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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6日),海南省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海南自由貿易港島內居民消費的進境商品“零關稅”政策情況,并答記者問。
海南省財政廳副廳長、新聞發言人周正表示,全島封關運作時,圍繞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安排實施“13+4”項稅收政策,自貿港稅制體系初步成形,并呈現穩定性、特殊性、系統性、漸進性4個突出特點。
這17項政策中,涉及關稅10項。10項關稅政策中,有7項主要針對企事業單位,3項主要涉及個人消費。這3項涉及個人消費的政策,分別是離島免稅、消博會進口展品免稅和藥品醫療器械“零關稅”政策。這3項都屬于特定場景消費的政策,比如,離島免稅政策要求離島或離境,消博會政策要求在消博會展期內免稅購買進口展品,藥品醫療器械“零關稅”政策要求在樂城先行區內使用等。
此次出臺的日用消費品“零關稅”政策,為自貿港稅收制度迎來新成員,自貿港稅收優惠政策拓展為18項。這個政策也是針對個人消費,并且不再像上述3項政策所要求,需要有特定場景這樣一個前提條件。這項政策把特定場景的消費拓展到日常的購物消費,真正讓國際優質的日用品進入島內居民的日常生活,讓大家以更低的成本,更便捷的方式享受到自貿港的稅收制度福利。
針對離島免稅與日用消費品“零關稅”政策的區別與聯系,周正表示,概括來講,離島免稅是給離島旅客的“政策紅利”,而日用消費品“零關稅”是給島內居民的“生活福利”。這兩者政策目標、享惠對象、適用條件、免稅額度和商品品類等存在差異。這兩個政策的主要區別在于:
從政策目標上,離島免稅核心政策目標是為了促進、吸引消費回流,支持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建設;日用消費品“零關稅”政策是為了降低居民生活成本,讓島內的老百姓有更多的獲得感。
從享惠對象上,離島免稅政策是包括島內居民在內的年滿18周歲的離島或離境旅客;日用消費品“零關稅”政策是三類擁有四種證件的島內居民,沒有年齡限制。
從使用條件上,離島免稅政策要求離島或離境;日用消費品“零關稅”政策沒有此類限制,不再要求離島或離境,隨用隨買,實現了從“特定消費”到“日常消費”的突破。
從免稅額度和商品品類上,離島免稅政策的免稅額度為每人每年10萬元,免稅商品聚焦中高端消費,如高檔化妝品、箱包、服裝等;日用消費品“零關稅”政策的免稅額度為每人每年1萬元,免稅商品聚焦日常所需的日用消費品。
與此同時,這兩個政策也有比較密切的聯系,共同構成既吸引消費回流,又惠及本地民生的“零關稅”政策體系。
2025年11月,離島免稅政策進行了新一輪的優化升級,很重要的一項就是島內居民在一個自然年內有一次離島記錄,全年就能不限次數購買“即購即提”免稅商品。這一項調整本身就是離島免稅政策向日常消費應用場景的延伸。而此次出臺的日用消費品“零關稅”政策,政策的遞進延伸邏輯是一脈相承,一以貫之的。日用消費品“零關稅”政策的落地實施,標志著自貿港構建起“日用消費品免稅+離島免稅+消博會展期展品免稅+藥品醫療器械‘零關稅’”等多層次免稅消費體系,島內居民可以根據需要,靈活疊加使用這4項豐富的免稅政策。這4項政策是相互補充,相互完善,共同構成政策體系。
周正表示,日用消費品“零關稅”政策的落地,也將為海南積累更多“零關稅商品管理”的成熟經驗,為自貿港未來實現更高水平開放探索路徑。總體而言,這次政策是海南自貿港“零關稅”制度體系的又一次升級,是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的生動體現,也將切實提升島內居民的幸福感與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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