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在廣州海珠新港西路,廣州交警設點查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南都N視頻記者在現場看到,多輛電動自行車因未懸掛廣州市登記的有效號牌、遮擋號牌等被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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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未懸掛有效號牌被查處。
現場,一輛側掛車牌的電動自行車被攔下。南都記者看到,該車號牌被斜掛在車身側面。此外,交警查詢后發現,該車還有5起違法超過一個月未處理,大部分是因不按規定車道行駛被查。最終,該車輛被依法暫扣。
另一輛被查處的電動自行車未懸掛廣州市登記的有效號牌。交警現場查詢發現,該車已多次因未懸掛廣州市登記的有效號牌被查處,但仍不上牌。交警依法暫扣。
不久后,一名車主因未戴頭盔,被指引至勸導教育點,并選擇以志愿者身份在路口進行執勤體驗。交警介紹,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實施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可選擇接受“三選一”勸導教育或處罰,其中包括在現場以志愿者身份勸導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持續1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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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戴頭盔的車主在路口執勤,勸導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
據交警介紹,為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廣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從1月1日起,開展為期1年的電動自行車摩托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從源頭治理、秩序管控、事故溯源、宣傳警示等方面系統推進。
2026年1月1日至7日,廣州市查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14.9萬宗,同比上升60.57%,其中逆行、違法載人、不戴頭盔查處量同比大幅上升,分別為185.4%、130.4%、195.8%。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敖銀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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