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海外版記者 廖睿靈
“內卷式”競爭是一種低價、低質、低水平競爭,不僅擾亂市場信號、降低市場資源配置效率,侵蝕企業長期競爭力,更影響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與高質量發展。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舉辦新聞發布會,發布2025年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十大制度建設成果。
十項成果具體有哪些?市場監管總局競爭協調司副司長趙春雷介紹,一是新《反不正當競爭法》。進一步完善商業詆毀行為的認定規則,將平臺經營者強迫平臺內經營者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濫用平臺規則實施虛假交易等典型“內卷式”惡性競爭行為納入規制范圍,為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提供有利依據。
“比如,針對‘刷評炒信’行為,新法明確禁止經營者通過組織虛假評價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針對有的經營者雇傭‘網絡水軍’惡意中傷其他經營者的行為,新法將‘指使他人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納入規制范圍,填補法律空白,讓幕后指使者不再‘逍遙法外’。”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副司長王丹說。
二是《強制注銷公司登記制度實施辦法》。通過規范強制注銷公司登記程序,有序清理失信主體。
三是《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實施辦法》。督促和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對擬出臺的涉及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實公平競爭審查責任,防止違規出臺政策措施干預市場公平競爭。
四是《互聯網平臺反壟斷合規指引(征求意見稿)》。支持和引導平臺企業加強反壟斷合規管理,對新型壟斷風險作出明確提示,賦能平臺企業更好識別防范壟斷風險,保護市場公平競爭,促進平臺企業創新和健康發展。
五是《關于提升網絡交易平臺產品和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聚焦產品創新和服務標準化,強化平臺和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優化維權服務,讓群眾購物更加放心,推動有關行業從“內卷競爭”向“質量提升”轉型。
六是《外賣平臺服務管理基本要求》。規定外賣平臺服務管理的總體要求,包括商戶管理、價格行為、配送員權益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以及投訴、申訴及處置等要求,減少無序競爭。
七是《網絡銷售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明確重點工業產品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質量安全責任和義務,將電子商務平臺成熟的質量管控措施制度化,填補網售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空白。
八是《新能源汽車、鋰電池和光伏產業標準提升行動方案》。部署167項“新三樣”領域國家標準研制,以質量安全、能效能耗、分級分類標準研制,推動治理“新三樣”“內卷式”競爭。
九是《關于穩步擴大標準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提高重點服務領域中外標準一致性程度,著力提升標準化對外開放水平。
十是《關于進一步推進內外貿產品“同線同標同質”工作的公告》。倡導各方合理完成“三同”產品認定,特別是通過持續推進國內外認證銜接融合相關工作,打通內外貿多元渠道。
“十大制度建設成果是市場監管總局針對‘內卷式’競爭開出的‘組合藥方’。”趙春雷說。
十大制度不是孤立的,而是構成了全鏈條治理體系。趙春雷介紹,事前,通過《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實施辦法》防止不當干預市場競爭行為;事中,以《反不正當競爭法》等規制企業行為;事后,有《強制注銷公司登記制度實施辦法》清理失信主體;長遠看,通過標準引領與質量提升政策引導產業升級。
目前,十大制度實施效果如何?
“這批制度已初步展現出協同發力的良好態勢。對不當干預行為的規范更加有力,市場競爭更加理性有序,平臺‘補貼大戰’‘全網最低價’等現象得到遏制,市場退出更加順暢,‘新三樣’標準體系加快構建,有力推動企業從‘拼價格’向‘拼質量’‘拼創新’轉變。”趙春雷說。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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