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退還貨款,反而帶人把對方給揍了,太原一國企董事長的霸道行為到底是本質(zhì)顯露,還是一時沖動誰也說不清,反正為這事起先被罰款300元,行拘3日,不曾想在1月26日曝光后還被停了職,還要根據(jù)調(diào)查結(jié)果,依法依紀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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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說了江湖不是打打殺殺,而是人情世故,不管是漂亮的磚,還是藏于床下的夜壺,都是哪里需要哪里搬,說不定今天是董事長,明天就會另處高就,欠人家貨款是企業(yè)的事,完全犯不著親自動手打人,斷送的是自個的前途,萬一扯出其他麻煩更是大麻煩,臨時工沒這個覺悟敢動手還可以理解,難道正式工也沒這覺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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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是山西某科技公司負責人,此前一直銷售太原酒廠的酒類產(chǎn)品,雙方合作一直都很愉快,不過在去年6月,酒廠董事長榮某鋒口頭通知張先生雙方合作結(jié)束。產(chǎn)品是別人家生廠的,不讓干了也沒有辦法,但剩下的80萬左右的預付貨款要求退回來也是天經(jīng)地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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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貨款的事酒廠一直拖著不辦,謀事在人,成事在天,雖然明面上是企業(yè)要退錢,最終還得靠具體的人辦理才行,至于靠天無非是為了對仗工整而已。張先生稱在被打的前一天曾前往酒廠要錢,至于是如何要的,發(fā)生了什么倒沒有細說,但酒廠銷售負責人表示張先生疑“要挾”榮某鋒并索要“80萬元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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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廠董事長榮某鋒帶著多人找上門了,張先生稱在要賬的第二天,榮某鋒等多人找到其公司所在地,并通過打電話發(fā)微信等方式催他回公司處理此事,沒想到張先生到場后,榮某鋒威脅他“你別招惹我,招惹我了弄死你”,“他(榮某鋒)帶頭與其他人將我打倒在地”,醫(yī)院診斷顯示張先生身上多處軟組織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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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后榮某鋒受到了罰款300元,行政拘留3天的處罰,亦證實此人在前往張先生所在公司路上曾發(fā)送威脅對方的語音,也用拳頭招呼了張先生的頭部。事情在1月26日曝光后,榮某鋒在1月27日被停職調(diào)查,后續(xù)將根據(jù)調(diào)查結(jié)果進行處理,亦證實“確因企業(yè)貨款糾紛與他人發(fā)生沖突,期間存在毆打他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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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雙方成了曾經(jīng)的合作伙伴,好歹還是要保持基本的體面,有話好好說,更要好說好散,身為一名國企董事長,不展現(xiàn)衣冠楚楚的樣子也就罷了,還上演全武行,此般德行是以前沒有發(fā)現(xiàn),還是老天爺裝著打瞌睡視而不見也是個大大的謎團。為了企業(yè)的事,搭上私人的前程,或許還真是做到了以廠為家,廠就是家的無上至高境界,或許正式工的覺悟確實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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