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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心世界的豐富、敏感和活躍與否,決定了一個人感受幸福的能力。
——題記
兒時,在運河灘玩耍,見船民們端著米飯,大口吃肉,當時覺得船民是幸福的人;上學時,看見身著軍裝的解放軍,雄赳赳,氣昂昂地走在大街上,覺得他們是更幸福的人;進了城,當了工人,看見那些身居高樓大廈,站在陽臺上賞花觀景的人,覺得他們是最幸福的人......這些愿望一一實現了,我卻感到并沒有幸福多少,甚至有時覺得"生活過得沒有滋味"。到底誰是幸福的人呢?
近日讀了周國平《安靜》一書,獲得啟迪。書中云:"靈魂是感受幸福的'器官',任何外在的經歷必經有靈魂的參與才成其為幸福。因此,內心世界的豐富,敏感和活躍與否決定了一個人感受幸福的能力。在此意義上,幸福是一種能力。"由此看出,內在生活是幸福的主要源泉和方面。
當然,對于幸福來說,外在生活具備一定條件是必要的。正如亞里士多德所說,幸福主要是靈魂的善,但要以外在的善(幸運)為補充。如家庭出身,婚姻家庭,財富,地位,名聲,健康,平安等,這些外在生活與幸福直接聯系著,貧窮和災禍肯定是不幸。中國也有句老話:"倉廩實而知禮儀。"連溫飽都保不住,還談什么幸福不幸福呢?當代人本心理學家馬斯洛認為,人在低層次的物質性需要滿足之后,高層次的精神需要才會凸顯出來。
但是,外在條件如果不轉化為內在的體驗和心情,便不成為幸福。幸福應是令人滿意的生活與愉快的心情的統一。這種統一,主要取決于一個人對幸福的感受能力。那么,如何提高我們對幸福的感受能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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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豐富內心世界,具有對幸福的敏感力。誰都知道,敏感的四肢與麻木的屁股,對針頭的反應肯定不一樣。你買得起高級音響,但聽不懂音樂,那算不上幸福。你有錢周游世界,但缺少地理,自然和歷史知識,只對賭場和紅燈區感興趣,傻乎乎地轉一圈,也算不上幸福。所以,不同的內心世界,對相同的經歷會產生不同的意義,實際上是活在兩個不同的世界里。只有博學識廣,勤于思考,精神富有,才會過上智者生活,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敏感地發現幸福,理解幸福,收獲幸福。
其二,認識自己,具有對欲望的節制力。大千世界,誘惑多多。一切都在命運的"包裹"里,就看你如何選擇。莫羅阿在《人生五大問題》一文中指出,如果一味地追求財富和榮譽,差不多老是要使人變得不幸,因為這一類生活,使人依賴身外之物。過分重視財富的人很脆弱,最容易受傷害。野心家也如此,命運總是和他作對。因為野心和貪心總使他們和別人沖突,也和自己沖突,這是造成災禍的原因。一個"認識自己"的人,才能自覺地與外在的誘惑保持距離,保持冷靜,客觀和明智的幸福狀態。
其三,面對人生,具有對不幸遭際的內在支配力。潘多拉的"盒子"里,裝的不光是愛情和幸福,里面也有眾多的災禍,疾病,死亡,貧窮,嫉妒......人生旅途中,天有不測風云,災禍會隨時降臨,超脫的智慧是重要的。因為外在不幸遭遇受制于外在因素,非自己所能支配。真正能支配的唯有對一切外在遭際的態度。內在生活充實的人仿佛有一個更高的自我,能與外在遭遇保持距離,對變故和挫折持適當態度,心境不受塵世福禍沉浮的擾亂,幸福在平靜中才會到來。
其四,超越自我,具有對幸福的創造力。歸根結底,一切幸福都是創造者的幸福。沒有耕耘,就沒有收獲;沒有創造,也不會有新生。創造是對自我的超越,是自我能力和價值的實現,求得心靈平和與自信,方能產生真正的幸福和快樂。正如莫羅阿所說,創造是把精神上的一切無謂的苦悶和煩惱加以掃蕩,勒令無聊,平庸和保守緘默,為幸福辟出一個地位,"幸福的旋律才會在創造的氛圍中響亮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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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苦難是永恒的,幸福則是瞬間的事,世界上沒有一勞永逸的幸福。對幸福的追求,好比吃山核桃,或用牙咬,或用錘敲,或用鉗子夾,總之要通過外力把核桃砸開,才能領略到它的品質和芳香。如果省去嗑咬,分辨,挑揀的過程,用現代人最快捷的方式,一把把地把它放進嘴里,三兩口就膩了。此道過于功利,把精神與肉體分離,辜負了核桃圓滿的一生,就稱不上完美。
其實,幸福的滋味只是在追求過程中才能真正嘗到。"若將幸福分成基本原子時,亦可見它是由斗爭與苦惱形成的,唯此斗爭與苦惱永遠被希望所挽救而已。"一位哲人這樣說。
200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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