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里居住滿半年,辦了居住證,就能申請落戶。
根據最新出臺的《湖南省戶口登記管理辦法》第23條:公民在城鎮地區連續居住滿6個月并辦理了居住證的,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入居住地城鎮。
也就是說,憑居住證即能落戶。舉個例子:小張是益陽農村人,在長沙務工多年,一直想落戶長沙方便孩子上學。以前得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并在當地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才行,現在按照第23條,他只要在長沙連續住滿6個月,并且辦了居住證,就可以申請把戶口遷到長沙,手續更簡單。
《辦法》自2026年起開始施行。記住兩個關鍵條件:一是住滿半年;二是有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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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鏡&文案:呂菊蘭
拍攝&剪輯:張思怡
設計:郭又瑞
編輯:郭蕭
審核:肖夜明 陳新科 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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