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那個名字,心里咯噔一下。曾經在業內聽人提起過,總是帶著幾分敬仰的語氣,說那是文博界的“老法師”,履歷光鮮,頭銜等身。誰能想到,那些金光閃閃的名片背后,竟然是這樣一副光景。徐湖平的事,這幾天在圈子里私下聊得不少,大家心情都挺復雜,不全是憤怒,更有一種說不出的憋悶和心寒。
你說他是外行瞎搞吧,他不是。能坐到那個位置,在專業領域里摸爬滾打幾十年,沒有點真東西是站不穩的。可問題恰恰出在這里,懂行的人干壞事,破壞力是幾何級數增長的。他知道文物的價值在哪里,知道哪些東西不起眼卻能賣出天價,知道監管的盲區和流程的縫隙。更可怕的是,他頭上頂著的那些光環——博物館學會常務理事、文化部委員……這些身份本應是責任和信譽的擔保,卻被他異化成了通行證和保護傘。外人看來,這是德高望重的專家在把關;內里,卻是利用信息與權力的絕對不對稱,把國家的、民族的記憶,當成了自家倉庫里的貨品,挑挑揀揀,待價而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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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價出售”,這四個字讀來真是刺眼。那不是普通的商品,那是褪了色的絲綢、生了銅綠的青銅、墨跡已淡的紙箋,每一件都連著一段再也回不去的歷史。他把它們“低價”處理了,仿佛處理一堆滯銷的庫存。這其中流失到海外的,恐怕就真的成了斷線的風箏,我們這代人,甚至下一代人,可能都再無緣得見。這損失的何止是金錢,是一段歷史的實證,是文化血脈上的一個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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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讓人無力的是“屢次被實名舉報,卻未能得到及時處理”。這說明什么?說明問題早已不是暗流,幾乎成了半公開的秘密,卻依然能安然無恙。這里面,文章里點出的“保護傘”當然關鍵,但更深層的,可能是一種系統性的麻木與“默契”。在一些領域,特別是專業性強的領域,容易形成“圈子化”的評價和監督體系。外面的人看不懂門道,里面的人可能礙于情面、或懾于權威、或牽涉利益,選擇了沉默。久而久之,違規就成了習慣,破窗效應蔓延,以至于大家都覺得“也許就是這么運作的吧”。徐湖平不是一個人在犯罪,那個縱容他、讓他屢次舉報不倒的環境,同樣值得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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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件事的警示意義,遠不止于揪出一個蠹蟲。它像一束強光,猛地打在了文博系統,乃至所有類似專業性強、權力相對集中、公眾監督不易深入的領域。我們太過于信任“專業”本身,卻忽略了對掌握專業權力之人的德行監督。任命和考核,是不是有時候只看論文、看項目、看顯性的“業績”,而輕忽了品性的長期考察?對于關鍵崗位,尤其是掌管著不可再生文化資源的崗位,是不是應該有一套更嚴格、更透明、更具約束力的監察機制?比如,重要文物的出入庫、修復、借展流程,能否引入更多元的監督節點,而不是館長或某個負責人“一支筆”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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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我們需要重建一種“敬畏”。對歷史的敬畏,對職業的敬畏,對手中權力的敬畏。文物工作者,本來應該是文化遺產最堅定的守護者,是歷史和當下的擺渡人。這個職業天然帶有一種神圣的悲憫感——你在時間洪流里打撈碎片,試圖拼湊出過去的容顏。如果連這個群體中最頂尖的代表都守不住底線,那公眾的信任該置于何地?我們又該如何向子孫后代交代那些空了的展柜和缺失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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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湖平案是一個沉重的句點,希望也是一個有力的開始。它不僅在于追回幾件文物,懲處幾個罪人,更在于能否以此為契機,刮骨療毒,扎緊制度的籬笆。讓專業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讓監督的探頭真正起到作用,讓每一個守護文化遺產的人,都時刻記得自己肩上的重量——那不只是職務,更是來自漫長歷史的托付。這條路很難,但必須走下去。畢竟,我們丟不起的,不僅是文物,更是那份守護文明的初心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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