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王榮 2026-02-13 10: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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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竹子制藥(來源:浙江竹子制藥有限公司官網)
信網2月13日訊 近日,浙江竹子制藥有限公司因使用未經定期檢驗的壓力管道,被紹興市上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6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5年10月29日,紹興市上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依法對浙江竹子制藥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現場發現該公司在用的年產1465噸原料藥與年產19.4億粒片劑,及膠囊固體口服制劑和聯產氯化銨、磷酸氫二鈉、三水醋酸鈉、甲酸鈉建設項目(共三個車間)所涉及的203段壓力管道監督檢驗時間為2021年3月16日至12月31日。
該公司現場提供的包含上述203段壓力管道在內的檢驗報告有效期至2025年2月,且無法提供上述壓力管道有效期內的檢驗報告。浙江竹子制藥有限公司使用未經定期檢驗的壓力管道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第三款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紹興市上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處以罰款6萬元。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浙江竹子制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16日,注冊資本1.8億元,法定代表人為范偉榮,大股東為柏輝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達39%。
據該公司官網,浙江竹子制藥有限公司擁有八個化學合成車間,每個車間6000㎡;可容納近400只各類反應釜,總反應容積可達2000立方。允許的反應類別有:取代、縮合、氧化、催化加氫、氯化、氨化等反應類別齊全,并且還有具有使用劇毒化學品資質(如氰化鈉等)。(信網記者)
[來源:信網 編輯: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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