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接到用戶投訴上海高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旗下“高頓教育”存在虛假承諾、服務內容與合同不符等問題,并在用戶申請退款時設置高額不合理扣款。
12月29日,江蘇省凌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高頓教育銷售人員在推銷“全程托管申博服務”時,先以可申請清華、上交大博士為由誘導其分期支付42800元,后續(xù)服務中卻出現推薦導師無招生名額、專業(yè)方向不符、無法有效建聯等問題,與合同承諾嚴重不符。凌先生要求退款后,高頓方面僅同意退還1400元。
目前凌先生要求高頓教育全額退款。接到用戶投訴后,我們已將案件移交平臺相關工作人員督辦處理,但截至發(fā)稿前,尚未收到被投訴方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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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網經社企業(yè)庫顯示,“高頓教育”隸屬于上海高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李峰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據“網經社企業(yè)風險評級系統(tǒng)”顯示,“高頓教育”隸屬于上海高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風險評級為R1+,公司目前所處“低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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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電訴寶”2025年至今受理的職業(yè)教育領域用戶有效投訴顯示(依據投訴量排行),高頓教育排名第9位,最新評級為“建議下單”。其他被投訴的類似平臺依次為:中安建培、尚德機構、一只船教育、幫考網、賽優(yōu)教育、對啊網、嗨學網、潭州教育、幫考教育、深海教育、環(huán)球網校、正保會計網校、恒企教育、高教通、中職通、蕓學教育、聚力成師教育、武漢聚師在線教育、中公教育、潭州課堂、大鵬教育、明世在線、學慧網、聚才木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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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受理用戶維權案例顯示,2025年全年,高頓教育還疑似存在退款問題、售后服務、網絡欺詐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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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用戶投訴"高頓教育"被指合同欺詐 退費條款遭單方篡改
12月22日,山東省王女士向“電訴寶”反映,其于2024年6月購買高頓教育“保過班”課程后,平臺在同年9月誘導其重簽協(xié)議,并單方篡改核心條款,將退費條件由“考一次達標”改為“必須連考兩年”,同時刪除“過兩科獎800元”的承諾。用戶在2025年通過考試后,平臺拒絕兌現獎學金并對合同欺詐問題僅提議退款624元。用戶認為此舉構成欺詐,要求全額退賠。目前平臺尚未對此投訴作出實質回應。
【案例二】用戶投訴“高頓教育”課程凍結四年后被告知作廢 萬元學費退款無門
12月11日,廣東省的尹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0年6月18日支付14800元購買了高頓教育CMA錄播課程。后因工作原因無法繼續(xù)學習,多次提出退款均被拒絕,客服人員曾建議更換課程或凍結賬戶。用戶于2021年3月同意凍結課程,但2024年8月再次聯系時被告知課程已于當年4月到期作廢,無法退款。用戶指出從未收到正式合同與服務協(xié)議,要求平臺全額退還學費并補償五年期間損失。目前高頓教育客服熱線僅表示將安排專人處理,未給出實質性解決方案。
【案例三】用戶投訴“高頓教育”誘導貸款購課 退款卻遭高額扣費
11月3日,上海市的楊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19年12月12日在高頓教育銷售客服的誘導下,通過貸款分期方式購買了為期五年的線上課程,支付金額共計29800元。楊女士表示,支付成功后未收到任何紙質合同及發(fā)票。此外,由于身體原因,其實際僅觀看了0.1%的課程內容,與平臺系統(tǒng)中記錄的情況嚴重不符,她認為系統(tǒng)數據存在虛假記錄。當其提出退款要求時,高頓教育方面表示需扣除20%即5960元作為違約金。楊女士對此提出異議,稱其在孕期與機構溝通時對方態(tài)度強硬,與售課時截然不同,現要求高頓教育對該筆訂單進行全額退款。目前,平臺方面表示已安排專人處理,但尚未給出令用戶滿意的解決方案。
【案例四】用戶投訴“高頓教育”涉嫌虛假宣傳 學員要求退還25800元課程費
9月28日,張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在高頓教育員工多次電話推銷下,被“CPA包過班”、“安永學員”、“海爾集團內訓班”等宣傳字樣吸引,支付25800元購買了相關課程。用戶表示,試學后發(fā)現實際課程與宣傳承諾嚴重不符,所謂的“天腦系統(tǒng)”并未提供,承諾的班主任日常監(jiān)督也未落實,付費后客服態(tài)度冷淡。用戶提出退款申請后,雖獲平臺同意,但一直被以“辦理中”為由拖延,后期甚至出現聯系不上人的情況。目前,用戶要求高頓教育全額退還25800元課程費用并賠禮道歉,平臺客服熱線僅表示已安排專人處理,未給出具體解決方案。
【案例五】用戶投訴"高頓教育"被指"霸王條款" 未開課退款遭扣20%違約金
3月18日,四川省的楊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5年3月13日晚在高頓教育銷售人員的誘導下,通過花唄分期支付4980元購買了中級會計職稱培訓課程。楊先生表示,在購買過程中銷售人員未提前告知違約金條款,因時間沖突,其在未開通課程、未接受任何服務的情況下,于次日一早申請退款,卻被平臺告知需扣除20%的高額違約金。用戶多次與銷售人員溝通無果,平臺至今未予退款。楊先生還指出,平臺在明知其要求退款的情況下,仍于3月18日繼續(xù)為其快遞學習資料,認為此舉屬于霸王條款、強賣強買,涉嫌欺詐消費者。目前,高頓教育客服僅表示已安排專人處理,未給出實質性解決方案。
網經社法律合規(guī)成果
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運行13余年來,與全國近千家網絡消費平臺建立對接,影響1億+網絡消費用戶,新系統(tǒng)實現一鍵投訴、自助維權、同步直達、實時處理、進度查詢、評價體系、法律求助、大數據分析等諸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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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網經社在消費維權、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關部委、消協(xié)的肯定。如2020年網經社出席國家市監(jiān)督總局在京召開的“互聯網企業(yè)創(chuàng)建無傳銷網絡平臺座談會”,發(fā)布國內首份《中國社交電商合規(guī)研究報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網購消費者權益保護課題”;2016年承擔承接國家工商總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國網絡交易平臺合規(guī)審查”調研課題項目;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指導,與《中國消費者報》舉辦的“促進電商發(fā)展指導網絡消費”座談會上,發(fā)布《2016年中國消費者網絡消費洞察報告與網購指南》。2024年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專業(yè)委員會專家聘任儀式暨浙江《消法》實施辦法修改座談會在浙江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舉行。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參加,并獲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電子商務專業(yè)委員會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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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網經社受邀出席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等舉辦的《支付業(yè)消費權益保護研討會》,并做主題報告;發(fā)起“2010中國網絡傳銷不完全調查”,并發(fā)布中國首份網絡傳銷調查報告《2010中國網絡傳銷調查報告》,推動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jiān)會等六部門聯合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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