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李逵遇上“假李鬼”?
近日,成都大姐鹵菜店被告侵權一事,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
大姐做夢都沒想到,用自己名字當店名,竟然被人告上法庭,還得賠償50萬!
隨著事情發酵,更多內幕扒出,法院最終判決更讓網友直呼: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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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50歲大姐“飛來橫禍”,突遭50萬天價索賠
事情還要從成都的一位劉女士開的鹵菜店說起。
50歲的劉女士,在成都高新區中和街道開了家鹵菜店。
因為家里有六姊妹,自己排行老四,不管是街坊鄰居,還是家里人,都習慣叫她“四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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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姐沒什么大本事,就憑著一手好手藝,專心做手撕兔。
她的鹵菜店,沒有華麗的裝修,沒有夸張的宣傳,全靠口味和實在,慢慢在周邊攢下了名氣。
久而久之,“四姐手撕兔”的名號,在附近街坊鄰里間越叫越響。
來買鹵菜的,大多是回頭客,沖著的就是四姐的手藝,還有這份接地氣的親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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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天有不測風云,2025年四姐突然收到了一張法院傳票。
而起訴她的,是一家來自揚州的餐飲有限公司。
對方聲稱,四姐鹵菜店的“四姐”二字,侵犯了他們公司的“四姐”注冊商標權,張口就要索賠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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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萬,對于一家小鹵菜店來說,無疑是天文數字。
四姐一輩子勤勤懇懇,起早貪黑做鹵菜,一年也賺不到這么多錢。
更讓她委屈的是,自己用了一輩子的俗稱,怎么就成了別人的“專屬商標”?
而隨著事情發酵,更多內幕曝光后,網友忍不住唏噓:人怎么能“無恥”到這種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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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內幕曝光,原來此“四姐”非彼“四姐”
原來,這家揚州餐飲公司的“四姐”商標,最早是2011年由重慶一位李某某注冊的。
而它的核定使用范圍包括方便食品、廣告銷售、餐飲住宿等類別。
但是,四姐的鹵菜店,主營的是現場制作、打包售賣的手撕兔,屬于熟食加工范疇,和對方的根本不是一個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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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開在社區的小鹵菜店,一個是做火鍋的餐飲公司,八竿子打不著邊。
更關鍵的是,四姐使用“四姐”作為店名,完全是因為這是自己的俗稱,是街坊鄰里叫了幾十年的稱呼。
她的鹵菜店,也注冊了屬于自己的商標,只是簡稱“四姐”,根本沒有刻意模仿或抄襲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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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觀這家揚州餐飲公司,自從2016年受讓了“四姐”商標后,就沒有規模化、常態化地使用過。
說白了,就是搶注了一個商標,然后守株待兔,專挑小商家“碰瓷”索賠。
更何況,本來在川渝地區,“某姐”、“某哥”、“某嬢”這樣的稱謂遍地都是。
尤其是在餐飲行業,既能拉近距離,也能體現店主的個人特色,是再接地氣不過的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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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為有人搶注了“四姐”這個商標,就不讓普通人用自己的俗稱開店?這簡直是強盜邏輯!
照這個道理,是不是以后叫“張姐”“李哥”的人,都不能開餐飲店了?
直到2026年初,,成都高新法院才做出了一審判決。
而判決結果公布后,網友紛紛直呼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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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結果公布,網友直呼大快人心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認定商標侵權的核心,是基于“是否會讓消費者產生混淆”。
而四姐的鹵菜店和揚州餐飲公司,根本不存在這種混淆的可能。
首先,兩者的經營類別完全不同。
其次,“四姐”這個商標的顯著性很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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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揚州餐飲公司無法證明,自己在2016年后,規模化、常態化地使用過“四姐”商標。
一個自己都不怎么用的商標,憑什么去起訴一個一直在合理使用自己俗稱的小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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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法院判決四姐的鹵菜店不構成商標侵權,同時也認定揚州餐飲公司主觀上沒有惡意,駁回了雙方的訴訟請求。
一審宣判后,雙方都沒有上訴,這場荒唐的糾紛,終于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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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判決結果,真的大快人心!
因為這不僅是四姐的勝利,更是對那些惡意搶注商標、碰瓷小商家的人的有力打擊。
法律保護知識產權,但絕不會縱容這種投機取巧、趁火打劫的行為。
這場看似簡單的商標侵權糾紛,背后反映的,卻是當下很多小創業者面臨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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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的人,鉆法律的空子,搶注常見詞匯、人名、地名作為商標,然后專門起訴小商家,靠索賠牟利。
就像四姐這樣,一個普通的創業者,勤勤懇懇做生意,沒招誰沒惹誰,就因為用了自己的俗稱當店名,就被索賠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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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時間,她既要打理店鋪,又要應對官司,身心俱疲,小店的生意也受到了很大影響。
更讓人無奈的是,很多小創業者,根本不知道開店取名還要查商標,也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可能已經被別人搶注。
等收到法院傳票時,才恍然大悟,可此時已經陷入了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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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這是商家依法維權,無可厚非。
可,依法維權和惡意碰瓷,有著本質的區別。
真正的維權,是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不是把商標當成斂財的工具,去壓榨那些弱小的創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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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這場糾紛,四姐贏了,但還有很多和四姐一樣的小商家,正在經歷著類似的困擾。
法律既要為創新賦權,也要為市場賦能。
只有厘清商標權的邊界,才能真正激發市場活力,每一個創業者才能安心做事、放心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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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我們尊重知識產權,但更要保護那些本本分分、腳踏實地的普通人。
大家覺得劉四姐和揚州公司究竟是更有理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信息來源:
1、封面新聞2026年4月8日《家中排行老四,憑啥不能叫“四姐”?一鹵菜店使用“四姐”二字被索賠50萬,法院判了!》
2、四川日報2026年4月9日《鹵菜店叫“四姐”就被索賠50萬?商標保護不是“碰瓷”工具》
但為提升文章可讀性,細節可能存在潤色,請理智閱讀,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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