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夏天,北京城里悶熱得很。魯迅在北平女子師大附中講完課,回到家中,書桌上一封從紹興寄來的舊信攤著,信紙已經微微發黃。來信人是老家親戚,寥寥數語,卻提到了一個名字——朱安。這個名字,對旁人也許只是魯迅的“原配夫人”,但在當事人那里,卻是一段牽扯近四十年的沉重因緣。
要弄清楚朱安為何會忍不住對婆婆高聲喊出那句話——“總叫我給魯迅生孩子,他都不跟我講話,怎么生?”時間得往前推,推回到清末那座小小的江南府城,也得推回到周家和朱家兩扇相距不遠的臺門。
有意思的是,這樁婚事的起點,并不是魯迅本人,而是兩位老太太的眼光和一條狹窄的丁家弄。
一、從丁家弄到周家臺門
清光緒四年,1878年,朱安出生在紹興城丁家弄。這里在當時屬于山陰地界,而不遠處的周家臺門,則屬于會稽縣。兩地隔著府河,一東一西,卻又因同在紹興府城,往來并不算遠。
朱家在當地頗有聲望,這種聲望并非倚仗富貴,而是源于讀書人家積累多年的文化底子。朱安上面沒有姐姐,只有一個弟弟朱可銘,身為家中唯一的女兒,從小就被悉心看護。長輩希望她溫順懂禮,希望她守規矩,也希望她能替家族撐起一份門風。
在這樣的環境里長大,朱安的性子不難想象:話不多,舉止端莊,說話輕聲細氣,做事兢兢業業。街坊鄰人眼中,她屬于典型的“大家閨秀”,既不會頂撞 elders,也不會輕易表露個人喜怒。一切都在規矩里,一切都在安排中。
再看周家那一邊,局面就復雜得多。魯迅出生于1881年,比朱安小三歲,按后來民國紀年說,他早年先在南京求學,又赴日本留學,逐漸接觸新思想。可在他走出家門之前,周家已經經歷了由盛轉衰的過程,家道中落的壓力,與老式士紳家庭的體面要求糾纏在一起,讓魯母魯瑞對“兒子成家”這件事格外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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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年,魯迅離開紹興,前往南京水師學堂學習。這一年,對魯母來說有兩件事刻骨銘心:一是長子離家,二是小兒子椿壽因病夭折,年僅六歲。屋里空了一大片,老太太心里不是滋味,既要忍著喪子之痛,又掛念著遠在南京的大兒子。
就在這種情緒下,兩家人的緣分被牽了起來。
那時周家臺門旁的新臺門里,住著魯迅的叔祖周兆鏞(或作周兆藍),他與魯迅一家僅隔一墻。魯迅小時候常在叔祖家讀書,來往頻繁。周兆鏞的妻子藍太太,娘家姓朱,家就在丁家弄。也就是說,朱安與藍太太,是同宗親戚。
某一次,藍太太回娘家探親,帶著年輕的朱安回新臺門串門。二十出頭的朱安,鵝蛋臉,衣著合禮,見長輩行禮周到,說話規矩。魯母抬眼一看,心里立刻有了算盤:這樣的姑娘,如果能做兒媳婦,再合適不過。
值得一提的是,這樣的“看中”,在當時算是順理成章。男婚女嫁,不是看兩個人合不合適,而是看家世、看門第、看品行。母親滿意,比新郎點頭更重要。
于是,借著親戚牽線,周朱兩家開始商量娃娃親。
二、一紙婚約與一封退無可退的信
按照時間推算,周朱兩家正式定下婚約,大致在1899年前后,那時魯迅剛到南京不久。定婚時,魯迅沒有見過朱安,甚至連對方的樣貌、性情都一概不知。婚姻成了一紙約定,落在他頭上,卻由別人做主。
當魯母把這樁婚事寫信告訴在外求學的兒子時,魯迅的反應很直接:不同意。他已經接觸到新式教育,心里有自己的打算。婚姻要自己做主,這一點在當時的新派青年心中,并不是多么離經叛道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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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道理歸道理,他手里的“決定權”其實非常有限。
魯母的想法完全不同。她心里盤算的是另一套賬:這門親事是自己主動托人去朱家提的,街坊鄰居早已知曉。現在如果悄無聲息地退親,不僅傷了朱家的面子,更可能毀了一個姑娘的名聲。一個被退婚的女子,在那樣的社會環境里,很難不背上閑言碎語。
試想一下,一邊是兒子不愿成親,一邊是對方女兒的聲譽;一邊是舊禮法,一邊是新觀念。魯母最終的選擇,是站在禮俗和輿論這一邊。她認定這門親事“退不得”,于是不斷寫信催促魯迅接受。
魯迅在南京收到母親一封又一封的信,態度雖然堅持,卻也知道自己難以說服母親。再加上家中剛經歷喪子之痛,他不愿意再讓母親傷心。兩相權衡之下,他不再硬頂,但提出了一個條件:希望朱安能夠進入新式學堂念書。
這個要求,在當時看起來很“新”。在魯迅的構想里,如果妻子也能受教育,讀點書、學點新知識,說不定兩個人將來還能有共同話題,免得將來“同屋異心”。這種設想,不算浪漫,卻頗有現實考量。
然而,朱家對女子教育的看法仍停留在舊觀念上。家里長輩覺得,“女子無才便是德”才是正道,女孩子只要會針線、懂禮數,就已經足夠,沒有必要去學堂拋頭露面。于是,這個本可以改變命運走向的提議,被輕易否掉。
不得不說,這一步的拒絕,既體現了當時許多士紳家庭的普遍心態,也為這段婚姻埋下了無法彌補的缺口。朱安沒有走進新式學堂,她的人生軌跡仍在老式閨房里打轉,而魯迅卻一步步往外走,走向另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
三、“母病速回”與一夜未眠的新郎
婚約定下后,魯迅先在南京求學,后又赴日本留學。1902年至1909年間,他主要在東京、仙臺等地學習,先學礦務,后改學醫學,忙得很少顧得上婚事。這邊周家遲遲不辦婚禮,那邊朱安的年齡一天天往上走。對當時的女子而言,年過二十還未出嫁,已經算是“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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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人開始按捺不住,陸續向魯母施壓,希望盡快把兒子叫回來完婚。魯母本就心急,三天兩頭寫信催促。身在日本的魯迅,進退兩難,心里壓抑得厲害,飯食無味,日漸消瘦。
見兒子遲遲不回,魯母干脆出了一招險棋——發去一封電報,只有四個字:“母病速回”。這在當時幾乎是一條讓遠方游子無法拒絕的信息。魯迅看到電報,自然不敢怠慢,立刻收拾行裝,從日本啟程返鄉。
然而,當他踏進紹興周家臺門,卻沒有看到病臥床榻的母親,迎接他的,是張燈結彩的喜氣和忙前忙后的魯母。所謂“母病”,其實只是把人騙回來的理由,真正的目的,是讓這樁懸著的婚事落地。
1906年,魯迅在家人安排之下,與比自己大三歲的朱安正式成親。那一年,他二十五歲。
從魯迅的角度看,這樁婚事并非出于情感,而是一種責任的承擔。他清楚自己投身的是一個動蕩時代,前路未卜,甚至隨時可能舍身報國。那么,家中總得有人照顧年邁的母親。既然母親看中朱安,又已經把話放出去了,那就由朱安守在家中,盡孝盡責。
婚禮之前,新郎新娘沒有見過面。兩人第一次相見,就是在大紅花轎與拜堂禮儀之間。魯母曾在信中形容朱安“沉魚落雁”,可當魯迅真正看到新娘時,心中落差極大。朱安長臉、大鼻,個頭偏矮,裹著三寸金蓮,行動頗為局促。對于已經接觸新式文明的年輕人來說,這樣的形象,與他理想中“新式女子”的模樣相去甚遠。
成親之夜,周家熱鬧非凡,按禮數一應俱全。但房門掩上,屋內只有兩個人時,這一紙婚約背后的隔閡,真實得讓人無處躲避。第二天清晨,家中傭人王鶴照起早做事,看到的是魯迅從洞房出來,臉上隱約沾著藍色印跡——那是他躺在藍印花被面上,含淚徹夜未眠,眼淚浸在布上的痕跡。
婚禮后的第二天,魯迅便將自己的物品搬到書房居住。短短兩天,新婚夫婦就出現了形式上的“分居”。再過兩日,他便以“學業要緊”為由,急切離家,再次踏上前往日本的輪船。
對于魯迅來說,這樁婚姻已經成了既成事實,但內心深處并未真正接納。他留下朱安在母親身邊,既是對母親的交代,也是對禮俗的一種妥協。情感的部分,卻幾乎被壓縮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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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同屋檐下,各自天涯
婚后最初的三年,是朱安人生中最漫長的等待。1906年至1909年間,魯迅一直未從日本回紹興。朱安住在周家,名義上是“魯夫人”,實際上卻像一個被丈夫遺忘的人。日常生活中,她侍奉婆婆,管理家務,照顧里里外外的一切,卻始終等不到那位名義上的家主回來。
1909年,魯迅離開日本。奇特的是,他并沒有馬上回紹興,而是先在杭州、紹興等地的師范學校任教。即便偶爾返鄉,他回家的主要目的,也是探望母親。看望過母親,換好衣物,他就回學校,很少踏進朱安房里。
1910年,魯迅到紹興府中學堂任教。按理說,這時候夫妻二人相距不過幾條街,真正要見面并不難。但現實卻恰恰相反:魯迅住在學校,平日忙于教學和翻譯工作,很少在家過夜。節假日偶爾回家,也是照舊——問候母親,處理一點家事,然后悄然離去。
朱安在這個階段的處境,頗為尷尬。她把一個兒媳婦該做的都做到了:點燈做飯,清掃庭院,孝順老人。周家人眼中,她是勤勉本分的好媳婦。可是,她卻始終無法接近自己的丈夫。兩人見面時,少有對話。沒有共同的生活經歷,也沒有共同的閱讀和思想基礎,連一句閑話都難以自然展開。
魯迅當年曾設想,讓朱安去學堂讀書,借此縮短彼此的距離。可這個念頭被扼殺在萌芽里。結果,一邊是逐漸沉浸在新文化浪潮中的知識分子,一邊是困守閨房、謹守舊禮的傳統婦女。日積月累,兩人間的鴻溝越來越寬。
1919年,魯迅在北京任教育部僉事兼北京女子高等師范學校教員。這一年,他把魯母與朱安都接到北京同住。表面看來,一家三口終于在一屋檐下團聚。然而團聚之下,仍是“各自為戰”。
他們各自有自己的房間。魯迅住在書房,書架上擺滿中外書刊,屋里常有學生、朋友來往。魯母住在內間,享受一位老人應有的照料。朱安則像一個負責后勤的“女主人”,招待客人、送茶端水、安排伙食,把所有能做好、該做好的事情都盡量做到不失禮數。
有一次,夏日炎炎,北京酷熱難當。魯迅的學生到家里拜訪。朱安為了盡到主人的禮數,熱情地端上茶水和藕粉。只是,她端上來的,是滾燙的熱茶和滾燙的藕粉。烈日下,年輕人忙不迭在額頭抹汗,卻還得捧著燙手的碗。這一幕,落在魯迅眼里,難免有一種說不出來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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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朱安心腸不好,恰恰相反,她很想做好。只是在她的觀念里,“招待客人要用熱的”,這就是從小耳濡目染的規矩,不曾有人告訴她,在北平大暑時分,客人更需要一杯涼茶。
還有一回,飯桌上魯迅提起在日本見到的一道菜,用來講述當地的飲食文化。席間眾人聽得有趣,問東問西。朱安為了表示“自己也了解一些”,便附和道:“是的,那道菜真好吃,我也吃過。”實際上,魯迅說的那道菜,當時只在日本存在,紹興并無類似菜式。
這句看似隨意的附和,本意無非是希望引起丈夫的注意,讓他多看自己一眼。但在魯迅耳中,卻成了不合時宜的“逢迎”,讓他更加意識到兩人之間的差距——不是人品的優劣,而是見識和思維的斷層。
從此以后,兩人的交流更加稀少。家中的對話,多數圍繞魯母的飲食起居,或者傭人的安排,很少延伸到其他內容。朱安當然感到壓抑,卻又不知問題究竟出在哪里。她能做的,就是繼續保持溫順,繼續把能做好的一切都做好。
五、那聲大吼背后的委屈與制度的冷硬
三十七年的婚姻生活里,朱安始終未能生育。對于從小被灌輸“傳宗接代”觀念的一般家庭來說,這是一件極為難堪的事。周圍親族、鄰里閑話,難免會將責任落到妻子身上。
魯母也曾在某個時刻,按傳統觀念責備過朱安,抱怨她遲遲沒能給周家添一個孩子。這些話語,在長期的壓抑中,成了壓垮人的稻草。平日里謹小慎微、溫軟少言的朱安,這一次突然爆發,對著婆婆大聲說道:“總叫我給魯迅生孩子,他都不跟我講話,怎么生?”
這一吼并非粗魯,而是一種極限狀態下的自我辯護。她點明了一個事實:夫妻關系早已名存實亡,別說夫妻之實,連正常的交流都沒有,又何談子嗣?她守住禮數多年,忍受冷清多年,最終還是被指為“沒能盡責”的那一方。委屈由內而外,自然壓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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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時間線來看,魯迅與朱安自1906年成婚,到魯迅1936年在上海病逝,兩人名義上的夫妻關系持續了三十年。加上成婚前訂親算起,這段緣分拉得更長。可在這漫長歲月里,他們實際共同生活、真正“面對面”的時間極其有限:紹興短暫同居,北京數年同屋異心,其余多半是分離。
魯迅后來與許廣平相識、相知,并育有一子周海嬰,這是另一個層面的情感故事。在法律和禮俗意義上,朱安仍然是“原配夫人”,卻已從魯迅的私密生活中被排除在外。她的全部日子,都圍繞著“周家媳婦”“魯母身邊照料者”這樣的角色打轉。
從表面看,朱安是順從的,是恪守本分的;魯迅則顯得冷淡疏離。但如果只停留在“個人好惡”的層面,似乎還不夠貼切。真正讓人感到沉重的,是那套根深蒂固的封建婚姻制度。
這套制度,講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講究的是門第相當、里外有序。它把一個個鮮活的個體,安放在規定好的位置上,用“孝”“禮”“節”來評判人是否合格,卻很少問一句:當事人愿不愿意、適不適合。
朱安從小被培養成“好媳婦”的模樣,她的溫順、她的持家能力,在舊制度眼中都是優點。然而,面對一個已經走向新文化道路的丈夫,這些優點卻難以產生真正的聯系。她沒有學習機會,也沒有接觸外界的渠道,只能在狹窄的生活范圍里打轉,想靠勤快、靠討好去拉近距離,卻一步步把自己逼進了更深的孤獨。
魯迅則被夾在兩股力量之間。一邊是對母親的孝、一家的聲譽,一邊是對個人婚姻自主的期望。他選擇了在形式上順從,在感情上抗拒,以“分居”“沉默”的方式處理這段婚姻。很難用簡單的對錯來評判,只能說,他以自己的方式承受了時代留下的難題,而承擔代價最大的,卻是那個被動卷入的女子。
回過頭看,朱安的那聲大吼,不是對婆婆的失禮,而像是對整套舊式婚姻觀念的一次本能反抗。她未必讀過多少書,也未必理解什么“制度”的話題,但她知道一點:夫妻之間連話都說不上來時,要她憑空“傳宗接代”,實在說不過去。
可惜的是,她這一聲喊,并沒有改變什么。周圍的生活照舊進行,家務照舊要做,對婆婆的照料一日不可缺。等到魯迅在上海病逝的消息傳來,她依然以“周家媳婦”的身份,為這位名義上的丈夫守了最后的禮。
悲劇往往如此形成:不是突然炸響的一聲巨雷,而是無數日常瑣碎、一點點堆積起來的窒息感。朱安與魯迅這段婚姻,正是落在那條從清末走向民國的歷史長線上,一端系著舊式禮教,一端牽著新文化的腳步,兩頭都沒抓住的那種尷尬和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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