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1月7日訊(記者 梁柯志)去年12月19日,央行與金融監管總局聯合印發工作指引,明確提出引導小額貸款公司新發放貸款的綜合融資成本逐步壓降至一年期LPR的4倍以內,同時要求不得新增高成本貸款、同步壓降存量貸款,并最遲在2027年末實現“清零”。該文件一經下發,便引發市場高度關注。
財聯社從多位行業知情人士處獲悉,文件下發已逾半月,但各地目前仍處于醞釀和討論階段,尚未進入實質性執行環節。
來自山東、廣東等地的多位業內人士表示,行業普遍支持國家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的總體方向,但小貸行業自身結構復雜、風險差異明顯,各方意見分歧較大。目前地方層面多處于“討論+觀望”狀態,希望有先行地區率先落地,供其他地區參考。
一位行業協會人士透露,按照指引要求,各地需在1月31日前向監管部門上報本省小貸機構的相關數據并反饋意見,但其落地細則目前仍未明確時間表。
24%降至12%,小貸公司如何應對?
上述監管文件全稱為《小額貸款公司綜合融資成本管理工作指引》(銀發〔2025〕247號,以下簡稱“指引”)。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并非“一刀切”,而是提出“重點引導、以大帶小”的路徑,由地方金融管理機構篩選規模較大、經營穩健的小額貸款公司,納入重點監管名單并制定差異化壓降計劃。
按照要求,各省需梳理貸款規模在1億元以上的重點機構,并上報具體壓降方案。清零時間和壓降比例由地方自行確定,例如要求到2026年6月壓降30%,到2026年底基本清零。但無論規模大小,所有機構均需在2027年底前達標。
多位小貸公司人士認為,指引落地初期,對頭部小貸機構的沖擊反而更大,但完成整改后,其生存概率和發展空間仍將明顯高于小型機構。
上述廣東小貸公司人士表示,在壓降過程中,從年化24%降至12%,意味著機構需要在讓利的同時承受更高的風險敞口。部分資質較好的客戶尚可通過業務轉型或續貸方式消化,但對風險偏高的客戶,機構很可能選擇不再續貸。長期來看,這或將引發新一輪小貸行業規模收縮,部分機構加速退出市場。
事實上,隨著地方金融組織監管趨嚴以及市場的自然淘汰,小貸公司數量已持續下降。
央行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9月末,全國小額貸款公司數量降至4863家,貸款余額為7220億元。前三季度貸款余額累計減少319億元;與二季度末相比,三季度單季機構數量減少111家,貸款余額再降132億元。
重點考驗地方落地力度
業內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從指引的整體精神看,監管并未意圖“一棍子打死”小貸行業。文件對地方和機構的考核維度及時間節點作出明確約束,其中一項重要要求是,不合規的小貸公司將無法接入征信系統。
與此同時,監管也設置了正向激勵機制:對連續6個月新發放貸款綜合成本全部合規、不超過LPR四倍的小貸機構,在監管評級、行業評優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
上述小貸行業協會人士認為,指引最終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各省市的執行“力度與節奏”。如果推進過快、要求過嚴,可能對經營主體信心造成沖擊,這也是當前地方細則遲遲未能落地的重要原因。
此外,不排除部分機構通過變通方式規避12%的限制,例如采用超短期貸款、逐月續貸以維持較高利率,或通過隱性、間接收費方式變相抬高成本。這類情況在以往檢查中已有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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