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月9日訊:景德鎮(zhèn)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一審宣判,最終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廖某宇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據(jù)悉法院在量刑過程中認定廖某宇在駕車撞人過程中有踩剎車、打方向盤避讓的舉動,所以廖某宇被認定為“間接故意”導致悲劇發(fā)生。對此很多網(wǎng)友表示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畢竟廖某宇在晚高峰在鬧市區(qū)駕車加速本身就是一種極危險的行為,剎車避讓并不能作為其減刑的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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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過程中廖某宇的作案動機也被和盤托出,事發(fā)時廖某宇駕車載著女朋友外出,期間他和女友因為“鸚鵡學舌”的時間問題發(fā)生爭執(zhí),發(fā)生爭吵后兩人陷入沉默,此時大男子主義的廖某宇認為女友就是在抬杠。在連續(xù)等了多個紅綠燈后,本來就心情不好的廖某宇變得更加焦躁,在等到下一個綠燈亮起時廖某宇瞬間踩下了100%的電門,此時廖某宇駕駛的車輛已經(jīng)飚速超過80公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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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在看到廖某宇近乎失去理智的加速后,其女友趕緊低頭認錯表示“我錯了,前面有人,慢點慢點”,隨后廖某宇短暫的松開了車輛電門,但是隨后廖某宇再次將車速飆升到129公里/時,兩秒后廖某宇駕車撞向了準備去父母家吃團圓飯的受害者一家三口。案發(fā)后肇事者女友還證實廖某宇在案發(fā)當天還曾吐槽其所在工作單位給他的待遇太低,覺得單位虧欠了他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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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發(fā)生后,受害者父母曾多次表示不接受兇手的任何賠償,只接受兇手死刑判決,結果讓人意外的是法院居然以“間接故意”的解釋給兇手免以極刑,判決結果出來后,網(wǎng)友多用“天理難容”、“匪夷所思”、“極不公平”來形容此次判決的結果。普通公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必須得到法律的保護,走在馬路上被別人泄憤撞死,結果對方還能以“間接故意”免除死刑,這樣的邏輯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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