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網上流傳一份 勞工部的聲明,聲明顯示,持有海外工作身份證(OWIC)的工人在出國的時候, 只有在獲得軍委會下屬勞工部簽發的出境許可文件,才能從仰光機場前往國外。
據稱,勞工部宣布,從國外休假返回的人員,再次出境的時候,將不再能夠像以前一樣獲得OWIC后,在仰光機場出示申請重新出國務工的電子郵件就能出國,而是需要在獲得勞工部的批準且名單在Safe Migration Telegram Page 頁面顯示后,才能獲準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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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顯示,勞工部的這則聲明于1月11日晚間發表。
據報道,今天(1月12日)早上,持OWIC卡出國的工人被禁止離開仰光機場,給工人造成了損失。
一名休假結束計劃出國的民眾稱,今早,我拿著郵件內有的所有文件和離境許可,但是仍然仍然無法離開機場。聽說要自己的名字在Telegram上的許可名單上才允許出境。現在出國的機票都買了,計劃下周返回新加坡。我們假期只有一個月,拿到OWIC卡了,心情還算平靜,但是現在出境政策又變了,我不知道什么時候才能獲準出國,非常的沮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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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部目前的聲明指出,持有海外工作許可證(OWIC)卡并打算出國的人將不再需要像以前那樣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出國相關文件,而是可以通過郵局、快遞、代理人或親自向勞工部提出申請。
據了解,要申請離境許可,必須提交一封致勞工部的信函、需要護照復印件、海外勞工身份證 (OWIC) 復印件、相關部門的入境簽證或居留簽證或相關國家的有效工作許可證復印件以及機票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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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準離境的人員名單將在Safe Migration Telegram Channel名單中公布,且必須在部門批準的日期離境,如果無法離境,則必須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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