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指尖輕觸屏幕,億萬用戶與多元服務被算法瞬間連接;當工業互聯網賦能傳統車間,制造流程被智能化重構;當生成式人工智能“闖”入創作領域,內容生產生態迎來深刻變革……今日的中國,平臺經濟已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勁引擎。
“平臺經濟日新月異的實踐,正與理論研究展開一場速度競賽,為‘十五五’時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支撐。”1月26日,多位學者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如此感慨。
![]()
超越傳統理論框架
研究范疇的突破是視野拓展的鮮明注腳。南開大學經濟學院教授王永進提出,數字技術對傳統產業進行全鏈條改造,人、機、物深度互聯,使大量傳統產品蛻變為信息載體,孕育出“平臺化產品”新形態。這直接引發“產品平臺化”和“制造業服務化”兩大趨勢。如此豐富的實踐土壤,為理論創新提供了堅實基礎,推動研究超越傳統市場與企業二分法框架,為平臺范疇與商業模式注入新的時代內涵。
國家戰略引領研究方向。“加強對平臺經濟的深入研究,是順應國家戰略、應對全球競爭、優化社會治理的必然要求。”在中山大學區域開放與合作研究院院長毛艷華看來,這關乎我國能否在新一輪國際競爭中把握主動。平臺經濟整合數據、算法、算力等新型生產要素,重塑產業生態,是培育新質生產力的關鍵載體。全球主要經濟體競相布局數字平臺,我國必須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構建安全可控的產業體系。只有這樣,才能在全球數字治理中贏得話語權。同時,面對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帶來的壟斷治理、數據安全與算法倫理挑戰,亟須學術界提供前瞻性理論指引,實現創新活力與規范秩序的動態平衡。
理論研究回應重大實踐需求。“十四五”期間,關于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反壟斷、賦能實體經濟等核心議題的研究取得系統化突破。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李三希系統梳理了其主要進展:在反壟斷領域,突破傳統結構主義范式,確立了更具包容性的“行為主義”監管原則,將監管焦點放在平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而非其地位本身,為包容審慎監管奠定了基石。在競爭行為認定上,基于雙邊市場理論重構了分析框架,研究者對低價補貼等行為的福利效應進行了再評估,指出在交叉網絡外部性作用下,非對稱定價可能具有效率合理性。同時,對“二選一”等新型壟斷行為進行了精細化理論剖析,構建了新范式,以區分“強制性排他”與“效率驅動型排他”。此外,學術界還前瞻性地構建了數據與算法分析體系,對數據壟斷、算法合謀等新型競爭問題進行了深入闡釋。
直面理論新挑戰
當平臺經濟的浪潮從消費互聯網涌向工業互聯網乃至技術創新的更廣闊“海域”,一系列深層次挑戰也隨之浮現。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李先軍在長期調研中發現,增長見頂、用戶紅利消退、“內卷”加劇、監管滯后、數據與算法治理難題、勞動者權益保障、垂直領域滲透受阻等,正成為掣肘平臺經濟進一步發展的因素。
基于復雜的現實態勢,學術研究同樣面臨傳統理論范式失靈與新興要素界定模糊的雙重考驗。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院長尹振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平臺具備市場交易場所、生產協調者和數字基礎設施三重屬性。與此同時,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其產權界定、價值計量與流通機制仍缺乏統一、清晰的理論框架,導致實踐中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問題頻發。
平臺經濟研究迫切需要經濟學等多學科的深度交叉融合,而現有研究大多固守單一學科視角,缺乏對技術、制度與組織協同演化的系統性、整體性解釋。這種理論滯后在平臺治理的前沿實踐中尤為凸顯。李三希表示,在平臺自治與外部監管的平衡方面,理論研究滯后于實踐探索。平臺通過算法規則、信用評價等私人秩序,實現了對平臺生態的有效治理,然而,學術界對如何科學界定政府監管與平臺自治的邊界問題缺乏系統的理論指引,導致實踐中陷入“一管就死”抑制創新活力,“一放就亂”縱容市場失序的兩難困境。特別是在平臺規則的法律效力、平臺處罰權的正當性邊界等核心問題上,理論供給明顯不足。
在數據監管領域,盡管國家層面已于2022年頒布《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等重要政策文件,率先破局,但在李三希看來,面對算法歧視、算法合謀、信息繭房等現實挑戰,現有研究多停留于現象描述與原則呼吁,對監管工具的具體設計、問責機制的系統構建等關鍵操作性問題,缺乏可落地、可執行的理論方案。
構建中國自主知識體系
站在平臺經濟研究范式變革的關鍵時點,面對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技術浪潮對平臺經濟的深刻重塑,以及中國獨特治理實踐的持續積累,學術界亟須構建具有前瞻性、解釋力、引領性的理論框架與分析工具。
“應從理論創新、治理框架與能力建設等維度進行前瞻性、戰略性布局。”毛艷華建議,應重點開發三類分析工具,即基于復雜系統理論的動態演化模型,用于模擬平臺生態的生成與演進;結合機器學習等前沿技術的大數據分析方法,精準洞察用戶行為規律與市場趨勢;建立針對AIGC等新形態的價值評估體系,科學量化其對催生新質生產力的實際貢獻。在治理層面,則應聚焦倫理、法律與監管協同創新,建立適應技術迭代的敏捷監管體系,完善數據要素市場基礎制度,創新政府、平臺、用戶、社會多方協同治理模式。在能力建設方面,大力推進人才培養體系改革,加快建設平臺經濟與人工智能等交叉學科,培育既懂前沿技術又通曉經濟管理、公共政策的復合型人才,同時加強國際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并引領全球數字規則制定。
基于中國豐富的治理實踐,王永進認為,我國在外部性理論維度最具突破潛力。與工業社會中相對簡單、單向的外部性不同,平臺經濟中的外部性呈現出隱蔽性、多向度與多維度交織的復雜特征。平臺同時具有顯著的正負外部性效應特征。一方面,網絡效應具有典型的正外部性特征,其產生的增值收益分配往往不均,平臺可能獨占大部分因用戶聚集產生的價值,而廣大商家和消費者難以公平分享。另一方面,平臺的廣泛連接性也使得其負外部性特征,如風險傳導、不良信息擴散傳播更快、影響更廣。平臺收益分配機制創新、平臺責任界定、負外部性防范等方面的積極探索與豐富實踐,為相關理論創新提供了獨一無二的豐厚土壤。
我國擁有全球最龐大、最多元、最富活力的平臺經濟實踐場景。學術界應當勇于并善于構建源自本土實踐、回答時代之問的新理論,從研究范式與學科基礎上進行創新。尹振濤認為,在構建中國自主知識體系方面,首先,要緊扣平臺經濟“監管重構、技術迭代與需求升級”同步發生的轉型特征,勇于突破西方既有理論框架,提出符合中國實踐情境、創新的“市場—企業—政府”協同治理理論。其次,要深化數據要素基礎理論研究,聚焦數據產權界定、價值評估與市場化流通機制等核心難點,建立支撐數據要素市場健康發展的理論模型。同時,加強數據安全、隱私保護與技術創新、經濟發展之間的交叉研究,創新平臺壟斷判定框架,構建能夠綜合反映網絡效應、數據驅動、跨界競爭、生態影響力等多維度的市場競爭狀況評估標準。
李先軍認為,在研究范式上,應從視平臺為簡單“交易中介”,轉向關注其作為“價值共創”的復雜生態系統;從聚焦產品本身,轉向關注其如何“重構”生產生活場景;應引入復雜性科學,深入研究平臺的動態競爭與生態演化規律,將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在平臺經濟語境下有機結合起來。需大力創新研究方法,強化大數據分析、機器學習、實驗經濟學、行為科學等新的研究范式的探索與應用,開展大規模、高精度的實證研究,以此推動管理學、經濟學研究方法的革新。同時,著力構建跨學科的學術共同體,打破學科壁壘,為面向數字智能時代的國家政策制定與全球數字治理提供理論支撐。
本報記者 張譯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