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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南寧一燈具店和深裝總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深裝總”)簽訂《燈具等采購合同》,承擔深裝總承包的長虹路萬科廣場B1美食廣場裝修工程的燈具等供貨工作。按照該《合同》,所有燈具檢驗合格后7日內付清全款。
其中,南寧市萬科北城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寧萬科”)萬科北城項目經理部負責人蓋章簽字,承諾對項目進度款進行監管。
但至今,深裝總和南寧萬科以各種借口拒絕支付30萬元燈具款。
燈具店老板鄧女士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投訴稱,深裝總為逃避付款,與業主方南寧萬科惡意串通,通過虛構80余萬元無實質勞務工資表,截留萬科應付深裝總的180余萬元工程款,導致投訴人債權無法實現。
深裝總是深圳一家老牌裝飾企業,成立于1983年,曾獲得中國建筑工程最高獎魯班獎。該公司原董事長李興浩由于被指控“涉嫌挪用資金”,于2023年被深圳警方控制。
李興浩也是志高空調創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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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深裝總未如約向燈具供貨方南寧市興寧區騰安達建材經營部支付燈具材料款,導致萬科廣場B1美食廣場裝修所需燈具未到。為了不影響開業進度,2022年12月9日,業主方南寧萬科北城項目部、總包方深裝總、供貨方興寧區騰安達建材經營部簽訂了一份《南寧萬科城項目工程業務聯系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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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聯系單》要求,為保證萬科廣場順利開業,三方協商一致,燈具供應商先行把剩余燈具及墻面廣告字運到現場并安裝完成;決定設置三方共同監管賬戶,并由業主監管本項目剩余進度款及結算款發放,深裝總承諾剩余未支付燈具貨款(B1美食廣場裝修合同353349.80元),按每次進度款回款情況,根據燈具材料采購安裝合同條款,優先按比例支付給興寧區騰安達建材經營部。
南寧萬科北城項目部負責人謝軍在蓋章欄簽字注明:“已收到,深裝總未履約,則進行三方監管”。
騰安達建材經營部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供貨。2022 年 12 月 23 日,南寧市萬科廣場 B1 美食廣場于順利舉行了開業典禮。但深裝總支付給鄧女士公司 10 萬元貨款后,剩余貨款253349.8 元至今未再支付。
無奈之下,騰安達建材經營部將深總裝和南寧萬科起訴至深圳市福田區法院。
2023年8月15日,福田區法院作出判決:被告深裝總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應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南寧市興寧區興寧區騰安達建材經營部支付拖欠的貨款253349.8 元及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付款利息以 253349.8 元為基數,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1.5倍計,自2023年4月19日起計算至債務實際履行完畢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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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判決后至今,深裝總仍未履行一分錢。
2025年9月8日,鄧女士向深裝總相關負責人追款,該負責人表示,“款在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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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南寧萬科相關負責人卻稱,萬科不欠深裝總的錢。
該負責人還表示,“不要來找我了。(深圳福田區)法院不允許我們和供應商(騰安達建材經營部)解決。我們不能違抗法院的判決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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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5日,騰安達建材經營部向深圳市福田區法院執行局提交的一份《投訴函》顯示,“深裝總以‘無財產可供執行’為由拒不付款,且其與業主方萬科公司惡意串通,通過虛構80余萬元“無實質勞務”工資表截留萬科應付深裝總的180余萬元工程款,導致投訴人債權無法實現。”
該《投訴函》表示,萬科聲稱已從180余萬元中優先支付80余萬元“勞務工人工資”,但萬科未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支付該80余萬元,且該工資表存在無實質勞務、虛列人員、偽造簽名等情形,不符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真實工資”支付條件,不應從180余萬元中扣除。
該《投訴函》提供的證據顯示,該工資表中部分“工人”為深裝總或萬科在職員工,部分為深裝總或萬科已離職人員,并非實際提供勞務的農民工。
由于先期墊付了燈具貨款和農民工工資,沉重的債務負擔導致騰安達建材經營部無法經營,該經營部負責人鄧女士的家庭生活也因此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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