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經記者 杜麗娟 海口報道
馬年春節將至,出行、吃飯、住酒店、購物的時候一定要找商家開具發票,因為一張小發票,可能藏著一份大驚喜。
為激發市場消費活力,2025年12月,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通知,開展為期6個月的有獎發票試點工作,實施期限為2026年2月至7月。有獎發票覆蓋零售、餐飲、住宿、文化藝術、娛樂、旅游、體育、居民服務八大民生領域。
自2026年2月6日開始,寧波、蘇州、北京、上海、重慶等城市陸續上線啟動。根據上述三部門發布的通知,試點城市可自行設定中獎發票最低票面金額(不低于100元)、中獎比例及獎項,單張發票獎金原則上不超過800元,中央財政分檔提供獎補資金(超大特大城市不超過3億元,大城市不超過2億元,其他城市不超過1億元)。
作為海南省唯一試點城市,海口市有獎發票實施時間從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7月31日,消費者在海口市消費滿100元并開具個人實名發票,即可參與抽獎,獎金最高800元。
對于參與活動相關事宜,2月12日,《中國經營報》記者撥打銀聯客服95516熱線,該工作人員回應,有獎發票活動主要面向個人消費者,包括在海口市消費的個人消費者,含本地居民及境內來海口游客。對于海口市參與商家的名單,《海南日報》,海南融媒體平臺已經公布了銷方名稱和銷方稅號,消費者可以留意關注。
該人員提醒,活動期間,消費者取得上述發票后,通過云閃付APP首頁→政府消費券→“2026年海口市有獎發票活動”入口上傳發票進行核驗和抽獎,有機會獲取5元、10元、20元、30元、50元、80元、100元等不同面額的有獎發票補貼獎勵。
國家稅務總局海口市稅務局相關人員表示,開票購買方需為個人消費者(自然人)真實姓名,發票類別為消費者個人(自然人)在實際消費后取得的真實有效、通過稅務系統核驗的全面數字化電子普通發票。
截至目前,海口市有獎發票具體參與渠道、操作流程、開獎規則等細則,將由海口市商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海口市稅務局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及“海易辦”平臺統一對外發布。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有獎發票活動嚴格遵照官方發布細則執行,不增設額外條件,不隨意擴大或縮小參與范圍。如有下列發票則不納入有獎范圍:非個人姓名抬頭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已作廢或紅沖發票、代開及不符合試點要求的其他發票。偽造、變造發票參與抽獎的,將取消中獎資格并依法處理。
在業界看來,日常購物、餐飲、娛樂開具發票后,有獎發票能讓消費者多一份“試試手氣”的期待,但切勿輕信非官方平臺信息,稅務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消費后主動索取合規發票,要通過官方指定渠道參與有獎活動,不要盲信。
對于有獎發票試點工作的成效,2月11日,商務部副部長盛秋平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近期商務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確定在50個城市開展有獎發票試點,半年實施期內將發放100億元獎補資金。其中春節9天假期的獎金規模將超過10億元。大家在試點城市購物、就餐、旅游、住宿等取得票面金額在100元以上的發票均可參與抽獎。
2026年1月30日,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副司長吳蓋在財政部發布會上表示,50個城市GDP總額和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占全國的44%,后續財政部將抓緊撥付試點資金,會同相關部門抓好政策實施。
隨著有獎發票試點工作的陸續啟動,消費市場的鏈條也將進一步暢通,市場人士普遍認為,有獎發票試點有望形成“消費—開票—抽獎—惠民”的良性循環,激發市場活力,為經濟回升向好注入動力。
(編輯:朱會珊 審核:朱紫云 校對:顏京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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