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沒散架
不代表安全沒崩塌
每輛車的安全行駛
都基于嚴格的技術參數
其中載重能力是關鍵指標之一
超載直接打破了這一平衡
讓騎行安全從可控變為失控
錯誤示范
車輛超載,安全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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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騎乘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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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行時站在踏板上
騎行電動自行車摩托車
到底能載幾人?
法律鏈接
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七條,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在城市市區道路上不得載人,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一名身高一點二米以下兒童。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摩托車后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電動自行車摩托車
違反規定載人
其額外的重量
會讓車輛穩定性嚴重下降
讓剎車系統難以控制
原本可以安全停住的距離
超載后可能會導致側翻或碰撞
危害
違反規定載人,“駛”不得

當事人徐某騎電動自行車行經事故路口時,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且在后座違規搭載一名成年人,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0 1
導致制動距離增大: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違規載人會使車輛慣性增大,超員后制動距離會增大,一旦遇到緊急情況,不能及時對車輛制動,不能在安全距離內停住車輛,極易釀成交通事故。
0 2
導致車輛穩定性變差: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違規載人會使車輛超重,致使穩定性變差,在進入彎道或制動時,極易發生側翻。
0 3
導致車輛操作性變差: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違規載人會使車輛重心后移,在車輛上坡和通過凹凸不平路段時表現更突出,同時,超載人員若在駕駛員前方,會對駕駛員視線造成遮擋和影響操作,增加了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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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攔下的
每一輛“超負荷”座駕
為的是整治潛藏的風險
道路安全,沒有旁觀者
每一次合規騎行
都是對生命的負責
潮安區融媒體中心
本期編輯:蔡曉琳
執行編輯:陳曉婉
編 審:劉俊雄
來 源:潮州交警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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