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舒隆煥
近日,甘肅一國企子公司登報發布解除職工勞動關系的公告,引發關注。
甘肅經濟日報公告顯示,劉某某是甘肅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職工。本公司多次嘗試與其聯系,均未獲得有效回應。鑒于其長期失聯且未到崗履職的客觀事實,已嚴重影響本公司正常用工管理秩序。經本公司研究決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關系。相關薪酬、福利及社會保險事宜,按法律法規及雙方勞動合同約定執行。
![]()
公司發布的公告
劉某某為何長期失聯且未到崗履職?1月11日,極目新聞記者致電甘肅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多個公開電話,未獲回復。該公司一名知情人士回應,此前劉某某確是本公司職工,他也不知劉某某長期失聯且未到崗履職的具體原因。該公司屬于國企子公司,劉某某這種情況并不多見。
公開信息顯示,甘肅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是甘肅工程咨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以規劃與建筑設計為主業,涵蓋市政、勘察、監理、咨詢、工程總承包等業務板塊的全過程咨詢企業、甘肅省城鄉建設領域頭部企業。主要從事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建筑工程設計、市政工程設計、風景園林工程設計與施工等業務。
據天眼查APP信息,甘肅工程咨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省管國企。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趙良善對極目新聞記者表示,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如長期曠工),單位可單方解除合同。但相關部門復函要求“先直接、郵寄送達,窮盡后再公告”,公告期滿30日視為送達。據此,單位需證明已窮盡聯系方式、員工長期曠工、制度合法有效并履行民主公示,否則會被認定違法解除合同。
趙良善提醒,登報公告解聘存在爭議和風險點。一是程序瑕疵爭議,若未先通過電話、短信、微信、郵寄(至登記地址)、聯系緊急聯系人等方式聯系員工就發布公告,屬程序違法,員工可申請仲裁、訴訟維權。二是事實認定爭議,單位若無法證明“長期失聯且曠工”,或員工有正當理由,例如意外、重病等,解除合同可能被撤銷。三是送達與生效爭議,公告未滿足“省級有影響力報紙和30日”,或未保存報紙原件與付費憑證,可能被認定未有效送達,解除合同決定不生效。四是制度合規爭議,曠工天數、嚴重違紀標準未明確,或制度未經民主程序和公示,解除合同依據不足。
(來源:極目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