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不是迷信,今日正月十四守財日,最不能做的4件事,別忘告訴家人!
#上頭條 聊熱點##守財日#
不知不覺,時間來到了正月十四,此時人們更多的注意力想必都在正月十五的元宵節身上,因為元宵節屬于傳統民俗大節,深受百姓重視。可殊不知,今天的正月十四也是民間的重要節日,又叫“守財日”。老輩人常說 “十四試燈,十五鬧燈;十四守財,十五散財”,就說出了正月十四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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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月十四到底是個什么日子?
首先,正月十四的是家喻戶曉的 “試燈日”。民間自古有 “十四試燈,十五鬧燈” 的習俗,早在宋代,這一傳統就已盛行。據《東京夢華錄》記載:“正月十四日,諸營班院于法不得夜游,各以竹竿出燈球于半空,遠近高低,若飛星然。”
所謂 “試燈”,一是測試花燈的燭火是否明亮、燈架是否牢固,為正月十五的元宵燈會做足準備;二是寓意 “試福”,用燈光照亮屋宇庭院,驅散陰翳,期盼新一年前程光明。在農村地區,還保留著 “試燈照墻角” 的習俗,老人會領著孩子把花燈舉到院子的各個角落,嘴里念叨著 “照照墻,糧滿倉;照照門,迎財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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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正月十四還是是鮮為人知的 “守財日”。為何偏偏是這天?這與古人的 “歲時收支” 觀念密切相關。正月初一到十三,是走親訪友、宴請賓客的 “散財期”,家家戶戶備年貨、發紅包、請酒席,持續支出;而正月十五之后,年俗結束,人們要投入農耕、勞作,開啟新一年的 “聚財期”。
正月十四恰好處于 “散財” 與 “聚財” 的銜接點,因此被古人定為 “守財日”,核心是 “收口守福,財不外露”。《古今歲時雜詠》中記載:“上元前一日,市井皆罷交易,家戶閉門謝客,謂之守財。” 這就明確了,守財日并非民間杜撰,而是古代就有的歲時習俗,本質是古人對家庭財務的 “節點規劃”,與迷信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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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月十四守財日,最不能做的4件事
其一,不可通宵點燈
試燈雖要亮燈,但絕非 “通宵不滅”。古人認為,正月十四的燈光是 “祈福燈”,而非 “耗費燈”。從民俗寓意來看,通宵點燈被視為 “財氣隨燈火流逝”;從現代角度來說,這更是一種 “節約” 的生活理念。
正月十四試燈,點到子時(23 點)即可,既完成了 “試福” 的儀式,也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費。尤其在農村,不少家庭還會點蠟燭花燈,通宵燃燒不僅耗費財物,還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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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不可向外借貸
正月十四作為 “財氣收口日”,最忌 “財氣外流”,其中最核心的禁忌便是 “向外借貸”。民間有句農諺:“十四借出去,一年難收回”,這并非危言聳聽,而是古人的生活經驗總結。
據《清嘉錄》中記載:“正月十四,禁借貸,恐一年財帛不聚。” 從現實角度分析,正月十四臨近元宵,年俗即將結束,此時若向外借錢、賒賬,一來容易因新年忙碌而遺忘,引發財務糾紛;二來古人認為,新年伊始 “出財”,會形成 “收支失衡” 的心理暗示,影響一年的理財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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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不可丟棄 “財具”
這里所說的 “財具”,并非單指金銀錢財,而是古人眼中與 “衣食錢財” 相關的物品,比如舊算盤、舊錢包、米缸里的余糧、灶臺上的廚具,甚至是編織用的竹筐、農耕用的農具。
老輩人常說 “十四丟舊財,一年財不來”,《歲時廣記》中也有 “上元前一日,禁棄器物,謂之惜福” 的記載。這一禁忌的核心,是 “珍惜物資,不暴殄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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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不可與人爭執
正月十四守財,不僅要 “守物質之財”,更要 “守人情之財”。古人認為,“和氣生財” 是亙古不變的道理,正月十四若與人發生爭執、斗氣,會被視為 “破了歲運”,影響一年的人際關系與財運。
而且正月十四作為年俗收尾的關鍵日子,爭執的影響更被放大。從現實角度來說,新年期間親友相聚,難免有瑣事分歧,若在這天爭執,不僅破壞節日氛圍,還可能斷了人情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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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今日正月十四是 “守財”的日子,雖然這一說法存在迷信性,但也有一定的道理可言,因此建議大家,不妨照著這些講究做,守住財氣,守住福氣。
話說,你知道守財日嘛?你們那邊都有哪些講究?可以留言,跟大家說說你們那邊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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