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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出海觀察員無憂。
近日,“中國法院網”官方賬號發布了一則案件公告,對于海外華人有著非常重要的提醒作用。
章某,新加坡華人,原是中國公民。他于十幾年前就取得了新加坡國籍,但長期沒有注銷內地的戶籍,卻一直在深圳居住和工作。
根據公安機關的調查發現,章某自從2007年就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出入境記錄顯示,其在近十余年累計申請中國簽證9次,持新加坡護照出入境達187次。
就這樣章某以一個外國人的身份在中國居住和工作,也沒有申請相關的工作簽證,十幾年來都沒有被發現。在此期間,他還以“歸國留學人員”的身份,將戶口從老家遷入到了深圳市。
直到2020年他才在大數據的監察下暴露了身份。
2020年2月22日,章某持新加坡護照和短期團聚簽證入境深圳,簽證到期后未離境,并于同年7月16日以新加坡籍身份申請簽證延期,期間被發現其有深圳戶籍未注銷。
這個信息被通知到了深圳的公安機關,開始對章某展開立案調查。
在警察的詢問下,章某承認自己已加入新加坡國籍,并曾向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提交自動喪失中國國籍的資料,但未在國內注銷戶籍。
公安機關據此認定章某構成非法居留與非法就業,對其合并處以行政拘留、罰款。章某不服,申請行政復議。
本次公告針對的就是章某行政復議的案子。
在章某看來,對他的處罰是不合理的。
他提出的理由是,自己從2007年至今一直在深圳市居住生活,并以中國籍身份申領了來往港澳通行證、機動車駕駛證等。在此期間未在新加坡定居,人在中國所以還是中國人,那么在中國居住和工作不是天經地義嗎?憑什么處罰他?
而公安機關也給出了處罰的依據:首先,中國與新加坡均不承認雙重國籍。章某在加入新加坡國籍時已提交自動放棄中國國籍的證明,其應認定為新加坡籍。
其次,章某在十余年間持新加坡護照與中國簽證出入境187次,表明章某明知并認可自身外籍身份。因此,章某在未取得工作許可和有效居留證件的情況下,長期在華工作與居留,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的非法就業、非法居留之情形,應予處罰。
而法院做出判決的依據也很清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的規定,我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愿加入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所以不管章某有沒有去申請退出中國國籍,他在加入新加坡國籍的那一刻,就不再擁有中國國籍了。
很明顯,從各種事實證據來看,章某就是違法了,被拘留和罰款都是合理合法的。
像章某這樣同時持有多重國籍的情況,我相信并不少。
在出海大潮下,許多人為了方便加入了外國國籍,但他們同時也為了回中國方便,偷偷保留了中國國籍和戶籍。因為各國之間并不會共享自己的公民信息,所以只要你在出入境中國的時候,不把外國護照掏出來,都很難查到的。
但是,章某在十余年里大搖大擺地拿著新加坡護照進出中國,還把戶口遷入到深圳,這么“囂張”的人倒還是少見的。
他這么做的主要原因,我認為可能是中國護照已經作廢了。因為新加坡也不支持雙重國籍,在申請入籍時必須提供放棄原國籍的證明,不像有的國家無所謂,你有多少國籍都行。
章某自己也說了,當時是向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遞交了自動喪失中國國籍的資料,應該是拿到了棄籍證明的。
但章某忘了,中國除了國籍還有戶籍,你申請放棄了中國國籍,卻不去主動注銷戶籍,那就埋下了早晚要暴露的雷。
既然加入了新加坡國籍,還想在中國居住賺錢,那就老老實實按照要求申請工作簽證和居留卡唄,國家對于海外華人歸國工作是歡迎的。
人不能既要又要,在新加坡時是新加坡人,在中國時是中國人,你以為你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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