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學,又有“道學”“心學”“宋學”“性理之學”“義理之學”等別稱,是宋至清代以討論理氣心性為主要內容的儒家思想學說的通稱,也是南宋以后直至清代占統治地位的主流社會意識形態。明清理學文論包括代表官方的文學思想和明清理學家的文論,也包括少量深受理學影響的文人文論。
原文 :《明清理學文論的現代詮釋》
圖片 |網絡
安徽師范大學中國詩學研究中心教授武道房主持完成的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明清理學文論研究”(項目號:19AZD033)對明清理學文論進行了全面系統的梳理研究,挖掘明清理學文論的思想內涵,揭示出它與當時社會文化、思想變遷之間內在的、深層次的聯系。該課題最近已結項,成果被評定為優秀等級。
該成果認為,明代理學家的文論往往與他們的哲學觀念深度鏈接。就明代學術史而言,以明中葉王陽明心學崛起為界,大致可將之分為前后兩個階段。明初至明中葉,程朱理學與陸象山心學呈現合流態勢,這時期的理學文論呈現出多元樣貌。明中后期之后,陽明心學成為明代標志性的學術。王陽明的文學思想與他的心學本體論有著深刻的關聯。陽明后學分為現成派、歸寂派、修證派,中晚明另有氣學派和東林黨人,伴隨著哲學思想的歧異,各流派的文學觀念亦異彩紛呈。總體來說,陽明學派在文學上更主性靈、更重抒情,而氣學派重知識和格調,東林黨人重道德風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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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組指出,清代理學文論與學術思想史的發展脈絡聯袂而行。明遺民將理學的反思滲透到文學批評之中,倡導經世致用的文學思想。清初理學名臣致力于“文學政治化”,將文學視為闡發維護倫理綱常的工具。民間理學家則延續“文以載道”觀念,重視文學的傳道功能。在“漢宋之爭”背景下,桐城派試圖將理學家的道統與唐宋八大家的文統相結合,以抗衡漢學家的道統觀與文統觀。清代理學家將“格物致知”“心統性情”等觀念應用于文學批評之中,在文法技巧、文質關系等問題上均有不少新見。
該成果認為,明清理學家對近世中國的文學生態、社會審美趣味以及知識階層精神家園的構建都產生了重大影響。研究明清理學文論有助于深入了解中國傳統文學思想,有助于促進優秀傳統文化的現代傳承與創造性轉化。
文章為社會科學報“思想工坊”融媒體原創出品,原載于社會科學報第1990期第4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期責編:程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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