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虎訊 2月2日消息,近日,微信公眾號“中國銀聯”消息顯示,為推動行業健康發展,規范會員單位及外部催收機構對信用卡和個人消費信貸的催收行為,中國銀行業協會制定了《金融機構個人消費類貸款催收工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
《指引》共計七章五十四條,從加強行業自律、規范業務發展的角度出發,圍繞催收行為定義、催收行為規范、外部催收機構管理、內控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等五個關鍵方面進行規則制定。
在催收行為定義上,《指引》對行業內各類催收行為的概念予以明確,為后續規范管理奠定基礎。催收行為規范的建立,則全面梳理了社會廣泛關注的催收時間、頻次以及聯系信息獲取等熱點問題。不僅突出了易理解、可執行的特點,還設置了嚴格的禁止紅線。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指引》明確限制了催收時間與頻次,嚴禁在每日22:00至次日8:00進行任何形式的催收,且針對同一聯系方式,若債務人未接通,每日主動撥打次數不得超過6次。
對于外部催收機構的規范治理,《指引》強化了相關要求。明確了會員單位對外部催收機構管理的各項細則,構建起有效的約束機制,確保外部催收活動在合規框架內進行。同時,在催收業務內控管理方面,要求金融機構全面提升內部管理能力,實現“治管結合”,從內部筑牢規范運營的根基。
此外,中國銀行業協會還將充分發揮自律作用,推動行業健康發展。結合當前催收工作的熱點,鼓勵自主催收模式,積極推動技術創新,加大對黑灰產的治理力度。加強自律管理,推動建立外部催收機構違法違規信息共享機制,并聯合打擊逃廢債行為。
在針對“第三人”聯系行為上,《指引》設定了嚴格的限制紅線。原則上嚴禁聯系與債務無關的第三人,僅在債務人失聯的特定情形下,才可聯系無關第三人以尋找債務人蹤跡,但嚴禁泄露具體債務信息,一旦第三人明確拒絕,必須立刻停止聯系。
行為規范層面,《指引》列出八項禁止行為,嚴厲打擊諸如通過非法獲取隱私、暴力恐嚇、冒充司法機關等違法違規催收手段。同時,要求金融機構建立“白名單”公示制度,將催收治理提升到公司治理的高度,構建全流程管理體系,以保障金融機構的合規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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