范。
在政策引導與市場需求的雙重推動下,銀保渠道業務發展駛入快車道。從近期A股上市險企披露的2025年業績報告來看,銀保渠道正成為價值增長的核心引擎。
數據顯示,2025年,中國人壽銀保渠道總保費1108.74億元,同比增長45.5%;新華保險銀保渠道總保費721.02億元,同比增長39.5%;人保壽險銀保渠道保費收入682.78億元,同比增長33.5%;太保壽險銀保渠道保費收入616.18億元,同比增長46.4%;中國平安壽險及健康險業務的銀保渠道新業務價值達94.08億元,同比增長138%。
但高速發展背后,銀保渠道的違規隱患也逐漸暴露,近期“小賬”問題有所抬頭。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創新與風險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龍格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原先的“報行合一”只壓低了明面傭金,但部分險企通過虛列培訓費、讓員工墊資等方式繼續搞“小賬”。《通知》和《問答一》把薪酬、培訓費等所有可能的“后門”全堵上,并且把責任直接落到具體人頭上,讓費用徹底透明。
展望2026年,銀保渠道的發展格局將如何演變?國金證券非銀首席分析師舒思勤預計,銀保渠道直接受益于存款搬家,客戶優勢和賬戶優勢明顯,疊加大型險企開拓銀保市場的積極性和優勢顯著,預計仍將延續較好增長,市占率繼續提升,對上市險企的新單與價值的貢獻也將進一步提升。
舒思勤進一步指出,“報行合一”政策下,保險公司費用成本大幅下降,驅動銀保渠道價值率大幅提升,疊加“1+3”網點限制(即商業銀行每個網點在同一會計年度內只能與不超過3家保險公司開展保險代理業務合作)的放開,頭部公司紛紛大力開拓銀保渠道,在資源協同、品牌、服務等優勢加持下,頭部企業市占率提升趨勢繼續顯現。
中誠信國際分析稱,考慮到產品結構以儲蓄型為主的態勢短期內不會轉變,而銀保渠道具有天然銷售理財型保險產品的優勢,預計2026年人身險公司仍會持續加大銀保渠道投入力度,代理人渠道保費貢獻度會進一步下降。同時在“報行合一”背景下,經代公司(保險經紀公司?或?保險代理公司)生存空間受到擠壓,預計部分中小經代公司會加速出清,經代渠道保費貢獻度會持續下降。
在此過程中,龍格建議,所有險企都應放棄“拼費用”的老路子,轉而拼產品收益、投資能力和客戶服務。特別是隨著銀保渠道“馬太效應”更加凸顯,中小險企拼不過大公司的網點和品牌,只能深耕本地銀行、聚焦特色產品或高凈值客戶,走“小而美”的差異化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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