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鐵路12306技術中心回應了此前鬧得沸沸揚揚的“12306半夜候補成功1700元車票作廢”事件的調查情況…
令人沒想到的是,這件事又是一出既要又要還叫委屈的戲碼…
事情的來龍去脈是這樣的:
福建的陳女士,2月19號在12306提交了候補訂單,想買2月23號廈門到宜興的G1654次高鐵,三張票,預付1674元。
她選的截止兌現時間是開車前1小時,通知方式是微信加短信。
2月22號下午六點多,她急了,搶票搶不到,干脆買了另一趟G1656次,廈門北到南京南,多花了幾百塊"買長乘短"。
買到票以后,陳女士心安了,于是就去睡覺了。
可是她忘了件事,之前那個候補訂單,沒有取消。
23號凌晨2點53分,系統搶到票了。
凌晨三點整,微信和短信通知給她發了。
到了早上8點50分,G1654次發車。
然而陳女士九點半才睡醒,等她看到短信提醒,人懵了。
車沒坐到,但錢已經付了,然后她就去車站鬧。
找車站,車站說車開了退不了;找客服,客服說只能改簽,40%手續費。
她不服,就在網上開始罵12306不人性化,這次損失不應該由她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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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號,鐵路部門把后臺數據一曬,劇情直接反轉,總結起來就是一下四點:
第一,陳女士當時已經買到票了,但她沒有取消候補,不知道這是既要又要的心態還是真的忘記了;
第二,陳女士買到的票是在非官方平臺購買,結果她又在官方平臺候補,兩平臺不一致,所以可能存在校驗bug。
第三,已購買車票和候補車票時間無交叉重疊,候補車票候補成功行程不沖突。
第四,陳女士是既要又要,不重視資源稀缺性,挑戰規則,利益受損發布平臺叫屈。
兌現其實是有截止時間的,這個問題解決起來很簡單,自己設置個截止兌現時間不就完了,比如開車前6小時、12小時、24小時,而陳女士自己選了"開車前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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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搞清楚了,接下來就是鐵路部門看如何處理了。
我很擔心最后為了“息事寧人”,鐵路部門又要退點錢,道個歉,讓現有的規則給鬧的人讓路。
如果真這樣,那才是對守規矩的人最大的不公平。
那些老老實實取消候補、按時查看通知、自己承擔疏忽后果的人,最后又要因為自己不會哭而沒有奶喝…
我們現在的社會,有一種很不好的風氣:
誰聲音大誰有理,誰會鬧誰占便宜。
高鐵霸座的、醫鬧的、校鬧的,一個個都嘗到了甜頭,于是更多人效仿,規則成了笑話,守規矩的人成了吃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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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覺得陳女士這1700元一分都不該退。
不是我冷血,是我覺得應該守規矩。
你今天給她退了,明天就有更多人"忘記"取消候補,反正最后有人兜底。
成年人的第一課,是學會為自己的選擇買單。
而不是凌晨三點睡過頭,醒來發現世界沒圍著自己轉,就哭著說"這不公平"。
醒醒吧,這世界本來就不是圍著你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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