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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行業強監管常態化背景下,蘇寧系支付機構再陷合規困境。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公示的行政處罰決定顯示,南京蘇寧易付寶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寧易付寶”)因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被處以警告、通報批評,沒收違法所得39.57萬元,并處18萬元罰款,合計罰沒57.57萬元。
這已是該公司2022年以來第三次受到央行行政處罰,同類違規問題反復出現,暴露出其在合規管理體系上存在難以根治的深層頑疾。
據蘇銀罰決字〔2026〕8—9號行政處罰決定,此次處罰決定日期為2026年1月13日,公示期限為三年。與蘇寧易付寶同批被罰的還有瑞祥支付服務有限公司,后者因違反預付卡管理規定、備付金管理規定,被處以警告、通報批評及20萬元罰款,兩類違規均觸及支付行業核心監管紅線。
值得警惕的是,“違反賬戶管理規定”已成為蘇寧易付寶的“高頻違規項”。回溯歷史處罰記錄,2023年4月21日,央行南京分行曾對其前身“南京蘇寧易付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開出百萬元級罰單,罰沒金額合計約119.92萬元,其中僅沒收違法所得就達1.92萬元。
彼時的違規事由更為多元,除賬戶管理違規外,還涵蓋違反特約商戶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要求向金融消費者披露信息等多項問題,時任公司副總經理的張春霞因負有直接責任,亦被警告并處罰款,可見其合規漏洞并非單一環節失守,而是存在系統性隱患。
公開資料顯示,蘇寧易付寶成立于2011年1月,隸屬于星圖金融服務集團,控股股東為蘇寧易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也是江蘇省內少數擁有互聯網支付、基金銷售支付、跨境人民幣/外匯結算等多項資質的第三方支付機構。
公司2012年獲發支付牌照,換證后業務類型調整為“儲值賬戶運營Ⅰ類”,牌照有效期至2027年6月26日,目前注冊資本達10億元,擁有多項注冊商標、專利及軟件著作權,具備一定的技術與資質基礎。2024年6月,為響應《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中關于機構名稱需標示“支付”字樣的強制性要求,公司完成更名,本應借此契機強化合規體系建設,卻未能擺脫違規怪圈。
此次處罰并非個例,而是支付行業強監管持續加碼的縮影。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將支付機構監管從部門規章上升為行政法規,顯著強化了機構治理、功能監管與責任追究力度,標志著行業正式邁入規范化發展新階段,監管焦點進一步聚焦底層合規規則的落地執行。南開大學金融學教授田利輝指出,當前大額罰單傳遞出“強監管、零容忍”的明確信號,“雙罰制”已成為常態,既追究機構責任,也追責相關負責人,從根源上壓實公司治理與高管履職義務。
合規短板之外,蘇寧易付寶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也亟待完善。近日已有消費者在投訴平臺反映遭遇未經授權扣款問題,雖相關投訴已進入處理流程,但此類糾紛進一步凸顯其在交易風控、客戶權限管理等環節的不足,與監管層強調的“合規與消保并重”要求存在差距。
從行業全局來看,2026年初支付機構監管處罰高壓態勢已全面鋪開。1月上旬,開聯通支付因多項違規被罰沒數千萬元;1月14日,銀盛支付因違反商戶管理、清算管理、賬戶管理規定,被合計罰沒約1584萬元,時任董事長陳某同步被警告并罰款61萬元,成為年內首張千萬元級罰單。而2025年全年,央行及分支機構共開出137張支付行業罰單,合計罰沒金額超2.93億元,其中廣州合利寶支付以7487.99萬元的罰沒金額創下年度最高,違規事由與蘇寧易付寶、銀盛支付存在高度共性,集中于賬戶管理、清算管理、商戶管理等核心環節。
為何在高額罰單震懾下,部分機構仍屢罰屢犯?業內分析認為,核心矛盾集中在三方面:一是部分機構治理與業務實質脫節,合規制度流于形式,未能轉化為日常經營的“肌肉記憶”;二是技術風控能力與業務復雜程度不匹配,面對海量高頻交易,風險監測系統滯后,難以識別新型違規手段;三是合規成本攀升與盈利空間壓縮形成沖突,部分機構為維持營收鋌而走險。與此同時,行業洗牌節奏持續加快,2023年至2025年分別有15家、10家、12家支付機構被注銷牌照,退出主體多為業務單一、合規薄弱的中小機構。
隨著《條例》實施的不斷深化,支付行業規范發展格局日益清晰。中國(上海)自貿區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劉斌指出,2026年監管將聚焦分類評級、穿透式監管、備付金管理、反洗錢等五大方向,進一步細化監管措施。在此背景下,合規能力已成為支付機構的核心競爭力,行業將加速向“良幣驅逐劣幣”的格局演進,部分經營困難、合規漏洞頻發的機構或將面臨合并、重組甚至退出市場的結局。
對于蘇寧易付寶而言,距離支付牌照續展不足一年半時間,若不能盡快根治重復違規問題,筑牢合規防線,不僅可能面臨更嚴厲的監管懲戒,還將影響牌照續展與持續經營。作為擁有多元資質的區域頭部支付機構,其整改成效不僅關乎自身發展,也為同類機構的合規轉型提供了重要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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