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i,我是胖胖。
七十多年前,一位胖胖不能提及名字的作家,曾經寫下這樣一句話——除了頭顱之內的幾立方厘米,一切都不屬于你自己。
昨天,刷到一則新聞,大致能真實地體會到了這句話的重量:
![]()
上海寶山區的邱先生,2月24日發現小區某樓疑似違法搭建,當天中午通過12345平臺實名舉報,留下姓名、住址、電話。
![]()
可他等來的,是被舉報人的電話。
這個人知道他的手機號,知道他的家庭住址,能夠一字不差地讀出舉報工單上的全部內容,知道他幾點下班,甚至知道他母親每天在哪里打拳。
“你當天投訴,10分鐘后我就知道了。”
恐怖嗎?
在如此世風的今天,居然能有人在你舉報后10分鐘之內,摸清你的住址、工單內容、下班時間乃至家人的日常軌跡,這不免讓人捏把冷汗。
這種角落暗藏的眼睛與滲透,好像有某種威懾力。
邱先生母親打拳的地點,他的下班時間,這些藏在日常生活最細小皺褶里的細節,被一個陌生人掌握,并用來宣示:
我知道你的一切,而你對此毫無察覺。
后來的結果是:
![]()
物業經理賀某某被上海警方依法行政處罰,案子結了。
結果是結果,但有幾點事實和邏輯,我想列出來,大家自行判斷:
被舉報人自己說的是“你當天投訴,10分鐘后我就知道了”。
這10分鐘,從邱先生2月24日中午完成舉報開始計算。
城運中心的說法是:工單在24日中午接收,下午才派單給城管和物業。
這中間是有一段時間差的。
如果物業經理是信息泄露的源頭,那他拿到工單的時間,應該是下午派單之后。
但被舉報人描述的“10分鐘”,指向的是中午舉報后的極短時間窗口——此時物業連工單都還沒有,泄露從何而來?誰在撒謊?
還有,城運中心明確表示,派給物業的工單上,只有舉報人的姓和聯系電話,沒有地址,也沒有其他信息。
但被舉報人能夠報出的,是完整家庭住址、舉報工單全部內容、邱先生的下班時間、包括其母親日常打拳的地點。
前兩項,尚可勉強解釋為工單信息在流轉過程中被補充擴充。
但后兩項,下班時間、還有母親的活動軌跡,這些不會出現在任何工單上。
你物業經理手里就算拿到了完整工單,也不可能從中讀出這些內容吧?那這部分信息從哪里得來?
如果物業經理真的是唯一的信息源,這個問題就無法回避。
假設真是物業經理,又為什么要這么做?
像違建對物業來說本來就是敏感事項,舉報一旦成立,處置結果通常也涉及物業的管理責任。
在這樣一種情況下,物業經理主動向被舉報業主通風報信,把舉報人信息和盤托出,風險極高,而收益,我至少從報道里看,完全不明確。
除非物業和這戶業主之間真有某種利益關聯。但這條線,沒有被追查下去。
時間線對不上,信息量對不上,動機空白。
然后,物業經理賀某某被依法行政處罰,案子結了。
真的結了?
如果,我是說如果,有一個人主動走出來把鍋接住,而調查方也順勢接受了這個結果,那么信息鏈條上游的某個環節,就此不必再接受追問。
那個環節是什么,在哪里,案子結了,我們不會知道。
我們看到的,也是物業經理攬責,是這件事的終點!
事實、邏輯大概如此,其他的,大家自行判斷。
被舉報人還說了一句話:“敢做還怕人家知道嗎?”
我想說的是,底氣,來自對信息獲取渠道的充分把握。
這種自信背后,是對某條渠道的篤定,是對即便如此也不會有事的預判。
違建在先,這一點城管部門已經確認,非法獲取他人信息在后。
又是什么讓他有這種無懼心理?
難道說,規則對我不起作用,或者說,我有能力讓規則繞開我?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