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有南京市民發帖反映,近日有人在南京玄武湖旁的明城墻上刻字。該市民對此表示極為不解:“都什么年代了,文明旅游宣傳多少年了,還在文物上刻字!”相關內容迅速引發網絡熱議。
據網帖配圖顯示,城墻磚上清晰地刻有“潘寧”二字及日期“2026.1.4”。15日,發帖市民向上游新聞(報料郵箱:baoliaosy@163.com)記者介紹,他于14日中午在玄武湖旁的南京城墻上遛彎時發現了該刻劃痕跡,“關鍵是日期很新,才過去沒幾天,所以感覺很氣憤、很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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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民在南京城墻上拍到有人刻字。受訪者供圖
該市民還指出,刻劃位置位于南京城墻解放門至玄武門段,面向湖面一側,屬于明城墻,“南京城墻存留的磚石雖然不少,刻得也不算深,但這種行為實在令人氣憤。”
“早上已接到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轉來的市民投訴,我們關注到此事,正啟動調查程序。”15日,南京城墻保護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就此事回應上游新聞記者稱,南京明城墻屬于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游客在城墻上刻字并對文物造成損壞,屬于違法行為。他們將立即調取監控核查,一旦查實,將依據《文物保護法》進行處理。
該工作人員同時表示,南京城墻保護管理中心是管理機構,并非行政執法機關,核查結束后將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移交執法部門處理;若情節嚴重,還將報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置。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南京明城墻作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在墻體刻字的行為,除涉嫌違反《文物保護法》外,還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
《文物保護法》第66條第二款規定,刻劃、涂污或者損壞文物尚不嚴重的,或者損毀依照本法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設立的文物保護單位標志的,由公安機關或者文物所在單位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
上游新聞記者 李坐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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