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邛崍一婦女騎車通過橋梁時不慎墜河身亡。
1月8日,成都邛崍夾關鎮政府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事故責任以公安交警部門事故認定為準。這位工作人員還表示,事發地橋梁已經修建多年了,不清楚該橋是否有護欄。
家屬稱,橋梁沒設計護欄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他們要求鎮政府擔責,并加裝防護欄,但被拒。
![]()
事發橋梁,遇難家屬呼吁加裝護欄。受訪者供圖
遇難者王某的兒子稱,事情發生在2025年12月23日,55歲的母親王某騎車回家,路過此橋時掉入河溝,不幸遇難。其認為,橋梁沒有護欄是造成其母親墜河身亡的主要原因。
據王某的兒子介紹,橋兩邊沒有護欄,橋高10米左右,橋面寬四五米,橫跨二三十米寬的河道,水很深,看著就很危險,但建好20來年了,一直沒有加裝防護欄,沒有像樣的防撞墩和安全標識。事發后,他們找到夾關鎮政府,要求政府安裝護欄,并承擔事故責任。鎮政府最初表示愿意溝通,交警部門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后,鎮政府正式回應:一切問題與政府無關,也未考慮安裝護欄。
2026年1月7日,邛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2025年12月23日清晨,王某駕駛未登記的電動二輪車(經鑒定為機動車類兩輪輕便摩托車),無駕駛證、未戴安全頭盔,車輛未投保交強險,轉彎時操作不當,墜入左側河溝溺水身亡。該路口為無交通信號控制的十字交叉路口,瀝青路面且夜間無路燈照明。
調查認為,王某存在多項違法行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時未佩戴安全頭盔、所駕車輛未進行登記,同時在實施左轉彎操作時操作不當,最終導致車輛墜入河溝。上述行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唯一原因。王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2026年1月8日,成都邛崍夾關鎮政府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該鎮平安辦公室已經回復王某家屬,事故責任以公安交警部門事故認定為準。這位工作人員表示,事發地橋梁已經修建多年了,不清楚該橋是否有護欄。
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胡磊律師表示,雖然護欄缺失可能是造成事故損失的主要原因,但交警部門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中,一般不考慮客觀環境因素。家屬可以通過民事訴訟,通過法院來確定交通管理部門是否擔責。當然,若時間允許他們也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