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歲,廣州程序員,高廣輝,周末在家暈倒猝死。
事發前,他剛登錄公司系統改需求,搶救時仍被拉進工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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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薪 3000,多勞多得,家屬稱實際長期 24 小時待命,一個人干七個人的活。
妻子說,如果時間能倒流,一定逼他辭職。
事件發生后,公司在程序上提交了工傷認定申請,但在關鍵證據提供上未予充分配合,同時提出39萬的人道主義撫恤,并明確表示這并非賠償、不承認責任。
這不是個案,而是每個打工人都可能遇到的困境:
跟著卷,健康沒了;不去卷,工作沒了。
人走之后,只剩下最親的人余生的痛心和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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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了工傷會有什么改變?
首先,只要公司為員工繳納了工傷保險,那么以下待遇全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公司無需自掏腰包: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2025年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即 51,821元 × 20 = 1,036,420元(約103.6萬元);
喪葬補助金:按廣州2024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約12,000元)計算6個月,約為 7.2萬元;
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月可領取死者生前工資的40%(若高廣輝月均工資按2萬元計,則約8000元/月),子女或父母也可按比例申領,持續發放直至孩子成年、配偶再婚或喪失供養條件;
此外,還可能涵蓋搶救期間的醫療費、護理費等合理支出。
綜合來看,家屬可獲得的總保障金額輕松超過150萬元,甚至接近200萬元。
這筆錢不是公司的恩賜,而是國家通過社會保險制度為勞動者提供的法定兜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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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工傷認定面臨特殊難點
猝死發生在周六上午(非法定工作日),地點在其家中(非傳統工作場所)。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只有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并于 48 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才可能被視同工傷。
因此,當前家屬需要證明的是:
高廣輝在事發當時,雖身處家中、時值周末,但實際上處于履行工作職責的狀態,即“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的合理延伸。
從公開報道看,高廣輝在事發當日清晨曾登錄公司 OA 系統,前一日仍在修改部門任務文檔,多項工作節點明確安排于事發當日完成;
且其周末、夜間居家辦公并非偶發,而是長期持續的工作常態。
法律上認不認工傷,看的不是“人在哪兒”,而是你是不是在給公司干活。
如果只是偶爾回個微信、接個電話,那很難算;
但如果是公司默認你周末也要在線、事情不斷、節奏和平時上班差不多,那本質上就是把工位延伸到了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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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最大的現實障礙在于舉證
最能說明問題的證據如系統后臺時間、登錄記錄、工作節奏等,基本都在公司手里。一旦公司不配合,家屬想證明“他那一刻是在上班”,就會非常吃力,這也是這類工傷認定的難度。
所以,這已經不是一宗簡單的工傷認定爭議,而是一個現實問題:
當勞動方式已經進入無邊界辦公,工傷認定、舉證規則和責任分配,是否還停留在“打卡上下班”的時代?
看該案能不能給出合情合理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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