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局回復:國有林場建設管護用房草地占用是否需要審批?
問: 國有林場在自己國有權屬的草地,建設80平方米管護用房項目,是否需要審批?審批的權限在縣、市、省哪個層級的林草局或者資源管理部門?
省林業局回復(20260126):您好,您提交的訴求已收悉,經調查核實,現答復如下:一、關于“國有林場在自己國有權屬的草地,建設80平方米管護用房項目,是否需要審批”問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第三十八條“進行礦藏開采和工程建設,應當不占或者少占草原;確需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因此,國有林場在自己國有權屬的草地上建設管護用房項目,須依法辦理草原征占用審核審批手續。 二、關于“審批的權限在縣、市、省哪個層級的林草局或者資源管理部門”問題。 根據《陜西省草原征占用審核審批管理規范(試行)》第六條“礦藏開采和工程建設確需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依照下列規定的權限辦理:(一)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超過七十公頃的,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審核。省林業局根據國家林業和局委托要求執行;(二)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七十公頃及其以下的,由省林業局審核。”和第八條“在草原上修建直接為草原保護和畜牧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確需使用草原的,依照下列規定的權限辦理:(一)使用二十公頃以上的,由省林業局審批;(二)使用五公頃以上不足二十公頃的,由設區的市林業主管部門審批;(三)使用不足五公頃的,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審批。修建其他工程,需要將為非畜牧業生產用地的,應當依照本規范第六條的規定辦理。直接為草原保護和畜牧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是指:1.生產、貯存草種和飼草飼料的設施;2.牲畜圈舍、配種點、剪毛點、藥浴池、人畜飲水設施;3.科研、試驗、示范基地;4.草原防火和灌溉設施等。”請根據管護用房實際用途,若屬于“在草原上修建直接為草原保護和畜牧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確需使用草原的”,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審批;若不屬于,則由省林業局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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