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作品大多要使用優美的語言,甚至每一部文學作品都使用優美的語言。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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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文學是人們心底的呼聲,應該想說什么就寫什么,沒必要刻意修飾潤色。可是文學作品要發表,要面對公眾,就不能只說大白話,不然,人們就覺得沒什么味道,或者說,只是那些權貴們認為沒什么味道,那些控制文學發展的人認為沒什么味道。實際上文學是很普通的,每個人都可以創作,即便不寫作,也能搞口頭文學創作。不管是寫詩,還是寫小說,不管是寫散文,還是寫劇本,都能寫下去,也都能通過口頭創作傳播自己的作品。在沒有文字的時代,所有的文學作品都靠口頭傳播,代代相傳,在這種口耳相傳的過程中,加入了群體創造的元素,或者說在沒有文字時代的文學作品都是群體創作的作品。雖然第一個創作的人有創作權,但流傳過程中,人們就不知道是誰創作的,都加入了自己合理化的想象,最終形成了一定的故事套路。總是有正義的一方,有邪惡的一方,最終正義的一方戰勝重重困難,最終獲得成功,形成大團圓式的結局,弄得皆大歡喜。要描述這樣的故事,就要講究敘事學,于是很多人盡量用優美的語言來描述。優美的語言具有一定的美學特征,而人們大多喜歡審美,不喜歡審丑,即便穿一件衣服,也喜歡穿新的,不喜歡穿舊的。這種喜新厭舊的脾氣直接影響到文學的創作和發展。文學作品在創作的過程中,作家要雕琢詞句,要選擇最恰當的詞語表達自己的意思,同時還要讓這樣的詞語變得優美起來。
作家要用優美的詞語來編織故事,讓故事具有一定的語言美,當然這是一種美學追求,和作家的創作水平有關系。即便是口耳相傳的階段,沒有文字記載,傳播文學作品的人也仍然會加入一些優美的詞語描述故事。以至于很多人都加入了這種創作,最終讓故事變得溫文爾雅,而不是那么土里土氣。文學從產生之初,就是通俗易懂的,帶著鄉土氣息。在發展過程中,文學會逐漸走向高雅,會脫離鄉土氣息,變得文氣十足。尤其是有文字記錄以后,能夠掌握文字的人畢竟只是少數,或者說古代的讀書人很少,大多數人都是農民,不讀書,不識字。知識分子要整理記錄一些民間故事,整理記錄古代的詩歌,有的還要到民間去采風,采集民間的詩歌,記錄下來,編訂成冊。當然要加工潤色,而不能弄成原汁原味的東西。即便是《詩經》,也經過了文人的加工潤色,有孔子的“刪詩說”。后代的詩歌和散文都有了文人加工潤色的痕跡,或者說文人在創作的時候就已經用了優美的詞語,體現作品的美學特征,而不是體現作品原汁原味的特征。因為原汁原味的作品大多語言樸素,甚至語言土里土氣,有很多鋒芒畢露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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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雅士恰恰不喜歡土里土氣,不喜歡鋒芒畢露的東西,就要為之改觀,改變其特色,轉而加工潤色成優美的東西,而優美的東西恰恰失去了批判的鋒芒。文人士大夫喜歡寫詩,互相酬唱,喜歡寫文章,互相贊美,有的寫小說,博人一樂,有的寫劇本,找戲子演出。不管怎樣寫,他們都會注重語言的優美,而不是用大白話來寫。雖然元代的劇作家寫散曲比較通俗易懂,但仍然加工潤色了,里面有很多詩詞,有很多文雅的話。明清的作家寫白話小說,里面有很多通俗易懂的話,就是為了適應流行的需要,或者說為了讓底層老百姓看懂。但底層老百姓根本沒有知識和文化,看不懂,只能聽說書的講故事,看唱戲的演故事。當然說書的和唱戲的會以小說為底本,那么小說的語言就要通俗易懂,如果顯得過于文雅,就不利于表現了,或者說不利于傳播了。后來的小說就不是這樣了,寫得比較文雅,已經完全脫離了底層勞動人民的需要。或者說作為底層老百姓,根本看不懂小說。而說書的和唱戲的也不一定把那些非常文雅的小說改編成作品,演出來讓老百姓看。文學作品在創作的時候就使用了優美的語言,在流傳的過程中會經過其他人的加工潤色。就像小說成為說書或唱戲的底本一樣,會經過文人加工潤色,最終變成或通俗或文雅的作品。大部分文學作品都是文雅的,都是用詞優美的。改編成的通俗的文學作品大多只是顧及了當時的流傳,或者說顧及了市場效應,而沒有顧及文學作品本身的藝術特色,尤其沒有顧及文學作品的語言特色。
當然,有老舍那樣的作家使用地方方言來寫作,也有很多文雅的成分,看似通俗,實際優美,并不是一般人能學得來的。倘若老舍用大白話來寫,他的作品語言格調就不高了。文學作品用了優美的語言,算是用了曲筆,并不會直接把事情說明白,而是非常委婉地點了一下,或者說像隔了窗戶紙,只是點了一下,讓人從點破的洞中看了一眼,并沒有把整個窗戶紙都撕掉。倘若文學作品用了大白話,作家想說什么就寫什么,那么作家就有可能把那層窗戶紙都撕掉,讓人一眼就看到屋里有什么人,發生了什么事。可是文學作品總是有一定寓意的,也會產生很多誤解。或者說每一個讀者的閱讀都是一種誤讀,每一個讀者的理解都是誤解。即便作家現身說法,聲稱自己表達了什么樣的思想,讀者也不一定買賬,仍然存在著很大的誤解。既然如此,那么作家就要使用優美的語言,產生很多的意思,讓讀者看到他們自己想看到的東西。優美的語言往往帶有很多的意思,也產生很多的歧義,當然是文學創作者要追求的。文學創作者想要自己的作品具有多重意義,流傳千古,當然就要用含蓄雋永的語言,卻往往繞著彎子說話,并沒有直接點破。就好像長篇小說的故事可以用幾百字的篇幅說明白一樣,作家偏偏要用優美的語言,繞著彎子說,結果一氣寫了幾十萬字,還被評為優秀的作品,怎么說都是個笑話。當然,作家用優美的語言寫作,可以繞過權力系統的審核,而不至于實話實說,最終被審核卡住,不能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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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作品使用優美的語言,可以顯得創作者水平比較高。可是到了現在,人們的文化水平有了普遍的提高,絕大多數人都能夠達到中學畢業的程度,都能讀懂文學作品,可是他們都不讀了。似乎文學作品也就那個樣子,用優美的語言粉飾太平,或者用優美的語言講悲慘的故事,還不如網絡短視頻比較好,短短幾分鐘就能把事說明白,沒必要像文學作品那樣用優美的語言,繞著彎子說話,就像攥著拳頭讓讀者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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