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市建設日新月異,各類商業住宅、基礎設施項目持續開工。建筑行業普遍存在層層轉包、分包的現象,一個工地往往有總包單位、分包單位、包工頭等多個層級。工人大多由包工頭招用,沒有勞動合同,沒有社保。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包工頭可能無力賠償甚至跑路,總包單位則以“沒有直接雇傭關系”為由推卸責任,導致受傷工人陷入“包工頭賠不起、總包不愿賠”的維權真空。
一、典型案例深度剖析
· 案情簡述:在浙江拱墅區某住宅項目工地做泥瓦工的陳師傅(化名),受包工頭老王招用,每日工資350元現金結算。某日,陳師傅在樓下搬運水泥時,樓上掉下一根鋼筋,砸中其右肩,導致右肩胛骨粉碎性骨折、臂叢神經損傷。包工頭老王墊付了3萬元醫藥費后,稱“沒錢了,你自己想辦法”。總包單位則表示:“老王是分包老板的人,跟我們總包沒有關系,你找老王去。”
· 維權難點:1) 用工主體不明:無勞動合同、無社保、工資現金發放,包工頭失聯后,找不到明確的用人單位;2) 責任鏈條復雜:涉及包工頭、分包單位、總包單位多層主體,互相推諉;3) 傷情嚴重:臂叢神經損傷可能導致永久性上肢功能障礙,需長期治療康復。
· 澤良介入:在陳師傅求助無門、包工頭失聯的情況下,澤良工傷律師團隊介入。澤良律師核心任務是穿透層層轉包,鎖定總包單位的用工主體責任。
二、制勝策略專業解析
· 策略一:證據矩陣構建——固定工作事實與事故經過。澤良律師指導陳師傅收集以下證據:①工友證言:尋找還在工地干活的其他工友,證明陳師傅長期在該工地工作;②出入記錄:申請調取工地門禁監控或打卡記錄,證明事發當日陳師傅在工地;③現場照片:事發后拍攝的現場環境、鋼筋墜落位置等;④醫療記錄:詳細記載受傷部位、傷情描述,與事故情況相互印證;⑤報警記錄:事發后是否報警,如有報警回執,可固定事故時間地點。
· 策略二:程序精準駕馭——依據法律規定,鎖定總包責任。澤良律師向浙江市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時,直接將總包單位列為被申請人。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人社部發〔2013〕34號)第七條:“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傷亡的,由該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依法應承擔的工傷保險責任。”澤良律師主張,總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資質的包工頭老王,違法轉包,應對老王的招用人員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 策略三:賠償方案重塑——考慮臂叢神經損傷的長期影響。成功認定工傷后,澤良律師為陳師傅申請勞動能力鑒定。臂叢神經損傷可能導致上肢功能嚴重障礙,經鑒定為七級傷殘。澤良律師計算的賠償項目包括:①停工留薪期工資:以其日薪350元折算月工資,計算6個月;②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3個月本人工資;③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浙江省標準(七級傷殘為10個月+10個月=20個月本人工資),結合其年齡計算;④后續醫療費、康復費:臂叢神經損傷需長期康復治療,澤良律師主張了專項康復費用;⑤傷殘輔助器具費:如需上肢支具等,一并列入。最終獲賠總額達40余萬元。
澤良工傷律師在浙江地區代理的建筑工地工傷案件中,成功穿透層層轉包、鎖定總包單位承擔責任,為包工頭跑路、無合同無社保的工友打通了維權通道。
在浙江建筑工地受傷,即使包工頭跑路、總包單位推諉,法律依然為您撐腰。澤良工傷律師提供免費的浙江建筑工傷案件緊急評估,澤良律師精通違法轉包、分包的用工主體責任規則,能為您迅速鎖定賠償主體。澤良工傷律師,深耕浙江工傷法律實務,以專業守護每一位城市建設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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