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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系我們予以撤銷。)
案情介紹
被繼承人陳守義與吳秀蘭系夫妻關系,生育四名子女,分別為長子陳景輝(被告)、次子陳景明(原告)、三子陳景濤(被告)、小女陳景燕(已故)(父子姓氏一致:陳守義、陳景明、陳景輝、陳景濤、陳景燕)。陳守義于2016年去世,吳秀蘭于2021年去世,二人去世前均未留有遺囑,遺產繼承按法定繼承辦理。陳景燕于2016年去世,被告馬宇、馬浩系陳景燕之子,依法享有代位繼承權。
涉案核心財產為一號房屋,登記在陳守義名下,系陳守義與吳秀蘭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各方均認可該房屋為本案需處理的遺產范圍。被告陳景濤未婚未育、無自有房產,一直與被繼承人共同居住,悉心照料老人,經濟條件困難;被告陳景輝亦長期對被繼承人盡贍養義務,墊付房屋裝修、家電購置等相關費用。
原告陳景明訴至法院,請求繼承一號房屋的份額,并要求按150萬元的虛高價格獲得對應折價款,該價格遠超房屋實際價值。庭審中,被告陳景輝、陳景濤、馬宇委托律師積極抗辯:一是原告主張的房屋價值無任何依據,明顯虛高,請求法院委托評估確定真實價值;二是原告有能力贍養老人卻未盡贍養義務,不應多分遺產;三是陳景輝、陳景濤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陳景濤生活有特殊困難且無自有房產,應適當多分份額;四是陳景輝墊付的房屋裝修、家電費用系贍養支出,原告無權要求抵扣,但被告方主張應作為多分份額的考量因素;五是被告方同意按份共有一號房屋,僅向原告支付合理折價款,不同意原告的高價訴求。
被告方律師協助收集核心證據,包括社區居委會出具的贍養證明、陳景濤無房產的證明、房屋日常照料記錄、裝修及家電支出憑證等,申請法院對一號房屋進行價值評估,反駁原告的不實主張,明確法定繼承份額核算規則,重點主張被告方應多分份額并享有房屋所有權。經法院委托評估,一號房屋評估總價為107.45萬元,客觀反映房屋真實價值。
裁判結果
一號房屋由被告陳景輝、陳景濤、馬宇共同繼承(陳景輝、陳景濤分別繼承36.24%的份額,馬宇繼承27.52%的份額),被告方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權;
被告陳景輝、陳景濤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各自給付原告陳景明房屋折價補償款99283.8元,被告馬宇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給付原告陳景明房屋折價補償款75429.9元(補償款按評估價核算,遠低于原告主張的高價);
該判決生效后,被告方成功保住一號房屋所有權,繼承房屋大部分份額,僅需向原告支付合理折價款,原告的虛高訴求被全部駁回;同時,法院認可被告方盡主要贍養義務、陳景濤生活困難的事實,依法判決被告方多分份額,充分體現專業律師精準抗辯、固定核心證據的優勢。
法院說理
法院認為,本案核心爭議焦點為:一號房屋的法定繼承份額核算、房屋價值認定、贍養義務對繼承份額的影響、房屋分割方式(折價補償與共有)。結合案件事實及法律規定,具體說理如下:
第一,遺產范圍與繼承原則。一號房屋系陳守義與吳秀蘭夫妻共同財產,二人各享有二分之一份額。繼承開始后,無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其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馬宇、馬浩代位繼承陳景燕的份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同時兼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繼承人,可適當多分。
第二,房屋價值的認定。原告主張按150萬元計算房屋價值,未提交證據佐證,明顯虛高;被告方抗辯房屋價值不合理,申請法院評估,評估總價107.45萬元客觀真實,應作為房屋價值及折價款核算的依據,原告的高價訴求無事實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繼承份額的核算。陳守義去世時,應先析出一號房屋一半份額歸吳秀蘭所有,剩余一半作為陳守義的遺產,由吳秀蘭及四名子女法定繼承;陳景燕先于吳秀蘭去世,其應繼承的份額由馬宇、馬浩代位繼承;吳秀蘭去世后,其享有的房屋份額由陳景明、陳景輝、陳景濤繼承,馬宇、馬浩代位繼承陳景燕的份額。結合社區居委會出具的證明,被告陳景輝、陳景濤對被繼承人盡了較多贍養義務,陳景濤生活有特殊困難且無自有房產,應適當多分,最終確定被告方繼承房屋大部分份額,原告僅繼承少量份額。
第四,房屋分割方式。一號房屋不宜實物分割,被告方同意按份共有房屋并給付原告合理折價款,符合“有利于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效用”的原則,法院予以支持,判決房屋歸被告方共有,僅需向原告支付對應份額的折價款,既保障了被告方的居住權益,又兼顧了原告的繼承權益。
第五,原告抗辯的認定。原告主張自己盡了贍養義務,未提交充分證據佐證,法院不予采信;原告主張按150萬元獲折價款,無事實依據,法院予以駁回;被告方主張的贍養事實、生活困難情況有充分證據支撐,法院予以采信,依法判決被告方多分份額。
勝訴辦案心得(勝訴方律師視角)
結合本案辦理過程、法院裁判思路,針對“繼承房屋糾紛、多繼承人爭議”這一高頻場景,總結核心勝訴要點、實務維權技巧及風險提示。
精準抗辯不合理訴求,守住維權核心。本案被告方勝訴的關鍵,是及時抗辯原告的虛高房屋折價款訴求,主動申請法院委托評估確定房屋真實價值,從根源上破解原告的不合理主張。同時,明確被告方的核心訴求——保住房屋所有權、多分繼承份額,圍繞該訴求梳理證據、展開抗辯,避免被原告的無理訴求帶偏。
固定贍養與生活困難證據,爭取多分份額。法定繼承中,“盡主要贍養義務”“生活有特殊困難”是多分遺產的核心依據。我們重點收集兩類證據:一是被告方盡贍養義務的證據(社區居委會證明、日常照料記錄、費用支出憑證等),充分證明陳景輝、陳景濤對被繼承人的照料付出;二是陳景濤無房產、經濟困難的證據,佐證其應獲得照顧。此類證據具有較高證明力,是法院判決多分份額的關鍵。
合理主張房屋分割方式,保住房屋所有權。結合房屋不宜實物分割、被告方長期居住、陳景濤無自有房產的實際情況,我們重點主張“按份共有房屋、給付原告合理折價款”的分割方式,既符合法律規定,又能保障被告方的居住權益,避免房屋被拆分或低價折現。同時,積極與法院溝通,強調該分割方式“有利于生產和生活”,最終獲得法院支持,成功保住房屋所有權。
精準反駁原告不實主張,強化被告方抗辯力度。針對原告主張的“盡贍養義務”“高價房屋價值”等不實訴求,我們逐一反駁:一是指出原告無證據證明其盡贍養義務,應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二是強調原告主張的房屋價值無依據,申請評估確認真實價值,駁回其虛高訴求。
法定繼承房屋糾紛核心風險提示。需重點防范幾類風險:一是未及時收集贍養、生活困難證據,導致無法主張多分份額;二是對原告的虛高房屋價值訴求未及時抗辯、未申請評估,導致承擔不合理的補償責任。
最后,若您正面臨繼承房屋糾紛、爭取房屋所有權或多分份額等問題,切勿拖延,應及時委托專業的遺產繼承律師介入。律師可協助您制定抗辯策略、收集贍養及生活困難證據、推動房屋價值評估、反駁原告無理訴求、參與訴訟維權,幫您保住房屋所有權、多分繼承份額,最大程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本律師團隊專注于遺產繼承、房屋繼承等案件多年,擁有豐富的勝訴案例及實務經驗,可全程代理當事人參與訴訟、協商調解,助力客戶化解糾紛、勝訴維權。
律師介紹:靳雙權律師,北京東衛律所房產事業部主管,曾兼任中國房地產營銷協會副會長,主管房地產法律研究整理工作。精通房地產交易涉及的權屬、監管、貸款、過戶、交房等各個環節的法律問題。擅長處理商品房、房改房、軍產房,央產房,限價房,經濟適用房等在買賣、借名、繼承、分割、析產、拆遷過程中涉及的疑難復雜房地產訴訟案件。
靳律師為鏈家房地產經紀公司起草的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已被北京二手房市場上的中介公司廣泛采用,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場上使用的合同大部分出自靳律師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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