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濤)日前,市應安委辦、市應急管理局以案釋法,警示通報一起非法儲存、經營煙花爆竹案,警示各地深刻吸取教訓,堅決守住安全生產底線。此次通報正值我市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的政策背景下,彰顯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的“零容忍”態度。
日前,市應急管理局聯合公安機關以及雨湖區政府、先鋒街道辦事處對舉報信息開展核查時,發現位于雨湖區先鋒街道湘運小區西南200米處的民房倉庫內存放有大量煙花鞭炮。經清點,該民房倉庫存有煙花爆竹478箱,包括禁止銷售的4寸禮花彈(專業燃放類A級產品)60個,嚴重威脅周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執法人員當場依法查扣了該批煙花爆竹并開展立案調查。
經調查查明,當事人左某為獲利,于2024年12月從瀏陽鞭炮市場采購了價值2萬多元的煙花爆竹,租賃同村村民的倉庫違法儲存并進行銷售。左某未經許可儲存、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定,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違反了《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被應急管理部門處2.8萬元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產品以及違法所得。
近期,我市持續加大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力度,該起案例的通報正值當前我市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關鍵時期。2025年11月,我市出臺煙花爆竹“最嚴”旺季監管措施,明確市城區禁燃區外延1公里范圍內的現有煙花爆竹零售點將逐步“清零”,其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到期后將不再獲準延續。2025年12月,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聯合發布《關于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的公告》,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等環節的違法行為實施嚴厲處罰。
“本案中,左某非法儲存經營的煙花爆竹數量較多且儲存條件差,對周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極大威脅。”市應安委辦、市應急管理局提醒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不購買、不儲存、不燃放非法煙花爆竹。同時,鼓勵群眾積極舉報涉及煙花爆竹的非法違法行為,舉報電話: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110(公安局)、0731-55551009(市應急管理局)。對查證屬實的舉報,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最高獎勵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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