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專門研究文學理論,用文學理論來套用文學,或者說用文學理論來研究文學,本身就是荒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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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本身是感性的,不管是詩歌還是散文,不管是小說還是戲劇,都要以情感人。當然也有理性的詩歌,有理性的散文,但這些并不能完全用文學理論來套用,或者說不能套用文學理論的某種模式來解釋,以免出現以偏概全的問題。有人采用系統的思想來研究文學,在系統思想的指導下,產生了系統的方法,而這些方法只是停留在技術層面。有的甚至直接把自然科學生產實驗的一套定量分析方法挪用到文學分析上,最終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把文學弄得七零八碎。文學是情感性的,不可以照搬照抄,也不可以完全運用系統論的方法來論述,更不可以把自然科學理論硬套入文學理論,然后再把這種文學理論套用到文學分析上。要打破僵化的文學分析理論,而且要做到感性的分析。或者說感性的分析只是分析了文學的一個層面,并不可能分析文學的所有層面。文學理論大多都是理性的,似乎可以從很多文學作品中抽象出來,可以給人們以指導,甚至可以指導作家創作,但這樣的文學理論不無偏頗,有的甚至產生了偏激的思想。這樣的文學理論堂而皇之地存在以后,就成為某種代表性的理論,甚至被很多搞文學的人推崇。文學理論產生以后,提出文學理論的人很可能在自己的圈子里比較吃香,受到其他人的推崇,甚至在國際上比較有名。但這種文學理論只是解釋文學的一個方面,并不能解釋文學的方方面面,甚至有時候出現很多漏洞,卻無意于彌補,而只是公布出來,嘩眾取寵而已。
尤其是一些搞文學理論的研究家,或者是教授之類的人,很容易提出嘩眾取寵的文學研究理論,讓這種理論公然流行于世,只是欺世盜名而已,獲得評職稱的資格,獲得晉級的資格等等,甚至以這樣的理論而著名,成為文學研究的專家或教授。他們到處兜售自己的理論賺錢,當然也就成了騙錢的人。文學研究者應該耐得住寂寞,應該閱讀大量的文本,就像錢鐘書那樣研究,不但閱讀大量的古代文學作品,而且要閱讀大量現當代以及外國的文學作品,做到橫跨古今中外。只有掌握了大量的研究樣本,才可以在樣本中提煉出比較普遍適用的文學理論,不然讀到的樣本比較少,提出來的文學理論就會出現偏差,甚至以偏概全。魯迅先生寫《中國小說史略》和《漢文學史綱要》之前,已經做了大量的樣本調查,讀了大量的相關書籍和資料。當然寫出來之后,就有了一定的力度,一直到現在都被很多人引用。一些文學理論本身就存在著偏差。有的認為作家一定要實踐,尤其要參與真實的社會實踐,才能寫出有力度的作品,其實不一定那樣做。有一些表現空靈、永恒主題的作品,本身存在著一定的藝術價值,可以表現人性,表現人與自然、與本性的搏斗。不管是海明威的《老人與海》,還是加西亞·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都有這方面的體現,但他們并不一定真的參與社會實踐,海明威不一定真的去捕魚,加西亞·馬爾克斯也不一定真的住在馬孔多這個小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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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文學作品是感性的,表現作者的思想情感,并不一定被文學理論完全囊括。很多搞文學評論的人總是寄生在作品之上,用現有的文學理論去套用文學作品,本身就是錯誤的研究。因為讀文學作品的時候,每一個讀者獲得的感觸是不同的。也就是說,讀者閱讀文學作品時激發的想象和情感經驗是完全不同的,并不能用一種文學理論來套用。倘若用一種文學理論套用某部作品,就真的滑天下之大稽。因為作者創作的時候并不一定懂這種文學理論,也不一定知道這種文學理論能夠套用自己的作品。作品寫出來之后,具有多層次、多角度的指向,并不是一種指向。即便作者發表聲明,說自己的寫作目的是什么,作品的指向是什么,讀者也不一定買賬。因為讀者只相信自己閱讀的感受和體驗,不會聽作者怎樣說。聰明的作者不會現身說法,不會說明自己的創作目的和態度,也不會糾正讀者的閱讀傾向。由此來看那些簽名售書的作家和那些召開現場發布會的作家,就覺得他們淺薄無聊了。
有的作家寫小說總是天馬行空,對現實世界進行了荒誕性的書寫,出現了很大的變形和意義的畸變。不管是卡夫卡的《變形記》,還是塞繆爾·貝克特的《等待戈多》,都有對現實環境的變形描寫,而且對人性進行了深刻的挖掘,而這種挖掘是建立在感性基礎之上的。不管是莫言的《紅高粱》,還是閻連科的《受活》,都有對現實環境的變形,也有情感的畸變和意義的畸變,用某種文學理論來套用,已經完全不合適。他們的寫作總是讓人說不清道不明,有時候把哭化作笑,有時候把笑化作哭。以至于形成讓人哭笑不得的大幽默,而這種大幽默背后是人類悲憫的情懷。當然這種解讀也只是一種片面的解讀,卻不是完全正確的解讀。客觀地說,所有的解讀都是一種誤讀。倘若某個讀者認為自己讀到了某部作品的真諦,也僅僅是自己的發現,其他的讀者并不一定認可。文學理論本身是理性的,似乎可以從很多文學作品中抽象出來,但并不能還原到某部作品中去。因為某部作品的意義指向是多層次的,不是某種文學理論能夠完全概括的。倘若按照某部作品抽象出某種文學理論,也僅僅具有一定的特性,或者說個性,卻不具備一定的普適性。具備普適性的文學理論往往大而無當,似乎有和沒有沒什么區別,說和不說沒什么區別。倘若說充滿煙火氣的作品就是好作品,那么這種文學理論簡直就不應該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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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文學理論研究文學本身是荒謬的,可是很多文學理論專家仍然在研究,很多文學評論家也仍然在評論,其實不過以訛傳訛,寄生在文學作品之上,而他們自己卻寫不出足以傳世的文學作品,豈不是巨大的反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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