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聲明: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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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萬象硬核
編輯|萬象硬核
?——【·前言·】——?
2021年8月的一天凌晨,廣西一個村子里,何某背著漁網,來到碼頭邊,天剛蒙蒙亮,河里靜悄悄的,他想著早起撈幾條魚,拿到市場上賣些零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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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下網沒多久,他就感覺到網里有動靜,拉上來一看,是條身上帶芝麻狀斑點、魚鰭像小劍一樣的魚——當地人稱這種魚為“岜劍”,也就是大家常說的“芝麻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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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掂量了下,這條魚不算大,但看著新鮮,應該能賣個好價錢,上午8點多,他揣著魚趕到龍州鎮的農貿市場,直接找到了賣魚的老板農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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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某一看是“芝麻劍”,沒多猶豫,就以76元的價格收了下來,打算一會兒擺在攤位上賣。
何某拿到錢挺開心,覺得早起沒白費,卻沒料到,這76元錢,很快會讓他付出遠超百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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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10點,縣里的執法人員來市場例行檢查,走到農某的攤位前,一眼就注意到魚池里那條帶斑點的魚。
執法人員經驗豐富,看著魚的外形,他們立刻把魚撈出來仔細查看,又聯系了專業鑒定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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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過多久,鑒定結果出來了——這條“芝麻劍”的學名叫斑鳠,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農某攤位上的這條,正是野生的。
執法人員當場就把魚扣押了,還把何某和農某都叫了過來詢問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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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這時候才慌了神,他從小在河邊長大,一直知道“芝麻劍”肉質鮮美好賣,卻從來沒聽說這是保護動物。
農某也懊悔不已,他在市場賣魚多年,收過好幾次“芝麻劍”,只覺得是普通的值錢魚,根本沒意識到收購保護動物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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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很快被移送到縣里的人民法院,法官經過仔細審理,認定兩人的行為都觸犯了法律,得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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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何某只捕了1條,農某也只收了1條,而且兩人到案后都很配合調查,但法律對保護動物的保護力度可不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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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最后,法院按照寬嚴相濟的處罰政策來判,何某和農某各自被判處六個月有期徒刑、緩刑一年,并且每人都被罰了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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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判決書的時候,何某和農某都傻了眼——就為了76元的魚,不僅要坐牢,還要交六千元罰款,這筆賬怎么算都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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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法官事后還專門告誡大家:有明文法律規定擺著,只要涉及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就算數量只有1只,也大概率會被認定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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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喜歡釣魚、捕魚的人,在野外遇到不認識的魚。可別隨便捕抓,更別想著賣錢,一旦誤抓保護動物,趕緊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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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講到這兒,咱們就來好好認識下這讓何某和農某“栽了跟頭”的斑鳠,也就是“芝麻劍”。
?——【·斑鳠·】——?
斑鳠屬于鲿科半鲿屬,它有好幾個名字,除了大家常說的“芝麻劍”,還叫魽魚、芝麻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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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外形很好認:灰褐色的身子,配著黃色的肚皮,側面有大小不一、分布不均的藍色或黑色斑點,像撒了一把芝麻,所以才叫“芝麻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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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表光滑沒有鱗片,身體前端有點扁,后半部分側扁,魚鰭硬得像小劍,尤其是胸鰭的刺,邊緣還有細小的鋸齒,不小心碰到可能會被扎到。
成年斑鳠一般能長到60厘米左右,體重1到2千克,也有大的能長到10千克,看著很壯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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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魚基本都生活在淡水河流的底層,最喜歡待在礁石附近的水域。白天的時候就躲在水底偷懶不挪窩,黃昏和晚上才慢悠悠爬出來覓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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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吃的東西很雜,主要是水底的甲殼類、水生昆蟲,也吃小魚、環節動物,甚至會啃點植物碎片。
在咱們國家,斑鳠主要生活在珠江流域,別的地方像一些淡水河流里也能見到它的身影,尤其喜歡待在礁石附近的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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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成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是因為這些年野生斑鳠的數量越來越少。
一方面,水電站筑壩阻斷了它們的洄游通道,污染也破壞了棲息地;另一方面,因為肉質細嫩、刺少、味道鮮美,野生斑鳠被過度捕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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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它還有個“軟肋”——雖然能人工養殖,但人工環境下沒法繁殖,只能靠野外捕撈幼苗來養,這就導致野生種群一直沒法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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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人工養殖的斑鳠是可以吃的,它的肉質確實好,還有“淡水之王”的美稱,只是要注意,必須是正規渠道購買的人工養殖個體,而且要能提供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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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看到有人賣“野生芝麻劍”,不管價格多高,都千萬別買,還要記得向有關部門舉報,這樣既能保護野生種群,也能避免自己不小心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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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和農某的案例,就像一個警鐘——別以為“就一條魚而已”沒關系,法律對保護動物的保護,從來都是“一條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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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以后在野外遇到不認識的動植物,多留個心眼,別因為一時的貪心或無知,觸犯了法律,最后得不償失。
參考:
周至縣人民檢察院《非法買賣“芝麻劍”,獲刑+罰金!》2022-05-17
法律資訊網《龍州法院審結首起非法捕撈買賣“芝麻劍”魚案》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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