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起遺囑繼承糾紛。辛老伯于2025年11月去世,他有三個子女,一個大女兒,還有兩個兒子。辛老伯去世后,大女兒收到了一段大兒子發來的視頻。內容是辛老伯生前留下的視頻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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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中,辛老伯口述稱:“今天要立遺囑,遺囑內容是把我剩余手里的現金留給兩個兒子,大兒子辛某乙、二兒子辛某丁,原因是兩個兒子贍養我期間特別好,有個姑娘在贍養期間,贍養質量特別次、特別差,使我身體受到很大傷害,最后導致臥床不起,所以取消她的贍養(繼承)資格。”除了大兒子外,在場還有五位見證人,不過他們并未面向鏡頭陳述自己的姓名、身份及錄制時間,收到視頻后,大女兒表示不服,她起訴至法院,要求確認這份視頻遺囑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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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后認為,確實無法確認該遺囑的法律效力。首先,這份視頻不符合法律關于遺囑人和見證人必須在音像載體中“記錄”其身份信息及日期的強制性、形式性要求;其次,在五名見證人中,有兩個是家中長輩,屬于辛老伯的第三順位繼承人,還有兩位是小兒子及其女友。小兒子屬于辛老伯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女友則屬于利害關系人,只剩鄰居一人符合見證人資格,因此不滿足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的形式要件。
最終法院判決,辛老伯留下的視頻遺囑無效。
溫馨提示:錄像遺囑,應當具備以下幾個要件:
l應由遺囑人親自敘述遺囑的內容;
l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
l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
l遺囑人和見證人均應當在錄像中記錄年、月、日。
看看新聞記者: 趙沁藍
編輯: 錢浩明
責編: 吳依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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