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鄭州那輛919路公交車上發生的事,到現在提起來,還有不少人覺得心里堵得慌。
一個累得眼皮打架的小伙,一個火氣沖天的老人。因為一個座位,老人甩手就是四個耳光。小伙忍了,下車走了。結果車沒開出去兩站,老人心臟病突發,倒在地上再沒起來。人沒了。家屬隨后把小伙告上法庭,張嘴就要50萬。
這錢,該不該賠?法院最后怎么斷的?今天咱就掰扯掰扯這事兒。
那天太陽火辣辣的,小伙頭天晚上朋友過生日,鬧到后半夜才睡。上了公交車,瞅見個座位,身子一歪就靠著椅背瞇著了。眼皮剛合上,就覺得旁邊有人蹭來蹭去。睜眼一瞅,一個六十來歲的老頭站在邊上,臉拉得老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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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沒動。一來實在太困,二來他坐的也不是老弱病殘專座,再說扭頭一看,后頭不還有空座嗎?
老頭不干了。他覺著我這么大歲數站你跟前,你裝看不見?火氣蹭就上來了,張嘴就罵:"你眼瞎了?學校沒教過你給老人讓座?"
小伙解釋了一句:"后邊有座,您去后邊坐。"
就這么一句話,老頭抬手就是一耳光。打一下不解氣,啪啪啪,連著又扇了三下。四巴掌下來,車廂里的人都看傻了。
小伙那個氣啊,他一個二十啷當歲的大小伙子,真動起手來,老頭能是對手?可他抬眼一看,老頭瞪著倆眼,手都哆嗦,臉憋得通紅。他心一軟——這么大歲數了,別打出個好歹來。下一站到了,小伙二話沒說,下車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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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覺著這事兒就過去了。哪知道,這才是開始。
他剛下去,老頭一屁股坐了他那座上,還氣呼呼的。沒多大會兒,老頭突然捂著胸口,臉刷白,身子一歪就從座上滑下來了。車上人趕緊喊司機,司機一腳油門往醫院開,可等急救的人趕到,人早涼了——心臟病發作,沒救過來。
老頭家屬一聽這個,哪受得了?他們認定,要不是小伙不給讓座,老頭不會發那么大火;不發那么大火,心臟病就不會犯;心臟病不犯,人就不會死。順著這條線一捋,責任全在小伙身上。50萬,一分不能少。
官司打到法院,這事兒就熱鬧了。街坊鄰居、網上網友,分成了兩派。有人說,小伙哪怕再累,看見老人站著也該讓,這事兒他有責任。也有人說,老頭上來就動手,扇人家四個嘴巴子,小伙沒還手已經是好脾氣了,憑啥賠錢?
法院最后怎么判的?三個字:不用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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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法官把理兒掰開揉碎了講得清清楚楚。第一,小伙坐的是普通座,不是專用座,不讓座不犯法。道德上的事兒,不能拿法律說事兒。第二,老頭動手打人,小伙始終忍著,沒罵人沒還手,下車也是正常到站,他有什么錯?第三,人死在老頭下車之后,中間隔了那么一會兒,誰能證明就是小伙那幾句話、那幾秒鐘的爭執直接要了老頭的命?
法律講的是證據,是因果關系,不能靠猜,不能因為死者家屬難受,就把賬算到別人頭上。
這事兒出了以后,好長時間我都忘不了。有一回坐公交,上來個老太太,旁邊一個年輕姑娘立馬站起來讓座。老太太坐下了,連個謝字沒有,反倒跟旁邊人嘟囔:"現在的年輕人,不盯著都不知道讓。"姑娘聽見了,臉都白了。我當時就想,鄭州那事兒才過去幾年啊,怎么還有人這么說話?
讓座這事兒,本來是你情我愿,是善意,不是本分。把別人的好心當成應當應分,時間長了,誰還愿意讓?
再說回法院那個判決。有人說這不近人情,人都死了,小伙多少得出點錢。可要是這么判,往后會出什么事?公交車上吵兩句嘴,誰都不敢吭聲了,萬一對方有個好歹,自己一輩子就搭進去了。這道理,越想越深。
那四個耳光扇出去的時候,老頭大概從沒想過,最后倒下的是自己。小伙忍氣吞聲下了車,大概也從沒想過,差點背上一條人命。這事兒說到底,就是一個座的事兒,可那會兒誰也沒讓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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