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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系我們予以撤銷。)
案情介紹
被繼承人周建軍與趙淑蘭系夫妻關系,生育一子周明、一女周婷。趙淑蘭于2012年去世,未留有遺囑;周建軍于2021年去世,生前于2020年書寫自書遺囑一份,明確其名下兩套房產的份額全部由兒子周明繼承。
涉案遺產為兩套房產:一號房屋登記在周建軍名下,系周建軍與趙淑蘭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各占二分之一份額;二號房屋登記為周建軍與周婷按份共有,每人享有百分之五十份額(該房屋原系周建軍與趙淑蘭共有,趙淑蘭去世后,周建軍、周明自愿放棄繼承趙淑蘭的份額,由周婷繼承,后辦理公證登記)。
周建軍去世后,周明依據自書遺囑,訴至法院,請求判令繼承一號房屋六分之五份額、二號房屋周建軍名下的百分之五十份額。被告周婷辯稱,不同意原告訴訟請求,不認可自書遺囑的真實性,申請對遺囑筆跡及形成時間進行鑒定。
法院先后委托甲鑒定中心、乙鑒定中心進行鑒定,均無法對遺囑形成時間作出鑒定;甲鑒定中心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確認遺囑上周建軍的簽名字跡系其本人書寫。周婷支付鑒定費15300元,但仍不認可鑒定結果,主張原告買通鑒定機構,卻未提交任何證據佐證。庭審中,周明委托律師提交遺囑原件、鑒定意見書、房產登記資料、公證文書等證據,佐證遺囑真實性及房產份額歸屬;周婷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法院依法缺席審理。
裁判結果
登記在被繼承人周建軍名下的一號房屋,由原告周明與被告周婷繼承所有,周明繼承六分之五份額,周婷繼承六分之一份額;
登記在被繼承人周建軍名下的二號房屋百分之五十份額,由原告周明繼承所有;
該判決生效后,周明成功依據自書遺囑繼承核心房產份額,遺囑效力得到法院確認;周婷否認遺囑的主張未被支持,充分體現專業律師精準梳理遺囑效力、應對鑒定爭議、鎖定房產份額證據的優勢,為持有遺囑的繼承人維權提供了典型參考。
法院說理
法院認為,本案核心爭議焦點為:自書遺囑的效力認定、兩套房產的繼承份額分配。結合案件事實及法律規定,具體說理如下:
第一,自書遺囑的效力認定。根據法律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即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中,原告提交的自書遺囑有周建軍簽名,并明確注明立遺囑時間,符合自書遺囑的法定形式;經司法鑒定,遺囑上“周建軍”簽名字跡系其本人書寫,被告雖否認遺囑真實性,主張鑒定結果不公,但未提交任何證據推翻鑒定意見,僅口頭否認無法證明其主張,故法院對該自書遺囑的效力予以采信。
第二,一號房屋的繼承份額認定。一號房屋系周建軍與趙淑蘭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各占二分之一份額。趙淑蘭去世后未留遺囑,其名下二分之一份額按法定繼承辦理,由周建軍、周明、周婷三人平均繼承,每人分得六分之一份額;周建軍去世后,其名下的三分之二份額(自身原有二分之一+繼承趙淑蘭的六分之一)依據自書遺囑,全部由周明繼承。綜上,周明共繼承一號房屋六分之五份額,周婷繼承六分之一份額。
第三,二號房屋的繼承份額認定。二號房屋已辦理公證,確認周建軍與周婷按份共有,每人享有百分之五十份額。周建軍去世后,其名下的百分之五十份額依據自書遺囑,全部由周明繼承,周婷僅享有其自身原有的百分之五十份額。
勝訴辦案心得
結合本案辦理過程、法院裁判思路,針對“自書遺囑效力認定、房產繼承、筆跡鑒定爭議、兄妹間繼承糾紛”這一高頻場景,總結核心勝訴要點、實務維權技巧及風險提示,為類似案件繼承人提供維權參考。
鎖定自書遺囑核心要件,夯實遺囑效力基礎。本案勝訴的關鍵是確保自書遺囑符合法定形式:一是確認遺囑系被繼承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無篡改、偽造痕跡;二是應對被告的筆跡鑒定申請,積極配合鑒定,提交被繼承人簽名樣本,確保鑒定意見能夠佐證遺囑真實性。專業律師可精準審查遺囑形式要件,提前預判鑒定風險,為遺囑效力認定提供有力支撐。
精準應對鑒定爭議,破解被告無理抗辯。針對被告申請遺囑形成時間鑒定、否認鑒定結果的抗辯,我們重點梳理:一是明確鑒定機構的資質及鑒定流程的合法性,強調兩次鑒定均無法認定形成時間,不影響遺囑的形式效力;二是反駁被告“買通鑒定機構”的無依據主張,指出其未提交任何證據佐證,應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三是強化筆跡鑒定意見的證明力,結合遺囑內容的邏輯性、被繼承人的行為能力,進一步佐證遺囑的真實性。
厘清房產份額歸屬,精準核算繼承比例。本案中兩套房產的份額情況復雜,我們重點梳理:一是區分夫妻共同財產與按份共有財產的繼承差異;二是核算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的份額比例,明確趙淑蘭遺產的法定繼承份額、周建軍遺產的遺囑繼承份額;三是提交房產登記資料、公證文書等證據,佐證房產份額的歸屬,確保繼承比例核算準確,避免因份額認定錯誤導致訴求落空。
做好證據固定,應對被告缺席審理風險。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我們提前做好證據固定工作,將遺囑原件、鑒定意見書、房產資料、公證文書等整理成冊,確保法院能夠通過書面證據查明案件事實,不影響委托人的勝訴權益。同時,針對被告可能提出的無理抗辯,提前準備反駁思路,確保庭審中高效維權。
自書遺囑及房產繼承核心風險提示。親屬間房產繼承因自書遺囑引發的糾紛頻發,需重點防范三類風險:一是自書遺囑必須符合法定形式,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避免因形式瑕疵導致遺囑無效;二是妥善保管遺囑原件,同時留存被繼承人的簽名樣本,便于應對可能的筆跡鑒定;三是提前梳理房產的產權歸屬(夫妻共同財產、按份共有等),明確繼承份額,避免因份額核算錯誤引發爭議。
最后,若您正面臨自書遺囑效力爭議、房產繼承糾紛,切勿拖延,應及時委托專業的遺產繼承律師介入。律師可協助您審查遺囑效力、收集核心證據、應對鑒定爭議、核算繼承份額、參與訴訟維權,幫您憑遺囑順利繼承房產,最大程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本律師團隊專注于遺產繼承、遺囑爭議、親屬間房產糾紛等案件多年,擁有豐富的勝訴案例及實務經驗,可全程代理當事人參與訴訟、協商調解,助力客戶化解糾紛、勝訴維權。
律師介紹:靳雙權律師,北京東衛律所房產事業部主管,曾兼任中國房地產營銷協會副會長,主管房地產法律研究整理工作。精通房地產交易涉及的權屬、監管、貸款、過戶、交房等各個環節的法律問題。擅長處理商品房、房改房、軍產房,央產房,限價房,經濟適用房等在買賣、借名、繼承、分割、析產、拆遷過程中涉及的疑難復雜房地產訴訟案件。
靳律師為鏈家房地產經紀公司起草的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已被北京二手房市場上的中介公司廣泛采用,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場上使用的合同大部分出自靳律師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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